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伦灿:文化消费主体的存在是文化市场存在的合理理由
文化消费主体是人民群众,是拥有文化精神需求与文化消费欲望的潜在人群,文化产品的最终去向指向他们。没有人民群众这个庞大的文化消费群体,也就没有文化市场、文化生产主体以及文化创作主体的产生与发展。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据美国一个调查报告表明,目前73%的年轻人的第一消费力来源于文化,他们可支配收入有60%都花在了文化消费上。研究者发现上述年龄组的消费者每周有61个小时——几乎是他们醒着的时间的一半、每年要消费270亿美元用于电影、听CD或玩电子游戏。研究发现,年轻人上网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文化。调查报告还说到21世纪上半叶,文化将不再是一个特定的行业,因为所有事情都可以换个角度或者方式来做,为人们提供文化,让人们过得更加轻松愉快。

文化产业是未来最具有爆发力的产业,现阶段,世界文化市场的容量已经达到了12000亿美元,主要集中在电影、音乐、唱片、动画片、电脑游戏等大众传媒文化项目方面各国都在不惜血本地争夺这块肥肉。一部好莱坞电影品牌价值就等于中国一个产业价值,美国人创造的这一奇迹展示了文化产业所蕴藏的巨大利润空间。

文化消费主体的存在是文化生产主体与文化运营主体努力的目标与方向,是文化市场存在的合理理由,我国文化消费需求逐年有增无减,如何正确开发与引导文化消费主体的消费力,文化品牌与非文化品牌联姻,利用文化产业带动非文化产业的发展,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进步,是时代赋予文化产业的历史使命与任务。

如何使得文化产业的发生、发展、并不断完善壮大合情合理,文化消费主体的文化意识、行为方式、思维模式、价值尺度、审美情趣等方面的信息数据,就是文化生产主体的文化生产与文化运营主体的文化运营科学依据如图。
1 eNet硅谷动力.网络游戏.2003年
2 张小争,郑旭,何佳.明星引爆传媒文化经济.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年.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