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遭虐待,双腿被酒精烫伤险些截肢!虐待儿童怎么处罚?
重庆姐弟坠楼案一审判死刑还没过多久,贵州又曝出了一起儿童惨案。近日,贵州贵阳,有网友爆料称,龙里县一名4岁女孩疑被后妈烫伤。

据爱心人士张先生介绍,该女孩被后妈殴打至全身受伤,又用酒精烫伤双脚,多天后才被发现并送医,可能面临截肢。张先生和其他爱心人士为其筹款并去医院探望。据医院病危通知显示,女孩随时可能多器官衰竭、猝死。女孩家属称,2个月前女孩父母离婚,女孩跟着父亲在县城读书,不久前女孩爸爸重新找女朋友,1月初爷爷去看望时发现她成了这样。目前,生父继母涉虐待罪已被刑拘。

从古至今,老一辈的人历来信奉“棍棒出孝子”、“三天不打,就上房揭瓦”。很多父母认为打骂是教育孩子最快的方式,更有甚者,完全把孩子看成自己的所有物,只要自己不顺心,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多少父母打着爱孩子的旗号,做着伤害孩子的事。手拿棍棒,美其名曰“教育”,实际是把无处发泄的怒气,向无力反抗的孩子倾泻。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北大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中国潜在受虐儿童已达1000万,高达74.8%的中国儿童(16岁前)遭受过不同形式的虐待。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一连串的悲剧。2015年,南京一名男童被养母虐打,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2018年,海南万宁,一名小女孩被亲生父亲暴力殴打,送院不治身亡。……

为人父母不需要考试,真的是世上最恐怖的事情。就像柴静说的:他们都还小,不善言辞,无法保护自己,需要成人世界以法律、制度和道德来捍卫。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暴打儿童不该仅仅被当作“教育方式的一种”,它理应受到唾弃和惩罚。

我国的虐待罪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中的犯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因此在定罪处罚中具有特殊性。作为亲告罪之一,因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是否处罚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如果被害人不希望提起诉讼,就没有处罚的必要,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因受到强制、恐吓无法告诉的除外。关于此类事件,从法律角度来看,已经完全构成刑事犯罪,且性质极其恶劣。
后期,希望女孩早日康复的同时,也希望法律法规对相关“父母”予以严惩,教会他们如何做一对称职的父母!

虐待罪《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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