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南开大学艺术与美学研究院教师陈泰锁的第283天
实名举报南开大学艺术与美学研究院教师陈泰锁的第283天
我们的证据
— 来源:受害人及其同学 —
亲爱的朋友们,我实名举报违纪教师,校领导班子闭上眼睛捂住耳朵,反而将实名信内容及附件全部证据直接发给陈泰锁本人,放纵其行为。请帮助我揭露的事情,可以帮我扩散,让教育部看到吗?我的联系方式:1565532120@qq.com

一、教学事故。
请把我放大看

— 问题定性 —
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的行为。
— 相关规定 —
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 详情描述 —
南开大学艺术与美学研究院教师陈某某为了到异地兼职三周(报酬800/天),敷衍本校教学工作。陈某兼薪开卡的业务凭证可查收款卡号,聊天记录可知陈某在南开大学还有3周教学任务,调查令回执可证陈某在兼职院校河北美院授课的具体时间和授课班级。敢问南开领导班子,究竟还差什么证据,这一项举报了快9个月了,怎么还不对陈某做出处理?另,网络都能查到这位老师在多家机构师资简介榜上,贵校领导班子监控不到吗?

二、欺瞒大众官方信息也敢编。


— 详情描述 —
陈某某本硕博毕业证、身份证上均写明出生日期是1988年。却从2015年至今,对多家官方媒体、自媒体杜撰90后的虚假身份年龄,出现在多篇“90后集合作品”报道中。甚至在20180727民生新闻、南开大学官网上都欺瞒大众,称1990年出生。
民生新闻报道-走进90后书法家https://v.qq.com/x/page/y07386b8rkq.html
南开大学官网教师简介地址https://art.nankai.edu.cn/2021/0317/c11134a344770/page.htm
— 对话校人事处 —
南开大学在招聘事业编教师时,负责陈某某政审的是哪位领导?这位领导,是如何看待陈某某全网通稿“90后”身份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相符的问题?
— 对话校宣传部 —
南开大学宣传部如何看待学校官网信息“1990年生”与实际年龄“1988年”不相符的问题?是否有要求教师“对外宣传实事求是”的作风要求?是否对南开大学官网发布的信息有审核或者监管流程?

三、公权私用老师,您能这样干吗?

— 公开举报 —
南开大学艺术与美学研究院公职教师陈某某的4个公权私用问题:1、利用职务之便,给同住河北美院考研女学生办南开大学出入证;2、利用教师身份,违法获得举报自己的实名举报信全文及全部附件证据;3、利用职务之便,获取我妹妹电话,并公权私用,用之前联系我妹妹面试的“南开大学”办公电话不分昼夜的给我妹妹打电话;4、利用职务之便,以学院名义给四川大学发调查函,以制造证据,来为自己进行法院诉讼。(以上事实,若学院有高人帮其编造正规流程,我可以公开数十个小时的录音来对质,劝各位领导莫再糊涂、保住晚节)
— 对话各位领导 —
我已经实名举报陈老师283天了,陈某某都拿到举报信原件了,学校在读女博士蒯某、郝某找我谈判的3个来小时的录音(陈老师偷录的),各位领导需要公众帮您们聆听您们的男老师和女博士都是怎么和举报人谈判的吗?请问各位领导还要“不知情”多久?三次开庭,法官均告知“举报不归我们民事庭管”,举报陈老师归您们学校归您们副部级单位管。当初我电话举报的时候,您们工作人员让我寄信件寄U盘,还要寄我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我寄了。请问,结果呢?
— 对话院领导 —
1、我妹妹去年面试过南开大学的岗位,陈老师利用求职者的求职心理,一直用南开大学电话给我妹妹打,这算不算公权私用?南开大学的电话费是谁支付的?2、章在谁手中保存?贵院是否有用章流程,每次使用时是否经过用章审批?用章时是否登记盖章文件名称、页数和盖章数量?陈老师这张给四川大学发送的调查函,为何盖的南开大学的公章?签名也不是学院领导,而是陈老师本人?用于打官司途径的调查函,应该是申请法院调查令,贵院这个章是不是陈老师公权私用?
— 对话校保卫处 —
我想问一下张队长,登记簿真的让水泡了吗?那个姓沙的保安之前也没上报,就私下把“让水泡的登记簿”给扔了,这么草率的工作态度,他现在如何了?后来我报警浴园超市(南开大学劳动服务公司鸿鹄综合经营部)拒不开发票的时候,超市跟警察说是保卫处不让给开的,您知道吗?另外,您那天喊来的后勤部的女老师究竟是谁啊?她说汇报领导之后答复律师,当时说请示某部长,之后她就人间蒸发了!这中间发生了什么意外?另外,关于教师工作部答复“陈某某自认带校外人入校”的回函,请问贵处如何看待?贵处保安是认陈老师的这张脸吗,他带谁都能进?还是认的“出入证件”?

四、师德师风这些算证据吗?





— 对话校领导 —
贵校是双一流名牌大学,在选拔公职教师时,是否有最基本的道德水准要求?贵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底线是什么,贵校对于道德败坏、德不配位、有损高校教师形象的老师,是否零容忍?法律到达不了的地方,贵校是否有纪律要求和道德约束?
— 对话保卫处 —
办公室、会议室现在安装摄像头了吗?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打击报复谁管?

— 对话院领导 —
说句不中听的话,贵院领导班子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才会给某些教师某些同学数次犯错的空间。陈老师偷录的录音中,包含贵院师生同我谈判让我别再举报的内容,也包含两位在读女博士与陈老师密谋的内容。我不禁想问,,女学生哪里来的权限知道/干涉这么多事情?在公众举报之前,望领导组织好学院自查工作。
— 对话校组织部 —
1、陈某某组织关系到底在哪?2、对于同一个人的多项问题举报,谁负责分类?谁负责查处?3、涉及兄弟院校,谁负责开介绍信?4、谁负责监督整个事件,谁负责落实具体调查,谁负责答复/会见/线下约谈/线上约谈实名举报人?
— 对话杨庆山 —
杨书记,从2021年7月6日至今,我举报了273天。从向尹院长举报陈老师,到现在衍生出学院女博士找我设局谈判、南开大学电话号码一直骚扰我及我的家人、保卫处校外人登记薄私下销毁、后勤部女老师人间蒸发、浴园超市拒不开发票等一系列的问题。举报陈老师,我是实名举报的,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寄给了校方,因工作面试我妹妹各种证件的扫描件发给了学院,如果贵校党委都无法约束学院的师生,无疑是放纵被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形成寒蝉效应。希望您能解决目前已经产生的问题,避免形成一种“校领导班子”放纵包庇的社会评价。
— 相关条款 —
国务院2005年1月10日发布的《信访条例》第三条、第四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第六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六、涉嫌违法的行为请求校方进行彻查




— 涉及问题 —
1、偷窥偷拍;
2、违法获得实名举报信全文及附件证据。
— 相关法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六章第四十六条 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保护制度》第八条,严禁将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和举报内容透露给被举报人和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是单位负责人的,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该负责人所在单位。违反前规定的,应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第五条 受理机关工作人员无意或故意泄露检举、控告情况的,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I Dream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