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文学原理》
读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个从恍然大悟和信服,到反感、蔑视,再到叹息,最终到达感动的过程。
实话实说,如果我是王元骥老师的学生,仅凭前大半本书给我的印象,对于学他的课我会十分抵触。原因的根本大概是直觉告诉我他并不完全懂得写作。尤其是文章中透露的浓浓的五四时期的文学价值观,总让我怀疑他是否和他所说的那些滞后的理应被更新的学说一样陈腐。而他对于文学的社会功能方面的言辞,也总有依着社会主义则骂一切敌对主义的感觉。让人不禁猜想如果是依着资本主义他是否也会骂一切敌对主义。更有种提起斗争便热血沸腾,不提斗争便骂虚无的错谬感。
这显然是时下深刻在某些机关领导心中的很流行的文学观念,也是早已和时代脱节的落后的文学观。我对这一切都感到厌恶。
作家的身份在这部书中的典型特征必然是不满的,民族的,服务大众的。而文学作品则是夹在作家和读者结构中应力平衡。这与文章中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似乎又有些矛盾。好在作者强调政治、社会影响并非政治、社会主题,这总让我稍微有些安心。可是在文学作用上,这本书仍在不断强调斗争和对抗,强调文学作品一定要有用,而这用,则是由读者来体现。
的确,人的作品的确最终总要落在人上才可以体现作品的价值。只是无论从创作还是从阅读角度来说,总是存在非理性潜意识控制的东西,又如何保证其必然存在政治、社会影响呢?又如何保证其存在的是影响而非主题呢?
如果一个作家按照本书要求积极加入社会活动,又怎么做到主客分离去分析提炼生活经验。他所写出的迎合当下社会需求的作品,又是否是含有真善美的追求的纯洁作品?而如果一个作家并非完全积极投入生活,他又是否不能写出好的作品来呢?
本书强调一个作家必然存在民族、时代、地域属性。这并无问题,但其强调作家的属性同时也强调创作也必然存在这样的依据。这实在让我有些不安。个人成长无法归结为个人经历,总要加一个大而空泛的概念在上面,我理解这是为了好分类和分析。但在讨论创作行为时,原本作为概括作家属性用的标签,这时就成了局限创作的桎梏。无法跳脱出地域的界限,从世界的角度来讨论创作了,这使得本书从写作的目的和态度上总是脱离不出局限,简直成了前人经验的汇总和枚举。
可正当我义愤填膺时,我突然发现,就算是这样的汇总和枚举,在国内也是稀少的。而本书亦是因缘际会,借教学任务的烦劳在一九八六年写成。
从小学二年级开始,从思维到用词和技法,语文课在教的几乎都是写作相关内容。除了那颗写作的心,对于经历了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写作几乎不是什么秘密。本书作者认为较为艰涩的第一章,在我看来也并非难以理解。但就算如此,当下文学的衰败仍是一种定式。
这实在是一种悲哀。
而在这种环境下,对于写这本教材的人,哪怕他的理论再有偏颇,只要他努力了,你又怎么能不感动呢?
毕竟,他在三十多年前,曾经为文学奋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