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还须自身硬 整理1--3 (2017年1月播出)
1927年5月9日,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是中央纪委的前身。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由王荷波、杨匏安等10人组成,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纪律检查机构。 2014年3月,中央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能就是专门监督纪检人员。(中纪委办公楼在北京平安大街) 问题线索的管理是风险点,近年来查处的纪检干部违纪问题中不少与此相关。 涉案款物管理:违纪所得上缴国库,违法所得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2013年5月27日,召开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议,18大之后仍不收手的坚决惩治。 18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218人,组织调查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000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处分7500人。 2015年1月到2016年11月,全国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问责的纪检干部有4800多人,其中有纪委书记、纪检组长3100多名。
让审查对象重温入党誓词,重读自己的入党志愿书,学习党章党规,再对照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反思,是目前中央纪委执纪审查中的必经环节,是18大后新举措之一。
上篇: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案例一:魏健,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党的18大之后,中央纪委机关首个被调查的厅局级领导干部。 案件介绍:2014年5月4日,魏健像往常一样来上班,在办公室被带走调查。他在中央纪委机关多个岗位担任过领导职务,参与查办过薄熙来案、戴春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案等多起大案要案。经调查,魏健涉案总金额达数千万元,向他送钱送物的人员达到100多人:其中有官员、老板、同学、同乡。比如一个老板涉及股权纠纷就找到魏健,他就把相关的材料以他们室里的名义转给了所在省的纪委,请他们查办并且要结果。他为人办事牟利达数十项之多。除了直接利用职务便利借办案核查线索牟利之外,显著特点是通过向各地地方官员打招呼来帮人办事。涉及领域五花八门,包括提职晋升、安排工作、司法审判、工程项目等。这些事从他的职务并不能直接给人办理,但以他的职务和权力却能让一些地方官员帮他去实现。 向魏健输送钱财最多的是一名四川商人宋志远,金额达到上千万元,当时他想在四川上马一个项目,希望能获得当地政府支持,为此找魏健帮忙,他立刻给时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成都市委书记的李春城打了电话请他关照(拿起红机就给省委副书记打电话)。魏健先后在第五、第二、第四纪检监察室工作过,联系过多个地区和部门,他打招呼帮人办事也遍及联系过的十多个省市区。 2005年之前,魏健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因工作表现优秀被调到中央纪委人事纪检监察工作。他第一次单笔收受大额贿赂就是在调到中央纪委不久之后。一个在河北认识的老板专程到他北京家中看望,而此前这位老板并未上过门,认识但没什么交往,把钱放存折里说赞助他买房。到中纪委后,主动来和魏健交往的这类朋友越来越多,他也并不拒绝。而在交往中。目睹那些老板的生活方式让他心态一步步失衡。
案例二:罗凯,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案件介绍:从开发商手中以3折低价购入天津海河边楼盘君临天下的房子,开发商涉案后被牵连出来。罗凯从该开发商手中先后低价购买了四套住房、两间商铺。他在自己联系的天津地区多次为该开发商在土地审批、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他并不直接向地方官员提要求,而是通过饭局把该开发商介绍给官员认识。该开发商除了在天津,在江苏和山东也有投资,于是罗凯又将他介绍给联系江苏、山东的同事申英(中央纪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两人收受的财物有:金条、名表、珠宝等。
案例三:陈重光,广东省化州市纪委书记;朱明国,广东省纪委原书记;钟世坚,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 案件介绍:2014年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了朱明国和钟世坚涉嫌违纪线索。 朱明国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41亿余元。另有9104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被判死缓。钟世坚收受酒、虫草(200多斤)。 2014年茂名市纪委空缺出一个副书记岗位,陈重光希望能再次晋升,当时朱明国已调离省纪委,就请求钟世坚帮忙。早在2012年钟世坚还在担任珠海市市长时,陈重光就通过关系跑到珠海上门结识了他,当时已风传钟世坚将调任省纪委副书记。在钟世坚帮助下,陈重光顺利获得提名,然而正是在对提名人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人实名举报了陈重光的问题线索。
