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伦理学导论:摩尔对伦理自然主义的批评
1. 摩尔的问题意识
强认知主义者认为(a)道德判断是适真的。(b)道德判断适真性的原因在于其报告了某种道德属性或道德判断。强认知主义又可以分为自然主义、非自然主义和麦凯的错误理论。抛开错误理论不谈,自然主义和非自然主义者显然对于(b)产生了激烈的分歧。如果我们认为,元伦理学上的认知主义也可以叫做元伦理学上的真值条件论(truth-conditions theory)的话,那么关于其真值条件是否可以同一或还原为自然的事实,自然主义和非自然主义者站到了对立的两边。
G.E.摩尔(G.E. Moore)的攻击的主要对象被称为分析的自然主义(Analytic Naturalism)或定义的自然主义(Definitional Naturalism)。摩尔认为,分析的自然主义是失败的,它们的错误是自然主义谬误(The Naturalistic Fallacy)。摩尔提出的论证是“经典开放问题论证”(Classical Open-Questions Argument, 简称COQA)。
2. “自然主义谬误”
首先,对于“自然”一词,摩尔提供了这样的理解:“自然”主要指自然科学和心理学的研究主题。它包括所有在时间中曾经存在、现在存在和将要存在的东西。但这种解释是成问题的,因为用自然科学的概念来解释“自然”会导致循环解释。摩尔似乎是想暗示一种常识的自然主义形而上学立场,或科学实在论立场。这种立场可以被理解为:被称为自然的属性或事实(a)满足因果法则(b)能被感官探知到。
确定了“自然”的基本含义,摩尔认为伦理自然主义是失败的。摩尔认为的伦理自然主义是这样一种自然主义,它认为道德词项可以分析为自然词项,因此也叫做“分析的自然主义”。摩尔的观点是,诸如“好”这样的道德谓词是无法分析(无法定义)的,因而试图对其进行自然主义的分析的尝试都犯下了“自然主义谬误”。
值得注意的是,摩尔认为,由于道德谓词是无法分析的,所以任何试图分析道德谓词的企图都是失败的。所以,就算不使用自然词项来进行分析,而采取形而上学词项——如“神所爱的”——来进行分析,这种企图同样和分析自然主义者一样犯下了相似的谬误。作为拓展,摩尔把一切试图对道德谓词进行分析的企图都叫做“自然主义谬误”。
另外,也许有人会问,坚持道德谓词的不可分析性是否和强认知主义的非自然主义立场相冲突?答案是否定的。就算某些谓词是不可分析的,也不妨碍它直接与相应的事实相连接。例如,“这里有一个桌子”或许是原子命题,它或许不可分析,但不妨碍其与事实直接对应。所以,摩尔可以在坚持道德词项不可分析的同时坚持强认知主义的非自然主义立场。
3. COQA及其反对意见
摩尔认为,之所以分析自然主义的企图是失败的,主要在于以下原因:
(1) 假设分析自然主义成功了。那么“好”可以分析为N。N是自然词项。
(2) 如果“好”可以分析为N,那么,“x是N”就等价于“x是好”的。
(3) 如果“x是N”等价于“x是好的”,那么“是N的x是好的吗”就是一个闭合问题。
(4) 但对于任意一个自然词项N,“是N的x是好的吗”都是一个开放问题。所以,假设(1)不成立。自然主义的分析纲领必定失败。
其中,一个问题是闭合的,当且仅当若真诚地询问此问题,则表明提问者仅是不理解其中的概念,除此之外,则称该问题是开放的。换言之,闭合的问题是可以仅凭概念澄清就可以得到解答的问题,它没有询问有关世界的事实;而开放的问题则并非如此,仅凭概念分析是不可以得到解答的。所以,摩尔的COQA论证相当于说:假设分析自然主义是正确的,那么就至少存在一个形如“是N的x是好的吗”的问题是闭合的。但所有形如“是N的x是好的吗”的问题都是开放的,所以分析自然主义是不正确的。
摩尔的论证至少面临以下3种反驳:
(A) 弗兰克纳的乞题反驳:摩尔的论证诉诸了“所有的N都满足‘是N的x是好的吗’这样的提问将会是开放的”的信念,但这一信念仅在假定分析自然主义是错误的前提下才是成立的。分析自然主义当然不会同意这一信念。所以摩尔的论证是乞题了。
(B) “无趣分析”反驳:摩尔的论证诉诸了这样的前提,如果对某一概念C的分析是成功的(假设分析为B),那么诸如“是B的x是C的吗”这样的问题就一定是闭合的。这相当于承认,不存在有趣的分析,分析总是无趣的。或许,摩尔可以提出分析悖论来辩护:分析性不带来新知识。如果我们已经理解了概念C,并且将概念C分析为B是正确的,那么本该是无趣的。但是,分析悖论有许多破解方式。我们只要指出“技艺知识”(knowledge how)和“命题知识”(knowledge that)的区别就好了。当我们理解一个概念的时候,我们获得的并非是其命题知识,而或许只是技艺知识,而分析则帮助我们获得后者。分析悖论似乎混淆了二者,它其实并不存在。当然关于分析悖论还有许多破解方式,这只是其中一种。
(C) 基于弗雷格涵义-指称区分的反驳:摩尔的论证有一个根本预设:伦理自然主义就是分析自然主义。诚然,我们或许可以承认摩尔的分析自然主义的反驳是有力的,但我们至少可以提出其他版本的自然主义从而削弱摩尔论证的攻击性。基于弗雷格涵义-指称的区分,我们可以提出形而上学的自然主义,即,承认道德词项在涵义上并不能还原为自然词项,但在形而上学上则有相同的指称。所以,我们可以在外延上实现自然主义的“还原”。
4. 修补COQA的两种方案
经典COQA似乎无法豁免于上述三种攻击。攻击(C)并非是正面的,而只是削弱了COQA的力量,攻击(A)(B)则动摇了COQA的可靠性。所以,回应COQA的乞题反驳和无趣分析反驳,是挽救COQA的主要任务。以下介绍两种主要观点:
(1) 鲍德温的方案
托马斯·鲍德温提出了一种COQA的修补方案:如果某种概念分析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会认为根据它来引导我们的思考和判断是自然而然的。假若某种分析宣称自己是正确的,但是却又没有使我们产生听凭其引导是自然而然的信念,那么,它至少欠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我们可以说这种分析是不正确的。
(2) 达沃尔、吉伯德和雷尔顿的方案
达沃尔、吉伯德和雷尔顿则立足于内在论立场来挽救COQA:之所以说经典COQA中形如“是N的x是好的吗”总是开放问题,就在于,说某物或某事是好的,似乎内在的关联起我们行动的动机,而假如“好”可以分析为自然词项N,那么,仅仅提到“是N的x”似乎并不能唤起行动的动机。正是由于道德判断和行为动机的内在性,“好”这样的道德词项是不可分析的。
我们看到,鲍德温的修补其实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推进,而只是使双方陷入僵局,因为,他毕竟没有解释为什么一个成功的分析会让人们觉得遵其引导是自然而然的,自然主义者也没有提供鲍德温要求他们做的解释。而达沃尔、吉伯德和雷尔顿的立场虽然可以补充进鲍德温的框架内,作为为什么自然主义分析会使得人们觉得遵其引导是不自然的论据,但是,这种修补诉诸的内在论立场恰恰是自然主义经常拒绝的。当然,别忘了还有反驳(C)的存在,就算承认COQA的效力,它也仅仅打击了分析自然主义,而没有对复杂和精致的自然主义立场构成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