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咬一口、倒打一耙:当下批评生态的丑陋现象!

原标题:良好的批评生态需要共同构建;作者:王进玉(艺术评论家);来源:中国美术报
众所周知,笔墨官司,有比无好。但这里所讲的“官司”,不是法律上的对簿公堂,而是一个比喻的说法,是指用文字进行的论战,它是学术层面的一种正常辩论和争执,是学术争鸣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文化开明的标志。类似的词语还有譬如笔枪纸弹、笔诛墨伐等,但透过这些词语会发现,尽管是“枪”和“弹”、“诛”和“伐”这样带有浓烈火药味的情绪表达,却仍然被看作是正常不过的学术探讨与文艺批评,而非动辄就“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或将阵地转移,诉诸于法律途径来解决,那样就彻底变了味,属于典型的上纲上线了,无异于对文艺批评的压制与扼杀,也已然失去了文化人应有的体面、胸襟和气量,这是最可悲的地方。
长期以来,我们总是单方面地强调和要求评论家、批评家对一些不正之风、不良现象与创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要敢于亮剑,敢于“刮骨疗毒”,敢于“剜烂苹果”,也总是会一味地埋怨当下的文艺批评缺乏战斗力,甚至严重疲软、缺席、失语等。不可否认,这些问题都是存在的,现实中的确有太多这样的人,以评论家自居,打着批评的幌子而净写些无关痛痒或溜须拍马、奉承吹捧的文章,净做些“抬轿子”“吹喇叭”之类令人不齿的事情。毫不客气地讲,此类人是没有道义感和独立风骨可言的,他们的脊梁与价值观是扭曲的,也从来不懂得、不关心什么是真正的评论和批评,评论家和批评家的职责究竟是什么,因此也就不能将其与真正的评论家、批评家相提并论、混为一谈了,他们充其量就是个沽名钓誉、欺世盗名的“吹鼓手”“软骨头”而已,不要太高抬了他们。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除了此类人如苍蝇一般四处乱飞,不断制造文字垃圾惹人生厌外,还是有那么一部分人,能够也敢于“说真话、讲道理”,坚守住道德底线,秉持住学术良知的,他们不圆滑世故、随波逐流,也不屈服于淫威、取媚于权势,敢于针砭时弊、仗义执言、秉笔直书,但却往往不受到起码的尊重和待见,乃至经常被诋毁、威胁、排挤、打压。更有甚者,还会贼喊捉贼,反咬一口、倒打一耙,把自己乔扮成所谓的受害人,将批评者告上法庭。当然,法律自然是庄严公正的,容不得小人作祟,定会给出一个清晰明了的判决。
因此这里要重点指出的是,一个良好的文艺批评生态,需要大家共同去构建,它不是单方面的问题,不能把责任完全推卸给评论家、批评家,却忘了另一生态主体的素质建设与行为规范,即被批评一方是否也具备了良好的品格修养,是否有着正视和接受批评的勇气与度量,而非一触即跳、一点就爆,老虎屁股摸不得,肯定是不行的。务必要有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的胸怀,以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才算得上是一个具有了现代公民意识的文化人,否则文艺批评之路将布满荆棘,即便批评家自身开足马力,也必定前路漫漫,道阻且长。这其中也包括我们的媒体,对于一些立场鲜明、见解深刻、语言犀利的批评文章,敢不敢用,用的时候能否做到尽量保持文章原味,不给修改得面目全非,从而让批评之声更顺畅地发出,这也是特别关键的一个环节。所以直言不讳地讲,很多时候并非单单是评论家敢不敢说、敢不敢写的问题,还有让不让说、能不能刊登的问题。
当然作为专业评论家,把握好文艺评论的“方向盘”和基本的批评尺度,秉承善意、理性、客观的原则,基于良知、出于责任、忠于事实、依于学理地开展评论与批评工作,而非建立在有意损害、侮辱对方名誉和人格的前提、基础上进行,这也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不过在笔者看来,最重要的还是要切实建构起行之有效的评论与批评常态化体制机制,而不仅仅只是凭借所谓的口头呼吁、倡导或者道德约束来保证完成,显然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很难彻底解决相关问题。换句话说,倘若这个制度体系不搭建、不完善起来,则无法从根本上保障批评双方尤其是批评方的切身利益,真正的文艺批评也就无法得到健康、深入且持续地开展,相反只会越来越萎缩,越来越式微,而最终受影响的一定是文艺创作本身,以及我们的公共话语空间和学术表达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