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捷克需要了解的三种税收制度
捷克共和国现行税制于1993年1月出台,共分为直接税、间接税和其他税三个基本税种。自2004年5月1日捷克共和国加入欧盟以来,该制度不断与欧洲立法相协调。捷克共和国主要根据经合组织示范税收协定,与欧盟和非欧盟国家建立了广泛的双重征税条约网。
直接税包括:
· 根据《捷克所得税法》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
· 根据《捷克房地产税法》与《道路税法》征收的财产税
· 根据《捷克房地产购置税法》征收的转让税

间接税包括:
· 根据《捷克增值税法》征收的增值税
· 根据《捷克消费税法》征收的消费税
· 根据《捷克海关税法》征收的关税
· 根据《能源税》专项法律征收的生态税
其他税种包括根据各相关捷克法律强制性征收的捷克社会保险和公共医疗保险,市政费则根据各地具体法律进行征收。
资料来源:投资者指南,外商投资协会(AFI),2017年
捷克共和国的纳税人在2018年需缴纳以下税款:


在2021年亚洲区一步到位捷克移民即将结束,成为绝版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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