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一遇的暴雨可能带来哪些法律问题?
近日,河南多地连遭暴雨袭击,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0日发布紧急通知,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Ⅰ级,“郑州地铁4号线成水帘洞”、“郑州地铁多个站点临时关停”、“河南大雨”等多个话题登上微博热搜。郑州市暴雨内涝,多段路积水无法通行,道路成河,车辆被水流冲走,许多小区停水停电。由此引发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黎果从法律角度给大家聊一聊。
一、车辆停在小区地下车库被淹、或者在涉水过程中熄火被淹,保险公司要赔付吗?
(1)车辆停在小区地下车库被淹,只要投保了车辆损失基本险,就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付。具体赔付情况要根据车主的保险单保额和勘验定损结果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车损险的赔偿范围是仅是原厂配置,车主自己安装的配件如高档坐垫、音响等是不在赔偿范围之内的。
(2)车辆在涉水过程中熄火被淹,且没有重新启动发动机,如果在第三次车险综合改革实施(2020年9月19日)前只购买了车损险,并未购买涉水险,根据保险条款,除发动机之外的汽车损伤,保险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认定责任;如果在第三次车险综合改革实施(2020年9月19日)后购买车损险,或者在综合改革实施前既购买了车损险,也购买了涉水险的,则车损和发动机损失都可以赔偿。
所以,建议广大车主在车辆被淹熄火后:
首先,一定不要强制重新启动发动机,应当立即拨打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
其次,在保险公司无法及时赶到现场的情况下,车主可以及时拍下现场照片和车辆受损情况,以便定损、理赔;
最后,除了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救援,还可以联系其他专业的救援公司进行施救。
二、职工因暴雨不能正常上班、提前下班的,算迟到早退旷工吗?
具体要看暴雨达到什么程度是问题的关键,比如今天,从昨夜到今天上午一直持续暴雨,本市部分公交、地铁停运,道路封锁、没有出租可以打、没有网约车可以订,这些都是影响上班的关键条件,导致部分人员无法按时到岗上班,法律上把这类情形称为“不可抗力”。
根据法律规定,当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致使行为人不能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是可以免除或减轻责任的。所以,职工因暴雨不能正常上班、提前下班的,用人单位不能因此对劳动者按迟到甚至旷工处理的。
建议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考虑到恶劣天气的发生,针对恶劣天气和突发状况,给予员工宽松的上下班秩序,以便于员工能够良好有效得执行公司制度,有助于打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是否担责?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地下设施管理人对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是否承担责任采取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即只要地下设施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人走在人行横道上,凸出的井盖把自己绊倒了,导致骨折或者受伤,可要求井盖的所有单位和市政管理部门共同承担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属于公共设施,管理人为了社会公众的安全有必要对窨井等地下设施进行定期的巡查、维护、修缮,保证设施的安全使用。
相关部门应及时检查有问题的窨井盖,放置警示牌,盖好窨井盖,消除安全隐患,着力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建议在出行时,避开正在施工的道路,注意窨井盖附近的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