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已随王谢去
谢燕子已随王谢去
话说南北朝时期,深受北齐高祖皇帝高欢信任的朝廷重臣陈元康,不顾同僚非议,抛弃发妻李氏,只为迎娶一位因丈夫的父亲犯罪而被没入官奴的女子为妻。其中原因何在?是这位罪犯之媳美艳不可方物?是皇帝所赐婚姻拒绝不得。还是因其妻状若河东之狮,令其孰不可忍?
好吧,容我再来讲述一个故事发生在不久以后的故事。侯景(就是那个后来将梁武帝萧衍活活饿死的家伙)专权梁朝,向梁武帝提出要与王、谢家族通婚,武帝说:“王、谢的门第太高了,和你不般配,建议你在朱、张以下找得佳偶。”侯景气得脸色铁青,狠狠地说:“总有一天我要将王、谢的女子配给奴隶。”
故事讲到这里,你该知道此文开头的陈元康为何宁可抛弃发妻也要娶罪犯之媳了吧?是的,原因无他,仅仅因为此女门第高贵,乃范阳卢氏卢道虞之女,而范阳卢氏,和崔、卢、王、谢并成为“四海大姓”,所谓“望出范阳,北州冠族”。
关于亚当和夏娃的传说,仅仅存在于伊甸园中,或者是启蒙运动以后人本主义思潮泛滥后的近现代社会语境中。而真实的历史可能并非如此。实际上,人们的婚姻取向是人们价值观念的晴雨表,往往普遍地反映出一个时代人们的生活状况、价值取向和基本观念。这在生产力不够发达、人与人的依存程度较高的古代社会尤为明显,用马克思的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套用一下进化心理学的观点,人类的本性中,总希望自己的后代得到最好的一切,那么,而这后代产生的来源,便是婚姻。说得动听一点,那叫 “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济后世”,说得直白一点,则是资源的优化配置,或强强联合,或互通有无。比如,作为异族入主中原的政权,清朝乾隆皇帝将女儿嫁到山东孔家,就显得意味深长。至于追求所谓热烈的爱情,乃至于“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那都是后来人们的神话,或者鬼话。
一、根深蒂固时
当我们今人引用古人的观点,说起“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或“富不过三代”时,其实并非自古有之,而仅仅是来自宋元以后人们的经验总结。实际上,长久以来,社会阶层的流动和变动是非常态,静止才是常态。中华文明有文字记载以来,第一次出现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布衣卿相局面,仅仅是在战国末期到秦汉之际。那时节,豪杰辈出,风云际会,社会出现大变动,大革新,阶层出现大分化,大流动。
但尽管如此,随着社会经济逐步稳定,强宗大族也逐步发展。哪怕西汉的历届皇帝,以汉武帝为代表,对强宗大族不停分化、打击、瓦解、铲除,但依然是“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政权的豪强化已然成为趋势,世家大族和累世公卿局面逐渐形成。甚至可以说,到了东汉,已然形成累世公卿,世代执掌朝政的局面。如新野豪强地主邓氏,因邓禹辅佐刘秀夺取天下有功,官职司徒、太傅,从此刘、邓累世结亲,世代显贵,东汉几乎成了刘、邓两姓共有的天下。就这样,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世家大族的实力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中国历史上长达数百年世家大族统治的门阀士族政治,在官僚体系上也出现了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门阀士族享有巨大的政治、经济特权。
