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大麻
在美国, 我应该是比较左倾的,或者说是自由派(liberal)。对于很多社会问题,比如环境,种族, 同性恋权益等等, 我都比较左的。刚来美国时唯一和左派相左的是死刑问题, 那时觉得死刑天经地义。但耳濡目染,我现在也赞成废除死刑了。我还有一个观点也发生了变化,但在简中媒体上就不合适说了。
对于大麻, 我刚来美国时也觉得是一种毒品。 留学的时候,每年四月二十号大麻日,学校里有学生游行要求合法化,我似懂非懂。后来爆出克林顿奥巴马总统年轻时都试过, 我觉得应该没什么害处,那就让人自由选择吧,政府没必要禁止了。

美国对于大麻的法律也是一团乱麻。联邦政府从1970年始就把大麻定义为毒品, 不但禁止娱乐性使用(recreational use), 连医药上使用(medical use)都不允许。但很多州却有不同的想法。 目前美国三十多个州允许医药使用, 另外十多个州更进一步,也允许娱乐性使用。越是左派的州,比如西海岸的加州,华盛顿州,都是允许娱乐性使用的。这种联邦和州法律上的冲突仍未解决。经常听到报道,联邦调查局在加州等地搜查大麻农场, 因为他们触犯联邦法,虽然按州法种大麻是合法的。
过去十多年, 我们住的地方大麻没有解禁。我有时会和我先生和好朋友说,我不介意有机会去尝一尝,看看到底是什么感觉。2020年我们州将医用大麻合法化,离我们家不远还开了一家医用大麻店。今年娱乐性大麻也合法了, 但大麻零售要到2024年才开放。所以一般人还是没法通过合法途径买到大麻(自己种合法, 但不能买卖)。

今年六月我们去西雅图玩。第一天上午观光,午饭后我去旅馆休息一下, 晚些时候要去和朋友会面。 我先生让我先旅馆, 他在街上再走一走。过了一会,大约下午四点,他回来了,递给我一颗焦糖太妃糖(caramel),说“给你吃糖。” 我们俩每人吃了一颗。然后我们朋友来了,我们一起去屋顶花园上坐着聊天,上楼时我注意到我先生又吃了一颗。
大概聊了一个多小时,太阳渐渐下闪,西雅图港湾一片金黄。我先生说他头晕的厉害, 我们决定到房间里去。 他一站起来,又坐下去,他头晕目眩,站立不稳。我和我朋友支撑着他, 扶到房间, 让他躺在沙发上休息。我们纷纷问他怎么回事, 他说他吃了两颗大麻糖。 那时我也突然意识到原来他下午去了大麻店,我也尝了我人生中第一次大麻。
但很奇怪我当时一点感觉也没有,和朋友继续说话。 一会儿他们告辞。 虽然我们已预订了一家好的饭店, 只好去取消了。大概晚上八点, 我也开始感到头晕, 眼皮渐重, 睁不开。 但这时听觉特别灵敏, 窗外街上的嘈杂的声音,原先若有若无,这是仿佛都通过扩音器放大,满耳都是, 然后我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 我俩都没事, 回想前一天的经历,有点好笑。 我以前常常念叨的品尝大麻,居然就是这种经历。

我后来在网上查了一下,上面说第一次尝大麻糖, 应该缓着点,只吃四分之一, 让身体慢慢适应。我一下子吃一颗。我先生吃一颗后没感觉,所以吃了两颗。 可能份量太大,我们根本没有体会到别人说的那种很放松, 无忧无虑的快感。
我先生买的几包大麻糖, 后来我们也没碰。他也很失望, 在店里的买的时候想着会很舒服, 所以各种口味都买了。想带回家以后消费,也不可以, 包装上明确说明这只能在华盛顿州消费,带出州是犯法的。 更不能带上飞机, 因为航空是联邦法管的,那就是运毒了。刚开始我还有侥幸心理,不想扔。后来我们开车去俄勒冈, 快出州时, 我想想还是不做违法的事, 把几包糖都扔到服务站垃圾箱了。
这就是我第一次尝大麻的经历。我尝试过了,并不喜欢, 估计以后也不会再买了。 但我对大麻的观点还是没变。我认为合法化没什么害处,别人要去抽, 那也是他们的自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