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从楼上扔下菜刀,险些砸到带娃的路人,涉嫌高空抛物罪
近日,广西北海。一女子因生活压力大,心烦气躁,一气之下从楼上扔下菜刀,险些砸到带娃的路人。目前,警方已依法对其涉嫌高空抛物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女子从高楼扔菜刀的行为涉嫌高空抛物罪,那么便让我们来看看高空抛物罪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吧,高空抛物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独立罪名,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犯罪构成
本罪的构成要件为,主观上是因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从高空抛下,客观上有从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本法条中的抛是指抛掷,行为人有扔或者丢弃的意思,是需要从高空被抛掷才有可能构成本罪。
如果行为人明知楼下有人或者应该知道楼下有人的情况下故意把物品从高空抛下,那么便不构成本罪而应该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而如果行为人是针对楼下某一个具体的人抛下物品,主观上有想要杀死对方或者伤害对方意思,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二、相关案例
在2021年3月宣判了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江苏溧阳市的徐某在家中与王某因为口角发生矛盾,情绪激动之下徐某拿起了菜刀,王某想夺刀,在夺刀的过程中,徐某将菜刀扔下了楼,楼下居民上楼质问时,徐某将第二把菜刀扔下楼,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调查后,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动机、所抛物品类型、抛物高度和区域以及案发当天的人流量等因素,于3月1日以徐某涉嫌高空抛物罪提起公诉。同日,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依照《刑法》判决被告人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三、律师提示
律师在此提醒大家,我们是一个法治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问题被规范化、法制化,法律的存在既是为了规制犯罪更是为了保护正常人的合法权益,大家遇到问题时一定要冷静、理智的处理,不能因为一时的情绪失控而做出伤害别人也对己不利的事情,同时作为正常人,我们也要储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在遭遇到不法事件时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求助公安检察院,一起携手共建和谐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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