自古以来,婚姻大事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意思是说年轻人的亲事当由父母做主,但在门阀制度下,哪怕父母做主子女的婚姻,也得受到世风、同僚乃至帝王的评价和干涉。原因很简单,既然门阀士族高贵的社会身份和政治特权都来源于血统,那就要尽一切可能保持血统的纯正和门第的优越,就必须是士族之间通婚,久而久之,成为约定俗成的风俗。倘若士族如果与寒族通婚,轻则受到其他士族蔑视排挤,重则遭受免官禁锢。前者如弘农杨氏(弘农在今陕西华阴),自西汉昭帝时期的宰相杨敞(司马迁的女婿,汉武帝时的宰相)时起,这个家族便以“清白传家”自许,却因东晋初年他们过江时间较晚,婚姻仕宦错过了时机,导致“婚宦失类”,常受到其他人的排斥,以至于当时官至太常在杨佺期常激愤咬牙切齿;后者如南朝萧齐时的大族东海王源与富阳满氏结亲,将女儿嫁给门第稍低的满家,哪怕满家已官至侍郎,照样遭到门阀沈约(历史上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的弹劾,建议皇帝将王源“免所居官,禁锢终身”。
既然士族以联姻庶族为耻,那么反过来,庶族则以攀附士族为荣。如同本文开头所说,为了达到与士族联姻的目的,许多庶族出身的官吏更是使劲招数,甚至不惜采用高压手段。范阳卢氏家的女儿,父亲早灭亡,庶族出身的幽州刺史赵邕想与之成婚,以提升门第,叔父答应但姑娘的母亲不允许,乃至带着女儿偷偷逃回娘家躲避,赵邕气得要命,竟然利用刺史的权势,将这倒霉的叔父考掠至死。
而在这样的时代大背景下,其中的故事主人公也演出了一幕幕悲喜剧。
最著名的应属“旧时王谢堂前燕”的王家和谢家。前者最有名的除了丞相王导,王家在后世中,耳熟能详的莫过于书法家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了。“东床快婿”一词的由来中,儒雅的刺史郗鉴听说丞相王导家的子侄个个都很英俊,就有意在其中选择一人为女婿,最后选择了东床袒肚的那一位,也就是书法家王羲之,倒也成就了一段佳话,据说王羲之夫妇之间志趣相投,恩爱非常。
但到了王羲之的儿子王献之王凝之这一辈,似乎就没那么幸运了。王凝之的妻子谢道韫,乃东晋丞相谢安的侄女,大将军谢炎的女儿,其母阮容,乃狂著名的“竹林七贤”阮籍、软咸的族人。想必谢安在子侄辈中,最为欣赏的就是这个侄女谢道蕴,以至于数百年后,著名的唐朝诗人元稹在怀念亡妻时还以“谢公最小偏怜女”引入。但实际上,才学出众的谢道韫对这门叔父为之精心安排的婚事并不满意,以至于回娘家时直言不讳地抱怨:“一门叔父则有阿大,中郎,群从兄弟复有封、胡、羯、末、不意天壤之间乃有王郎!”究竟谢道韫痛为何恨王凝之,并无记载。但想想王凝之后来在“孙恩之乱”中,只知求神拜佛,结果除自己被杀外,四子一女也全部殒命,倒是谢道韫自己组织突击队,奋起反抗,寡活下来,似乎谢道韫年轻时的抱怨似乎是有迹可循?
而王献之,也就是王凝之的弟弟,其婚姻可谓是悲喜半掺,令人唏嘘。他和秦梅竹马的表姐郗道茂结为夫妻,无奈王献之被新安公主看中,为了抗拒新安公主,甚至不惜将腿弄残,但新安公主依然不肯罢休,只得和郗道茂妻子离婚。多年以后的临终之时,做法的道士问他平生有何憾事,他说:“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如此看来,士族之间的联姻,双方是否幸福,是否满意,也取决于彼此的缘分和情投意合程度,它不一定比如今的自由恋爱更糟糕,也不一定更美好。那时的人们生活在家庭的保护和羁绊中,没有机会也没有条件也没有经验去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大事,交给父母处理,难免按照世俗的标准择偶,但谁说世俗的标准就是糟糕的标准呢?流传百年千年下来,说不定更适合世俗中的大多数人呢?
