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律师”,我不参选!
“一个名头,口碑还没有建立起来的时候,参与者决定了这个名头的含金量”。
又到了一年评选优秀律师的时候,相关部门再次发送了评选文件,鼓励众多小白积极参选,众多不知其“含义”的律师踊跃的报名,并花费自己宝贵的时间丰富参选经历。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知道这是又缺人干活了。
我认可的榜单实际只有一个,钱伯斯律师排行榜,因为查阅了历年榜单中的大律确实是有料有货,同时承办案件自己对自己所处业务的推动也是巨大的,所以,能上这个榜单的含金量是真的高,也是实质的牛。
当然,钱伯斯排行榜也不拒绝“赞助费”,所以,去年有很多律师被钱伯斯排行榜所提名,然后很多律师就借此进行宣传,好像自己登上了钱伯斯律师排行榜一样,好像自己具有了和登榜律所一样的实力,好像认为可以借此成功一跃成为最优秀、最一线的律所。
但,掂量掂量自己,真实的实力如何不清楚吗?体量多大不清楚吗?但是,他们不愿意承认也不愿意面对这个事实。就像很多早年间的微商,为了能宣传“喜提大飞机、喜获马云认可”等等,拼命的和这些高端事物合照,创造机会拍照,然后开始p图等等,但是,没达到那个层级,这些无非是虚假的“宣传”和“虚名”,很多时候还是一种“欺骗”,这没有价值。
回到这次的优秀律师参选,组织部门根本不了解律师,更不了解律师办理的案件,更没有所谓的考核机制,基本要求都是宽泛的弹性空间,可左可右,多参加该部门组织的活动,多为该部门提供无偿劳动力等等,这就是评选优秀的标准,这那里是评选优秀,这是在找免费的“舔狗”,然后鼓励更多的“舔狗”加入其中。
当然,我没有机会去做,因为咱当不了小狗,更算不上优秀,只是觉得找人干活就打好招牌去找,不要打着“优秀”实际上是为了给一个好“奴才”扣一顶帽子,你怎么做无所谓,可不要诋毁“优秀”这两个词语。
吃像难看就不说了,这样的方式如果能持续进行下去,那就真是应了一句,让我们将几千年的传统“N性”继续下去,这不又是一种倒退吗。
评选什么,还是得由这个行业的人来选,设立属于这个行业的考核标准和难题,真正的人才或优秀的才能凸显出来,很多人才会认可这个评价,这个所谓的“头衔”也会成为真正优秀的人追捧的事物,用什么东西来衡量一个所谓的好,就吸引了一批具备什么东西和特性的事物。
所以,请有关组织不要将想要让别人干的活儿用“优秀”来做包裹,含金量如何,内行人还是知道的,骗骗小白真的也就够了,毕竟属于一锤子买卖,做了一次之后,小白也不愿被随意割韭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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