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经《民法判例百选》读后感,一个又长又狗血的脑洞
《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及法律归属》,有一对夫妻冷冻了四个胚胎,想通过试管的方式生育,但是在冷冻胚胎后的一个月,夫妻就出车祸死亡了。其中男方的父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对胚胎的处置权。法院的判决支持了父母对胚胎的处置和监管,但肯定要受到监督,是很前沿的案件,法院的判决充满了私法的权利精神和对亲情的考量,但是书里也说了,对于如何规避当事人对胚胎的不当使用和处置风险,已经超出了本案的诉讼界限。然后我就有了一个不成熟的小脑洞。
一个法官,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案件,法官在审查案件中就发现这对夫妻的父母其实是想要用这些胚胎去做代孕,因为死去的那个丈夫,是他们唯一的儿子,一方面,出于私法权利和道德情感,出于法理,他认为应当肯定死者父母对于死者的冷冻胚胎有处置和监管的权利;另一方面,如果支持这样的权利,在目前社会没有有效的监管手段和相应法规的约束的情况下,他无法控制这样的判决会不会被利用,他在这两种选择中犹豫过,最后对法律精神的敬意胜利了,他做出了支持死者父母的决定。(嗯,这个法官一定是个理想主义者)
死者父母后来果然利用非法手段用胚胎找代孕生了一对孩子,孩子长得极像父母,但性格和父母迥异(狗血的来了)本应是爷爷奶奶的人实际上担当了父母的角色,既像父母一样抚养他们长大,又不可抑制得将孙子孙女当做对儿子的寄托。所以不自觉地影响和禁锢两个孩子的人格,想让他们成长为自己父亲那样的人。成为他们父亲的代替者(家庭伦理的部分来了,我脑子里为什么自动带入了《新警察故事》里的吴彦祖演的阿祖)
两个孩子的成长环境被扭曲,反社会人格,杀死了养大自己的爷爷奶奶,被带上法庭审判时,男孩头上有一块纱布,剃头的时候剃头师傅不小心刮伤的,审判他的又是当年那个法官。
坐在法庭上的法官非常矛盾,他不知道怎么面对自己当年的选择,或者不能说是他的选择,他不是出于自己的意志去判决,他只是法律的代言人。我们都明白是法律和法律适用之间天然的鸿沟导致了悲剧,他的判决在法理上并没有错误,但作为参与者,甚至是决定着,他并不能摆脱良心的谴责,(我为什么要对同是法律人的法官大人这么残忍)
再加点科幻元素,就是死者父母面对两个和当年死去的儿子迥异的孙子孙女,非常痛苦,于是决定用穿越时空的方式去改变自己孩子当年遇到的车祸,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坐上时光机就被孙子孙女杀死,这个时光机被法官知道后他决定用来改变自己当年的判决,他穿梭回当年的庭审现场,驳回了这对老人的诉请。
但没想到虽然自己改变了判决,却没有改变这对父母的选择,他们通过非法的手段获得了胚胎,仍然秘密代孕生下了那对孩子。
结尾法官如往常一样开庭,他以为自己已经改变了那对父母。甚至改变了那对小孩的命运,他听到书记员核实身份的话音落下,推开门走进法庭,又看到了那个站在法庭上的男生,他因为杀死自己的奶奶,被控告故意杀人,头上顶着一块纱布,被剃头师傅刮伤的(我好恶趣味啊)
所以你的人生是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还是宿命(特德·姜本姜啊,果然最近脑子里全是特德·姜的科幻)
(我如果是个编剧,一定会被观众寄刀片吧;一天天的,不想上班,就爱整活,不正经!玩物丧志!但是好快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