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 起因和基础》
1753年的精神奖是一枚价值三十皮斯托尔的金质奖章。征文的题目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是什么;这一现象是否为自然法所容许?
要有正确的社会学,就必须先要有正确的人类学, 他们各个都不厌其烦地在书中大谈什么人类的需要、贪心、压迫、欲望和骄傲,把人类只有在社会状态中才有的观念拿到自然状态中来讲。他们说他们讲的是野蛮人,但看他们笔下描绘出来的却是文明人。
如果基督教的教义只告诉我们出自造物主之手的动物就是我们所看到的这个样子,如果允许人们对它们的开始和终结可以提出一丁点怀疑,那么,耽于臆测的哲学家难道不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推测吗?” 他身强力壮,已习惯于莽莽丛林中的荒野生活,敢于同野兽搏斗,斗不过就逃跑。他从不生病,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他也不知道什么叫“病”;他的感觉极其敏锐,但他从来不思考什么问题。关于这一点,卢梭有一个敢犯众怒的“断言”,他说:“如果大自然的本意是要我们成为健康的人,那么,我敢断言,动脑筋思考的状态是违反自然的状态,动脑筋思考的人是一种性格反常的动动物。 这个人的天性是善还是恶呢?英国的霍布斯认为人的天性是邪恶的,无止无休地和他的同类进行斗争,经常处于“战争状态”,以致必须建立一种“社会秩序”才能保住人类不至于灭亡。卢梭认为霍布斯的观点是错误的,他说“人天生是善良的”。 他不和任何人交往,甚至对他自己的存在也无意识。这种情况持续了无数个世纪,千百代人在静静的时光流逝中诞生,度过数十寒暑,最后又悄无声息地回到大地。 从他感到一个人拥有两个人的食物是大有好处之时起,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就不存在,私有财产的观念便开始形成。 穷人对富人的战争,没有土地的人对拥有土地的人的战争。 在这场无止无休的战争中,富人是少数,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失去一切的危险,于是提出建立一个有法规可循的社会来保护自己。有了社会,就有了秩序,就可以在保障社会安宁的借口下,用不公平的契约建立权力机构来保护他们的财产,使经济掠夺发展成为政治权力的窃取。 现在,一切都在快速发展:不平等现象愈来愈严重,社会等级的区分愈来愈明显,贫富的悬殊愈来愈扩大。 财产以满足个人的真正需要为限;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不应以财产的多寡来划分,而应以个人才能的天然差别来划分”。 后来的种种进步,表面上看起来是使个人走向完善,但实际上却使整个人类走向堕落 在社会环境的重重包围中,由于千百种不断产生的原因的影响,由于在获得许多知识的同时又接受了许多谬见,由于身体气质的变化和欲念的不断冲动,可以说,人的灵魂也是被弄得几乎认不出来了。 使人走向文明但使人类走向堕落的东西,在诗人看来是黄金和白银,但在哲人看来却是铁和小麦。 我希望我在有生之日是自由的,死的时候也是自由的,这就是说,我要如此忠实地服从法律,无论是我或其他的人,都不能脱离法律的光荣的约束。这种约束是有益的和温和的,即使是最骄傲的人也愿驯顺地遵守,因为他不是为了受其他的约束而生的 我要寻找一个兴盛的和安宁的共和国作我的祖国;她古老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消失;她经历的磨难和沧桑,正可以鼓舞她的居民的勇气和对祖国的爱;她的公民久已养成高尚的独立精神,因此,他们不仅是自由的,而且是配享自由的。 正是由于我生活在奴隶中间,所以我感到自由的可贵。而你,你生活在你的家庭和你的国家里,居住在自由的人们中间,而且只服从法律,也就是说,只服从理性,你是多么的幸福啊 由于人类的一切进步都在不断使人离开他的原始状态。 