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王某飞家暴案:当着孩子的面殴打妻子
今日「陕西咸阳家暴」一案冲上热搜。
一段“家暴”视频让众人看到了施暴者的残暴、妻子被打的无助、孩子的惊慌失措、家人的淡定从容...
涉事男子作为一名企业高管不但没有起到一个好的带头作用,反而当着孩子的面殴打妻子。

婚姻是一种特定关系,但不意味着夫妻就可以随意殴打对方,除了对于这件事情的关注,我们还更需要关心那些背后不被发现的问题:
- 如果不是被摄像头拍到,很多家暴问题都不会被发现,更不用说后续维权了;
- 除了肉体上的殴打,精神控制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家庭暴力有多种形式。
在条例当中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四种类型: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经济控制。
根据《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对家庭暴力的四种形式进行了解释:
身体暴力: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暴者、或限制受暴者人身自由等使受暴者产生恐惧的行为;
精神暴力:加害人以侮辱、谩骂等手段对受暴者进行精神折磨,使受暴者产生屈辱、恐惧等情绪;
性暴力:加害人强迫受暴者以其感到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
经济控制: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暴者自信心以达控制目的。
家暴相关的作品和新闻,并不少出现在我们的视野。比经历家暴的不幸程度要更深重的,大概是一边经历家暴、一边又无法逃离,TA们为什么不离婚?
为了孩子,忍忍

也许离婚违反了受害者潜意识中的家庭完整观念,一旦在意识中认同了这种观念,被家暴时就会一直围绕着这个观念不断原谅施暴者。
- “TA下次会改的”
- “TA只是今天心情不好”
- “孩子不能没有TA”
你以为这样对孩子好,但你不知道的是,这样会给孩子带来致命的心理阴影。
当然,该为这负一切责任的还是施暴者,并不是施暴者口中所谓的窝囊和无用。

“小时候我爸妈也是这样的”
研究表明,一再隐忍丈夫家暴的受虐者,可能有过与家暴相关的经历。

目睹过家暴的孩子,在自己建立家庭后,更可能将家暴视为理所当然,儿童时期目睹家庭暴力,可能会影响之后的情感观与亲密态度。
反抗无效
在这起「陕西咸阳家暴」事件中,还涉及到一个人:疑似是家暴者的妈妈,受害者的婆婆。
这位婆婆在家暴持续30s左右的时间后才不紧不慢的走过来,在象征性拉了一下毫无效果之后,果断抱起孩子就走。
身边人如此淡定的脚步可见家暴已经持续很久了。

经历了一遍遍的反抗失败后,不仅没有换来安宁,反而得到了更多的拳脚,甚至身边人也不帮忙 —— 那反抗还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反抗无效,受害者在保障自己生命的情况下,报警是唯一的选择。
正视家暴的危害,别看它带个“家”字就不当回事,暴力披上家的外衣仍是暴力,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精神不独立
低自尊的女性往往会认为自己无力甚至没有资格反抗,从而给了施暴者变本加厉的机会,家暴就成为了恶性循环。
受害者经常被灌输“我是廉价、我无用”的信息,导致从精神上就离不开加害人。
自尊与对自我价值的认知有关。要想提升自尊水平,最重要的是树立信心,要知道,这一切并不是我的错,一切都源于那个施暴者。
从观念上意识到自己是独立自主、与他人平等的个体,是降低女性对丈夫依赖性的第一步。
其次,“不想离开”是大部分受害者不离开暴力伴侣的原因,是她们自己本身对被抛弃这件事有很大的焦虑。
珍视自己,就是要认识到自己是值得被爱的个体,而不是可以被任何人轻视的对象。
反抗确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即便短期的隐忍看起来更有好处,也请把求助、离开放在第一位。
家暴受害者回归到正常生活中去的过程中对专业心理援助的需求也同样应该受到重视。
最后,祝我们都远离暴力,都能获得他人真诚的爱与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