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在风中飘荡
前天在写第二个百日总结的时候,有读者朋友在文后评论说,还是更喜欢看我写的童年回忆录,建议也可以写写初入职场的经历。而我自己在第二个百日时梳理出的写作定位是要极度加长我在风物地理和人文历史挖掘方面的长板。第二个百日
到底选择写自己,还是写更宏大的人文地理,其实是一个非常深刻和广泛的问题。如果拔高了看,这两种主题的差异可以说是文艺创作领域历久弥新的一个路径选择问题——集体主义还是个人主义?大历史还是小故事?群像还是独照?
01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导致了文艺作品的两大分类:《史记》类和笔记小说类,《红楼梦》类和“三言二拍”类,《黄河大合唱》类和鲍勃·迪伦类,国仇家恨类和男欢女爱类……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和“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两种主题的差别就是这么大相径庭。






但前者和后者,并非完全不能兼容,而只是侧重点不同:前者侧重于宏大叙事,个人经历的描摹也是为了从细处管窥波澜壮阔的大历史。后者则侧重个人主义,个体的人生和情感千回百转一唱三叹,环境和历史只是主角背后若隐若现的舞台幕布。
02 那选1还是选2,有什么优劣之分吗? 虽然《史记》、《红楼梦》等具有宏大历史价值的作品得到了更高的评价,但“三言二拍”、《西厢记》、《金瓶梅》之类的也经历了时间的考验而流传至今。 所以个人主义作品的价值由不得我来否定,因为历史的洪流本来就由无数水滴汇聚而成。 但是,一滴水务必要描摹得饱满生动,才能润泽人心。写个人主义作品要突出足够深刻、饱满、生动的情感,才能得到深广的共鸣。正如《西厢记》、《牡丹亭》把“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的爱情写到了极致;鲍勃·迪伦是大时代中个体迷茫的代言人。 一滴水无比要晶莹剔透,才能折射山川晴雨。个人的故事立足在大时代的肩头,才能为自己赢得足够高远的地位而不会埋没在千篇一律的蚊吶虫鸣里。这也是当下几乎所有成功的人物特稿和传记的要诀。
03 因此,在1和2之中,我更倾向于选人文历史,不是因为个人主义作品价值低,而恰恰是因为如果写个人故事,我很难达到上面说的高标准。 一是我的个人经历不足以支撑足够深刻、饱满、生动的情感。
一个小镇出生的普通80后的生活,实在太平凡了,仅仅对身边人和同类有一些怀旧和了解的价值。 这当然也是因为我的文笔也不足以把普普通通的人生经历写得足够高级。清新隽永的散文的确在文学史上有一定的地位,梁实秋、汪曾祺、冰心之类的都是成就高彪的前辈,但他们的成就不是因为主题,而更多是因为文笔,好比雕花和工笔,是技艺而不是主题占了上风。
二是我对自己所处的时代还缺乏足够的理解,还不能准确而和谐地把我这一滴水融进历史的洪流之中重新认识,80、90年代的世界和中国发生了什么?当时涌动着什么样的社会思潮?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些问题其实在我脑海中并不清晰。
但如果不在经历过之后抽离出来回望、比对、咀嚼、领悟,故事就只是故事而已,往往流于表面、盲于细节,意识不到经历过的小事原来折射着当时当地的重大转折。这样又怎么高远得起来呢? 这个规律,贾樟柯早在创造成名作《小武》时就已经掌握,一个中部小县城里的边缘人的曲折人生,建立在贾樟柯对当时剧变的底层社会的洞察之上。
如此说来,走人文历史主题对我来说,不仅仅是因为我目前更擅长挖掘和梳理史料、描摹风物,也同时可以弥补我在时代视角上的不足。
足够理解历史和文化,才能把个人的故事安放在合适的位置,让它在时代风物的托举之中绽放独一无二的光芒。
王国维说: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 内与外,个体与时代,我当然有二者兼顾的野心。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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