当我们用冷静的和客观的眼光来观察人类社会时,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种恃强凌弱的情形,于是,我们的心灵对一部分人的冷酷无情感到愤慨,对另一部分人的愚昧无知感到痛心; 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自然法什么也没有容许,既没有容许不平等,也没有容许平等。 爱自己和怜悯他人,是出于心灵本能的活动。 每种动物都只有它自己固有的本能,而人尽管没有什么固有的本能,但他能把各种动物的本能全都学到手;其他动物各自吃它们自己能吃的食物,而大部分它们所吃的食物,人都能吃,因此,他比其他动物都能更容易地找到养活自己的东西。 在最不重视医学的国家,人的平均寿命比最重视医学研究的国家短?如果我们自己给自己造成的疾病,比医学向我们提供的治疗方法多,这种情形是怎么出现的? 只要我们保持大自然给我们安排的简朴的、有规律的和孤单的生活方式,这些痛苦几乎全都可以避免。如果大自然的本意是要我们成为健康的人,那么,我敢断言,动脑筋思考的状态,是违反自然状态的。 当人们一想到野蛮人(那些还没有被我们的烈酒败坏的野蛮人)的良好的体格时,一想到他们除了受伤和衰老便没有其他痛苦时,人们不能不认为:根据文明社会的发展史,就能轻易写出人类的疾病史。这至少是柏拉图的意见; 处于自然状态中的人所得的病是那么的少,所以他用不着吃药,更用不着请医生;在这一点上,他的情况并不比其他动物差。 人也一样,一变成社会的人和奴隶以后,他的体质也逐渐衰弱,胆子愈来愈小,显得畏畏缩缩,萎靡不振,结果,既失去了体力,又丧失了勇气。 生活放荡的人之所以纵欲无度,结果招致疾病和死亡,其原因就在这里,因为精神一败坏了感官,尽管自然的需要已经满足,但欲念却有无穷的奢望。
自我完善的能力。这个能力,在环境的帮助下,可以使其他的能力不断发展。 一个动物在几个月之后长成的样子,以后终生都不会改变;它的种类,即使时光过了一千年,它们还依然是这一千年开头那一年的那个样子。为什么只有人类易于衰退呢?他是不是因此又回到了他原始的状态呢?后天既没有得到什么也没有失去什么的动物,始终保持着它们的本能;可是人,由于衰老或其他原因,把他在自我完善过程中所得到的一切,全都失去了,从而落到了不如动物的境地。
人的智力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要靠欲望的推动,但大家也一致公认,人的欲望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智力才能得到满足。正是由于这两者的活动,我们的理性才得以逐步完善。 我们之所以求知,是因为我们希望得到享受。 我深信,用纯粹人类的办法,几乎是不可能使语言得以诞生和定型的,这一点,早已得到证明。 是先有社会的建立然后有语言的发明,还是先有语言的发明然后有社会的建立。 谁曾听说过一个自由的野蛮人因生活的艰难便自寻短见的?请大家少带点偏见,如实评判一下谁更悲惨?恰恰相反,如果一个野蛮人被各种知识弄得头昏脑胀,被欲望折磨得痛苦不堪,在一个与他当前的境况迥然不同的境况中大动脑筋,那才悲惨咧。 我们在自然状态中对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存的关心,是丝毫不妨碍他人对保护他自己的生存的关心的,因此这个状态是有利于和平的,是适合于人类的。然而他在书中所说的话却恰恰相反,因为他把为了满足许许多多欲望而产生的需要,与野蛮人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存而产生的需要混为一谈了。 欲望乃是社会造成的,而且,正因为人的欲望丛生,才使法律成为必需的东西。 我认为怜悯心是我们这样柔弱和最容易遭受苦难折磨的人最应具备的禀性,是最普遍的和最有用的美德。 怜悯心是一种自然的感情,它能缓和每一个人只知道顾自己的自爱心,从而有助于整个人类的互相保存。它使我们在看见别人受难时毫不犹豫地去帮助他。在自然状态下,怜悯心不仅可以代替法律、良风美俗和道德,而且还有这样一个优点:它能让每一个人都不可能对它温柔的声音充耳不闻。它能使每一个身强力壮的野蛮人宁可到别处去寻找食物,也不去抢夺身体柔弱的孩子或老人费了许多辛苦才获得的东西 在搅动人类心灵的诸多欲望中,有一种炽热的和狂躁的欲望使人感到需要一个异性。