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卖“青花椒鱼”也侵权?
卖个青花椒鱼,居然变成了侵权?近日,成都一火锅店店主唐女士收到了法院传票,被告知自己经营了多年的火锅店因为使用“青花椒”商标而侵权了。四川是青花椒的生产大省,青花椒的使用非常普遍,只是取了个名字,怎么就惹上了官司。

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唐女士的遭遇不是个例。在11月、12月间,成都、遂宁、眉山多地的10多家餐饮企业因为同样的原因被起诉,起诉方为同一家公司——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据天眼查App显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最新申请注册的“青花椒”商标是在2021年申请的,初审时间是10月27日,然而从2017年开始这家公司就频繁注册各种“青花椒”商标。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官网显示,截至到2021年7月21日,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经注册了97个商标,其中不少含有“青花椒”等字样,已经通过的大多带有明显的图标。
对于这个事件中,使用含有“青花椒”三个字的商标是否涉嫌侵权?为此,我们咨询了专业律师,律师告诉我们,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花椒、麻婆豆腐这些都是通用名称,是不能注册为商标的。但是,像“青花椒”这样的名称,在“花椒”前面加了一个“青”,可能具有一定特色,因此获得了商标的授权。比如陈麻婆豆腐,因为在“麻婆豆腐”前面加了一个“陈”,又有比较久远的历史,因此成为成都、四川的著名商标。

但是四川所说“青花椒”,其实应当被认为是一种原材料,一般不得作为商标注册,除非申请人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为了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商标前已经使用的餐饮店可以在原有范围内合法使用。同时,由于“青花椒”属于原材料,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但是,如果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青花椒”被查实不以使用为目的,而是恶意注册商标的,则任何个人或单位都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针对“侵权”苦恼,目前四川地区一共18家店主都已经联合起来,准备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关注我,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理念,我们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