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时间及申报注意事项汇总
科技成果评价是指按照委托者的要求,由评价机构聘请同行专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被评价科技成果进行审查与辨别,对其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价,并做相应结论。2022年科技成果评价政策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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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时间
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实行常年审理的模式,所以准备充足的企业就可以开始寻求代理机构进行申报
二、2022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条件
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中心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托安徽省科学家企业家协会,在国家、省科技部门指导下,依法依规提供有偿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接受相关部门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
评价行为主体中,委托方是各级科技、行业主管部门、高校院所、中央驻皖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受托方是指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被评价机构是指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
三、2022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材料
(一)应用技术成果 1.研制报告: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已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效益情况,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的意义、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2.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 3.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 6.缴纳国税、地税的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7.用户应用证明; 8.人才中心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1.研究报告; 2.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 3.论文(论著)被收录和被他人论文(论著)正面引用证明; 4.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 5.人才中心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对于需要具备检测或查新报告才能做出评价结论,但评价委托方又未提供相关报告的,人才中心可以要求评价委托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检测、查新报告,也可以与评价委托方协商,由人才中心作为检测、查新委托人取得检测、查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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