二、流风余韵中
到了隋唐初年,朝廷擢升人才的标准终于改变,尤其是科举制的兴起门阀制度最终衰亡瓦解了,但作为意识形态范畴存在的门第观念,却依然存在了数百年之久。这足以说明,人们观念的改变绝不在于一朝一夕。
唐朝的建立者李渊及其子李世民自称出自陇西狄道,是著名的关陇大族,但很多人对此深表怀疑,因此士族尤其是山东士族很看不起他们。这使得新王朝的统治者十分恼火,李世民甚至数次下诏,揭露士族内部通婚以及庶族攀附士族结婚的种种弊端,说他们的联姻不过是一种“卖婚”,无非是为了“多纳货贿”(好像他心爱的高阳公主嫁给房玄龄之子房遗爱是为了爱情一样),还说士族的女子“无礼于舅姓”,甚至居然公开指责山东高门士族卢崔、卢、李、郑诸家子孙人品不好,阿附富贵,无礼无耻。为了表示冷落他们,李唐王朝之初的王妃、主婿都选自新贵大臣之家,不与山东士族通婚。纵然如此,瘦死骆驼比马大,旧士族也偏偏不肯同皇室通婚,甚至以此为荣。他们骨子里看不起新贵,认为新贵们没有娴熟礼教,缺乏风姿蹁跹,而且不理朝廷“禁止陇西李氏、太原王氏、荥阳郑氏等七姓北方最显赫的高门望族不得自为婚姻”的诏令,“潜相聘娶”。实际上,就算那些新贵,骨子里有何尝不曾向往和高门大户结亲呢?房玄龄、魏征等朝中重臣照样与山东士族联姻。
到了唐朝中后期,这种现象依然存在。中书令薛元超的妻子是巢王的女儿和静县主,也就是文宗皇帝的侄女,然而薛元超却感叹说,他一生之中有三件恨事,其一就是未能娶五姓女。所谓五姓女者,即清河博陵崔氏、太原王氏、荥阳郑氏、范阳卢氏及陇西、赵郡李氏之女。
五姓嫁女,已经到了非只看门第不看官职的地步。冀州长史吉懋(从五品),欲为男娶南宫县丞(县令的副手)崔敬女。崔敬起初不答应,后因惧怕吉懋所掌握的自己的把柄吉懋的权势而应许,却不敢告诉自己的妻子。等到迎亲之日,崔敬的妻子郑氏才知道此事,抱着女儿大哭道:“我家门户低,不曾有吉郎”,实际是嫌弃吉懋家门户低。女儿也坚决不肯上车。最后,他家小女儿说:“父有急难,杀身救解。姊若不可,儿自当之。”于是登车而去,替姐姐嫁给了吉顼。这个故事倒有有趣的结尾,那就是吉顼最终成为了宰相。
民间如此,皇室的笑话更是比比皆是,以至于到了“皇帝的女儿也愁嫁”的局面。唐末的宣宗皇帝想为公主选士族子弟为婿,“衣冠多避之”,最后只好选了一个不修细节、名誉不好的士族化的鲜卑族后裔于琮。而且这中间还有一个插曲,文宗皇帝本意是将永福公主许配于于琮,只因一次公主和皇帝吃饭时把碗扔在地上,筷子一折两断。皇帝叹气道:“你这样的脾气,怎么能嫁到士大夫家里去?”当即就取消永福公主做新娘的资格,换上她性格贤淑的妹妹广德公主。想来皇帝内心也有自卑的成分?
但或许士族不愿与皇室结亲,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着鲜卑血统的李唐公主们的确是惹不起呀!从唐初与辩机和尚私通的高阳公主,到后来和母亲韦氏一起干掉父亲中宗皇帝的安乐公主,哪一个不是个性强烈,飞扬跋扈?怪不得宣宗皇帝将长寿公主嫁给郑颢之日,千叮咛万嘱咐:“不得轻视夫族!”后郑颢之弟病危,宣宗派使探病,使者回宫后,皇帝问:“公主何在?”回答说:“公主在慈恩寺观戏呢。”宣宗皇帝大为生气,说:“怪不得士大夫不愿同我家结亲。”然后把长寿公主叫回来狠狠训斥了一顿。
更悲催的还在后头,话说文宗皇帝为太子永向宰相荥阳郑覃求婚,希望可以让郑覃的女儿为太子妃,但是郑覃可以宁可把孙女嫁给九品卫佐之崔氏,却不愿意女儿为皇太子妃。文宗很气愤的对郑覃说:“闻在外朝臣,皆不愿共联作亲,何也?朕是数百年衣冠。”也就是说他们李家好歹也是大唐二百余年天子,难道比不上一个九品官员的崔氏吗?