这一可怕的欲望,将使他做出不顾一切危险和障碍的举动。它是如此的狂躁,以致它带来的结果似乎是想毁灭人类,而不是像大自然希望的那样延续人类的生存。 正如哲人洛克所说的:“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事情发生的。” 某些不断喷射出熔化了的金属物质的火山所产生的奇异景象,使细心的观察者想到可以模仿大自然的这一活动;此外,我们还须假定他们有足够的勇气和远见,决心进行冶炼这一艰苦的工作,并早就预见到能从这一工作中得到好处。这个工作,只有那些思维已相当发达的人才能从事,而此时的野蛮人的思维还没有发达到这个程度。 每个人的地位和命运,不仅建立在财产的数量和为他人效劳或损害他人的能力上,而且还建立在天资、容貌、体力、技巧、功绩和才能上。 那些由于体弱或懒惰而没有占有土地的人,尽管没有失去什么东西,但却变成了穷人,因为,他们周围的情况都变了,只有他们自己没有变, 富人一开始尝到统治他人的甜头,就不去采用其他的致富之道了:他利用他旧有的奴隶去压制新的奴隶,想方设法要把他的邻人置于奴隶的境地;这种情形,同饿狼一样:只要吃过一次人肉,它就不愿意吃其他动物的肉,而专吃人肉了。 富人的强取豪夺、穷人的到处劫掠和人们疯狂的贪欲,这一切扼杀了人的天然的怜悯心和微弱的公正的声音,使人变成了吝啬鬼、野心家和恶人。 就连那些明智的人也认为必须牺牲一部分自由,才能保有另一部分自由:这种情形,与一个伤员为了保命便只好截掉一只胳臂是一样的 社会和法律就是这样或应当是这样起源的。它们给弱者戴上了新的镣铐,使富人获得了新的权力,并一劳永逸地摧毁了天然的自由,制定了保障私有财产和承认不平等现象的法律,把巧取豪夺的行径变成一种不可改变的权利,此外,还为了少数野心家的利益,迫使所有的人终日劳苦,陷于奴役和贫困的境地。 他们在战斗中,单单一天杀害的人,以及单单夺取一个城池之后造成的恐怖事件,就比他们在自然状态中几个世纪在全世界杀害的人和造成的恐怖事件还多。人类在分成不同的社会之后所造成的初步后果,就是如此。 人民之需要首领,是为了保护他们的自由,而不是为了让首领来奴役他们;这是全部政治法中的最基本的准则。正如普林尼对图拉真所说的:“我们之所以拥戴一个君王,是因为他可以保护我们不受一个主人的奴役。” 同烈马一样,一个野蛮人是不会像文明人那样毫无怨言地戴上枷锁的;他宁可要狂风暴雨中的自由,也不愿意要和平安宁中的奴役。 生来是自由的动物是不愿意被关在笼中的,因此,它们宁可撞得头破血流,也试图用头去撞破笼子。 我还发现许许多多赤身裸体的野蛮人对欧洲人的奢侈品不屑一顾,而且,宁愿忍饥挨饿,不怕战火和牢狱之苦,甚至牺牲生命,也要保护他们的独立:当我发现这一切的时候,我认为,靠奴隶们来讨论自由的问题,是讨论不出一个所以然来的。 在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父权的温柔与专制主义的暴虐更大相径庭了,因为父权的行使,给服从父权的人带来的好处,比行使父权的人得到的好处大得多。按照自然法,父亲只是在他的孩子需要他帮助的时候,他才是孩子的主人;过了这段期间,他们就是平等的,孩子便完全脱离父亲而独立。 法学家们口口声声说什么奴隶的孩子生下来就是奴隶,其实,他们真正的意思是说人生下来就不是人。 一旦人们结合在同一个社会里之后,人与人之间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威望和权力的不平等。 绝对的盲目服从,被视为奴隶们的最好的美德。 臣民除了服从主人的意志以外,便没有其他的法律可以遵循,而主人除了按他自己的欲望行事以外,便没有其他的规则来引导。善的观念和正义的原则已烟消云散。到这里,一切又都以最强者的法律为依据,从而又回到了新的自然状态; 不论人们怎么说,一个小孩子指挥一个老年人,一个傻子领导一个智者,一小撮人脑满肠肥,吃用不尽,而大多数人却因缺乏食品而面带菜色,这显然是违反自然法的。 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乃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的权利,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