中篇:严防“灯下黑” 案例一:袁卫华,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 案件介绍:曾是家乡高考状元,北大法学院高材生,大学毕业后直接考入中纪委机关工作,曾参与查办过慕绥新、马向东、武长顺等大案要案,也曾立功受赏。他众多违纪行为中,最突出最为恶劣的是故意泄露案情,不止一次将工作秘密拿来做交易。其中第一次是在2004年,主动向某副部级干部泄露举报内容,这名副部级干部任职的地区属于袁卫华所在的第六纪检监察对口联系的地区之一。第一次泄密就换来了超乎他想象的大工程:保护区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交给了袁卫华父亲的工程队,袁卫华要求父亲订立遗嘱,写明将家庭财产全部给大儿子袁卫华。多年来,利用权力,他承揽到总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与他有关的地方领导:侯凤岐,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原书记)。除工程牟利,也收受大量财物,18大后仍不收手。泄密内容除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还包括重要案件的初核方案、审计报告、调查报告等,甚至帮审查对象一起分析情况,出谋划策。2014年到2015年,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时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的黄兴国主动多次与他接触,打探武长顺、杨栋梁案件相关信息,也打探其本人的问题线索。
案例二:刘忠,天津市纪委信访室原副主任 案件介绍:作为一名信访干部,他将接到看到的信访信息与武长顺进行利益交换。 案例三:沈佳,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 案件介绍:被举报收受贿赂为他人抹案:查处一个案件时,有一名应该被处理的党员干部没被处理,找到这个干部了解情况时,主动举报沈佳收受贿赂,把他从因被处理名单中拿掉。 经调查,沈佳先后收受了45个人的97次贿赂,数额达2000多万,2016年8月被判无期徒刑。
案件四:曹立新,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案件介绍:2016年被免职调查,曾在第六纪检监察室工作十多年,长期联系山西,曾是优秀纪检干部:2008年的9.8山西襄汾特大尾矿溃坝事故调查主调查人员之一,在山西影响很大。冯朝辉为职务晋升刻意结识他,之后冯朝辉因其他问题被调查,交代出了曹立新。 案件五:一案双查制度 案件介绍:2016年,四川省委原副书记原省长魏宏被立案调查,2016年2月,中央纪委成立调查组对魏宏和四川省资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佳案开展了一案双查,最终发现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有3名领导干部从中帮助串供。此外,还查出四川省纪委调查李佳案的负责人李世成曾三次和李佳单独见面。
下篇:以担当诠释忠诚 案例一:金道铭,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山西省纪委书记 案件介绍:2014年接受调查。在去山西前,曾在中央纪委机关工作近20年,2006年调任山西省纪委书记,最终成为山西落马的七名省部级干部之一。 从2007年到2014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矿资源整合、职务晋升、压案瞒案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1.23亿元,以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涉案物品有:齐白石画作《松鼠》,张大千画作《泽畔行吟》,手表、玉石、黄金等。2006年到2011年他任纪委书记的这五年也是山西腐败严重恶化的5年,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谢克敏等也因贪腐被查处。 案件后续:2年多时间全省立案查处纪检监察系统违纪的案件404起,调整了130多名干部。
案例二:刘建营,中央纪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案件介绍:刘建营曾参与查办薄熙来案、白恩培案等多起大案要案,曾因表现突出而立功受奖。在被组织审查同一天,他担任调查组组长查处的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被判处有期16年。他的违纪问题不少和家人有关:安排他们在某私人老板公司挂职吃空饷,帮他们承揽一些经营项目获取利益,并通过“借钱炒股”的方式获取利益,也帮一些老板办事收受钱财。
案例三:原屹峰,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原处长 案件介绍:曾参与查办万庆良、朱明国等案件,与一些老板存在不正当交往,利用职务牟利。2016年7月,根据有关单位转来的线索,中央纪委机关党委对他立案审查,收受财物240.8万元,同时还发现收受巨额贿赂的其他问题线索。 案例四:吴天君,河南省政法委原书记 案件介绍:2016年11月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