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作赏析:The Everlasting Witness
/文 尼克维嘉
如果你够勇,请点击阅读原文:
https://www.unz.com/print/Encounter-1963aug-00048/
糟糕的作家似乎有一项才能:把文学作品写成指导手册。他们的叙述无比详尽,如同拼命解释一个笑话的笑点而自己却毫不尴尬。透过文字,我能感受到写作给他们带去的痛苦。我试图查阅一下那位女作家究竟是何等高人,谢天谢地维基没有为她设立词条,而其他来源仅有的资料也是三言两语的概述。她的冷遇使我欣慰,虽然每天都会有天才作家被埋没,但是我们绝对不能把赝品当做真品欣赏。
接下来我会从各个方面解释为何这篇文章是糟糕的文学作品的范文。(出于奇怪的原因,居然收入英文教材,这就让它独立于其他文章的特性更加突显了)最大的问题正如上述:过于详尽。如果文章属文学评论或者科普文之类的类别时,我们可能希望作者尽其所述、清晰明了。但是当一个纯文学作者这样做时,他一方面把读者当成了傻子,另一方面摈弃了“潜伏的冰山脚”的美感。阅读的乐趣之一在于自主挖掘,甚至在于心甘情愿地被隐含作者骗(我们多大程度采信不可靠叙述,自主性全在我们自己)。但是这篇文章的作者生怕读者不认识字,而且缺乏基础的推理能力,“(他是杰里的继父,因此在更多的层面卷入到了他现任妻子的痛苦当中去,而不是像原生家庭的父亲那样只需承担一层痛苦)”,“(她知道这种对克里斯的爱是因为她对杰里的爱的一种宣泄,以及对杰里遭遇的担忧)”……诸如此类的糟糕手法不禁让我同情这位作家,在她所处的时代没有机会去上几堂写作课(对于她这种作家一定要上写作课才行)。
接下来的问题是上一个问题的延展,如果一个作者踩了上一个雷,那么他八成会接着踩这一个:对文章结构不加删减。
举一个例子。我们可能读过一些文章,它们的镜头切换自如,就好比我们看一部扣人心弦的电影。主人公在工作场所参与冲突场景,然后镜头一转,他在家中自我堕落,我们还能由此推断出主人公丢掉了工作。但是在这篇文章中,作者会不惜余力地写主人公如何在回家的路上闷闷不乐,他该怎样乘地铁,哦对了,顺便出于不明的原因去买一束花。如果你让这个作者写同样的剧本故事,她一定会这么写。这篇文章的主题是母爱,所以作者用自己的行为说明,一个作家应该如何爱惜自己的文字,且不能让任何一个掉队。
第三个让我大跌眼镜的地方是相同的技巧重复运用。有一些小技巧在一篇文章(甚至一部小说)中只适合出现一次。当我第一次见到她这么做时,我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这篇作品的闪光点:
“……她心怀如此强大的希望,以至于剧情仿佛静止。他没有出现。
他出现了……”
很好,这里用强转折来展示女主角内心的起伏。但是我想这种技巧最好留到文章结尾部分,所以——没过几段,我看到了:
“她绝不会去想那部新闻影片不会播到那里。
影片播到了那里……”
这实在令人尴尬,况且,在这之后还有将近三分之一的篇幅供作者洋洋洒洒地发挥。
对于一般作者来说,展示手法的效果明显大于单纯的描写。举个例子,如果我向你描述:“一个中年男人内心十分苦闷,于是饮弹自尽。“请问你有多大程度会同情这个角色?但是若我能巧妙地把他的事实层面或心理层面的经历展示给读者,大家就能对相同的角色产生一种情绪上的依附。
但是我们的作者在写本文的时候,却大幅度地描写,其中展示的桥段被可删减或浓缩的镜头转换所占据。于是,故事的核心部分(由于文章结构过于拉垮所以我用“核心”作为一个强调,而经典文学作品很少有显而易见的核心成分)就只剩下干瘪的描述段落,夹杂着笨拙的修辞。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可能见到过很多作品,其中描写和展示并非泾渭分明,尤其是现代主义及之后的作品。这里有个简化的判别方法:作者可以不理解自己笔下的人物,但是他必须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比如,当使用任何一种手法的时候,他得清楚自己是在那么做。而我们的玛格丽特女士似乎总想匆匆地把文章赶完,而忽略了自己是个作家这件事。
截至目前,我们还未提及这篇文章糟糕的巅峰。我在阅读的时候着实替作者捏把汗(我的手心是湿的):女主人公千万不能找到自己的儿子,要不然就会比《远大前程》改版后更能降低作品格局。于是我的希望破灭了,看来这两位女士已经为了文字不惜代价——女主人公的儿子被找到了,而且在之后还剩下一大篇文字而不是做收尾工作。
就像一位待在你家里做客太久的客人,他现在正准备陪你度过晚餐时光,而他已经蹭了一顿午餐了。我之所以断定女主人公不该找到自己的儿子是因为前文已经奠定了足够的基础——这就是为何作者本人也很难改变自己作品的结局的原因,他只能顺应着潮流走。结局并非是在最后一锤定音的事情,而是潜伏在每一段文字中。如果在开头一切万事胜意,那么结局可能是家破人亡或者在表面的祥和下蕴藏了新的变化或危机。总之,它不可以和开头一模一样(那些“一切回到原点”式结局反而是通过对比强化了结局本质的不同)。
最后的冗余应该和作者难以割舍文字的习性有关,就像之前罗列出的过渡镜头一样,那位女士从电影院跌跌撞撞地出来,然后笨手笨脚地找到自己的车,并坚信那些目睹她的围观人群会永远铭记这一幕。在某种程度这是真的,如果是我,我一定不会错过如此上等的写作素材。——说回那位女主人公,她又跑去那个卖花亭,然后在一位陌生人的口音上作梗(作者本意是想强调主人公与陌生人的心理界限的短暂消失,然而糟糕的手法弄巧成拙)。最后,她邂逅了另一位可爱的白痴,让她想起自己的儿子(再次说明她不该找到儿子)。
如果一篇小说里所有的人物表现得都像白痴,那么,我不得不背叛自己女性主义和酷儿主义的立场作个不当的假设——不过,作家们都容易写出一些糟糕作品,尤其是写得多的作家,比如萧伯纳和欧亨利。读读糟糕作品或许并非全然的坏事,只要我们能沉下心去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