山洪夺走人命,骂“网红”就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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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游客们夏日玩水,遇到山洪,7人遇难。
这是一个悲剧,这悲剧本来可以避免。如果他们提早有意识,有防备,有方法。
但是有意识的,可能压根不会去——事发地,龙门山镇小鱼洞社区龙漕沟,一个未开发的地方,不成熟的“景区”。
按照标准设立的景区,除了硬件条件,山水禀赋,安全标准也是重要的一环,甚至是最根本的一环。
到了旱期、汛期、旅游高峰,这些关键的时间点上,流量监测、安全提示、隐患排查,那是不能含糊,不能马虎的,景区收了钱,就有义务把安全系数保持在一个稳定的范围内,当然,一般上,他们也有这个能力。
但事发地并不是一个景区,从社交网络的信息来看,基本是靠着当地的村镇干部来落实这些安全告知的。缺乏人力、经验不多、措施也不硬。
有防护网,但架不住人多,就像过马路一样,一个人过去了,甭管红灯绿灯,大家都要过去。
有告示,甚至有过去洪水到来时候的对比,但只能对有意识的人有效,他们既然敢去,敢穿过防护网,就代表安全告示只对别人有效,从防护钻过去的人也许只会觉得,“最近这么热,这种事这么小概率,怎么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有大喇叭,但靠人喊是没有用的。山里空旷,信息的到达率低,也只有喊的人才知道严重性,如此,只能喊起来一些有山洪意识的人,但城市里的人,开车到此,没见过,也就没有害怕的心。
所以,像网上流传的那些视频,岸上的说,快点,要涨水了,水里的说,“把这句麻将打完再上来”,有这样的话,也就不奇怪了。
不管怎样,当地尽力了。总不能下去一个个把上百人抓上来。

说实话,虽然这个地方离成都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但直到昨天,我也不知道这个地方。
但还是有好多人通过一些推荐类网站,找到了这个“秘境耍水处”。在一些网站的形容里,这个地方清新幽静,小溪潺潺。
“网红地”去一去,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妥。但我挺不同意现在很多人“出事前网红地,出事后怪网红”的心态。
就像你通过推荐去打卡了一家酒店,这酒店还行,自助也好吃,然后你到处逛,到了一处地方,围墙里写着“内有恶狗,请勿入内”,然后你看到好多人都从门上的一个洞钻进去了。
于是你也钻进去了,被狗咬了。然后你一怒之下投诉网红,说你们为了流量真实不择手段啊,这里面有狗,你得告诉我啊,up主,你得陪我医药费啊。
up主咋说呢,他只能说,但是现场不是有牌子吗?

我说的好玩你就信,现场的提示牌,说里面有狗,你咋就不信了呢?
很多时候,原因的原因,并不是原因。
事情发生了,我们应该找到那个最直接的原因,你可以说这个酒店为什么只立了牌子,为什么不去修补墙上的洞,不找一个人在门边守着?
但你直接说网红无良,为了流量不择手段,这就有点扯了。
网红确实在一些时候无良,确实在一些事情上不择手段,确实在不少事情上挺讨厌的。
但这件事,根本上不怪网红,网红不是背锅侠,也不是情绪的发泄桶。
“柿子专拣红的捏”跟“柿子专拣软的捏”,都是一种乡愿。内里上,这都是推卸责任,推卸监管的责任,推卸作为一个有智识的人明辨是非的责任,无视每个成年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这一基本规则。
这件事里,最无辜的是孩子,他们不能左右自己的行为,家长的一个错误决定,却让他们付出代价。
大自然很可怕,大自然随时随地在想着要我们的命。
但我们不会去怪大自然,因为它们一直在那里,地球40多亿年的生命,比人类长太多。
反躬自省,反求诸己,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惨痛之后,下次再也不犯,这才是正常的逻辑。
我也讨厌浮夸的“网红”,但我也不赞同那些因为“网红”二字就趋之若鹜的人,我更怕出了事情只会怨网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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