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一下最近的困惑
文艺应该是自由的吗?
文艺应该是自由的吧
子曰:“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
为什么因为一个人的违法,就要否定掉一个人的所有呢?甚至要抹掉这个人的存在。一个人存在,曾经真真实实地存在过,甚至曾经星光熠熠地存在过,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违法了应该是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不是吗?为什么要波及作品呢?为什么要波及到曾经所受的荣誉呢?如果作品违法了,如果说查出TA之前的荣誉虚假,那就另说。
还记得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新文学与旧文学的激烈辩论吗?还记得梁实秋与左翼作家关于普遍人性论的论争吗?还记得苏汶、胡秋原与左翼作家关于“文艺自由”的论争吗?现在不是应该比那时更加自由吗?违法的事交给警察,文艺、思想交给大家辩驳。我们一直都在强调说:要铭记历史、正视历史。“文革十年”我们就忘了吗?我们难道已经到了没办法接受一个违法人员曾经的作品了吗?是对方太强大,还是我们太脆弱了呢?如果连这一点勇气与信心都没有,又怎么可能产生气象万千的文艺呢?
黑格尔说:”通过自由去给与自由,这就是审美王国的基本法律”。曾在一本教科书上看到过一句话,大概意思是,我们国家近现代不乏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品,但是总是缺少一种在作品之上的更深层次的意境。也许,就是因为我们总是文艺与政治靠得太近。
好了,就说到这吧。就是想记录一下最近的困惑。一边学的和一边的现实,正在分裂着我,我觉得我应该试图去找到一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