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和时代的日本″二、二六事件″(一)》陈再明22、8、4
一,北一辉与"二、二六事件″
昭和时代,便从″二、二六事件″叙起,这和这个时代发动侵华战争有关,因为昭和时代和侵华战争、二次世界大战是息息相关的。而侵华战争却是"二、二六事件″发生以后,由少壮派军人所发动的一场战争。所以,可见″二、二六事件″事关重大。
昭和十二年(1937)二月二十六日,发动"二、二六事件″的军事叛变,是由北一辉与少壮派军人西田税主谋的。虽然叛变失败,北一辉被处死刑后,却引起少壮派帝国军人掌握了军部的主动权,随即发动″七、七卢沟桥事变”,日本军国主义者明目张胆地,开始侵略中国,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
大正二年(1913)四月,北一辉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他从上诲坐船回到长崎。他回国后,便和右翼分子大川周明、满训龟太郎往来甚密。他一边精研《法华经》,一边构想他的革命方法论。他的方法论有三点:一为军事革命以下级士官为主体。二为革命的特异性乃少数精兵主义。三为实行革命应召集志同道合的同志。这就是"二、二六事件″的底案。
大正五年(1916),北一辉又到上海去,目的是募集革命资金。大正八年(1919),他在上海执笔《日本改造法案大纲》,由《犹存社》的大川周明把原稿带回日本。同年十二月北一辉夫妇回国,住在牛込的老壮会事务所。他把《法华经》全七卷献给皇太子,着手进行日本国内革命运动的准备工作。
大正十一年(1922),北一辉与西田税見面,西田是陆军士官学校三十四期生,是北一辉的崇拜者,曾把《日本改造法案大纲》献给陆士同期的皇室秩父宫。大正十五年(1926),北一辉以不敬罪的罪名,曾被送进监狱。他入狱前,西田税已组织"天剑党",要发动革命搞"大正维新″。昭和十年(1935)北一辉为实行"昭和维新″,又和西田税合谋进行打倒财阀、军阀的国家社会主义革命。昭和十二年(1937)二月二十六日,发动"二、二六事件。这次军事叛变的失败,北一辉便以主犯被处死刑,年五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