三、烟消云散后
经过唐末的农民起义,五代十国的大动乱,庄园制终于崩溃了,门阀士族制度也衰亡了,士族子弟如鸡飞鸟散,四处谋生,个体小家庭又一次普遍化了。那种仅仅由于出身在某家士族,门第高贵,从而享有种种政治经济特权的现象,已经不复存在了。士庶界限已经趋于泯灭,子子孙孙累世为宰相的现象已经非常少见,如宋初的几位宰相,都是名不见经传的草野之民,基本都是靠进士之路爬到高位,而非家族荫庇,所谓“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
如果说秦汉之际,那种“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仅仅是出现在社会大动荡、大变革导致的大洗牌的特殊现象,而到了北宋以后,已经趋于普遍而稳定了。在庄园经济彻底瓦解之后,似乎又出现了单纯以财力相雄长的局面,经济社会更加自由,商品流通更加通畅。那些比较贫穷的族人,可以通过科举而取得青紫,也可以通过商品货币关系而成为暴发户。而公侯卿相一旦去世或失势,则可以突然沦丧,子孙泯没,家产荡尽。但和西汉不同的是,这一现象却不是是皇帝刻意打压豪门大族的结果,而是一种财富流动的自然现象了。
虽然宋明元清近千年间,一直有所谓的家族组织,那属于同一个祖先却又分裂成无数个体小家庭的子孙,聚集于一个村落,形成宗族,有族规,有家法,有祠堂,有族田,有族谱,家族成员之间也会进行生产协作亦或经济互助,但与门阀制度下的家族毕竟有着巨大的分野了。或许由于成员私有财产的发展,或许由于内部的矛盾冲突,尽管大家庭组织也得到过官方的大力提倡和辅助奖励,但终究没有成为更为普遍的形式。即便形成,也很难与封建政权紧密相联的,虽然家族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都保、里甲等基层政权,却再也没有获得更大的政治上的特权。随之而来的是,人们之间婚姻的缔结,也只看家财是否相当,至于是否出身名门望族,人们并不去计较。宰相之女下嫁平民为妻,宰相之子娶贫家女为媳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了。此后在身份等级方面的通婚限制,也仅仅剩下“良贱不婚”这一条了(也就是良民不得同贱民如乐户、官户、奴婢等结婚),这在唐以前婚姻论阀阅,宰相之家“女为王妃男尚主”的时代,的确是不可同日耳语了。
结语
燕子已随王谢去,历史是曾经的现实,它曾真实地存在过,但也真实地成为了过去,我们无需取笑那如今看来不可思议之事。每一个人都存在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之中,其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很难绝对超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这限制,或许表现生产力和社会结构,也或许表现为社会观念和思维方式。这观念,或许会在时光的流逝中渐行渐远,但或许只是以改头换面的方式日久弥新。而今天的人们,生存于这个来自群体的制约日趋减少,个体日趋原子化同时也日趋自由的社会,我们的选择,究竟是囿于曾经存在却正在逝去的观念,还是拥抱正在来临的时代中蕴含着的新的观念,抑或是自在自为地超脱于一切观念之上?这,都是你的选择,你自己的选择,且自负其责,包括你的职业、你的婚姻、你的育儿方式,乃至你的性取向……你,愿意且有能力这样吗?愿意且有能力成为一个自由的独立的个体吗?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