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了一把十二岁的吉他
后天就要离开北京了。这几天忙着收拾行李、打包、快递,也转卖、捐赠、丢弃了很多不再会用的东西。好像只有在不得不收拾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竟然有那么多物品,以及,原来其中很多都非必需。 今天和北京的亲戚奶奶约了再一起吃顿饭(关于这位奶奶年纪的我的伯母,有太多故事,以后有机会慢慢记录)。到她家后,看到她已将这把我寄放在她家四年的吉他拿了出来放在客厅,准备还给我。 这把吉他,是我初中开始学琴时买的。当时对吉他的牌子、价位什么根本没概念,就到我家一个百货大楼的琴行随便挑了一把颜色中意的,价格在当时好像也就三四百块。卖琴的大叔说这把琴初学者用足够了,这位大叔也就是我的吉他老师。在小城里,他是个挺出名的搞音乐的,我妈便找了他来教我,没找所谓更正规的机构和老师,是因为学琴本来只是为了自娱自乐发展爱好,没想考级什么的(后来发现什么都还是有证更有用)。总之,我就这样开始了,比较随意的,学琴生涯。 刚开始是兴致很高的,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去学新的曲子,每到寒暑假练得更多。大叔的教学方法其实就是每次让我抄新谱子然后回家练。一开始学的都是民谣弹唱,后来也练过几支指弹的曲子。我一向比较害羞社恐,在琴行练弹唱时经常有顾客经过过驻足,我就很尴尬,声音都在抖,虽然也有一丝丝小骄傲吧。 学会了一些曲子后,就难免被要求表演。当时学吉他还算小众,背着大大的琴包会觉得自己很酷(笑)。放假到乡下外婆家我会背着,在亲戚们饭后弹奏一曲,或者自己在露台上练习,暗暗希望街对面的某人会听到(想多了)。高光时刻是高三快毕业时的一次班级晚会上,我背着吉他参加了两个节目。分别是十几个同学合唱的《老男孩》(我也不知道为啥一群女孩要唱老男孩……),以及我和另外两位要好的女同学合唱《城里的月光》。我在这俩节目里都主要当伴奏,当时住校,为了准备提前在宿舍练习了好久,收获各种“艳羡”。正式表演的时候我紧张弹错了几处,但效果也还不错。上大学后听说好几个要好的朋友都去学了吉他,私心以为有那次表演的影响。在毕业留言簿上,也有好多人提到“弹吉他很酷”。 上大学后,我带着这把吉他来到北京。在窄小的宿舍里,拿出来的次数不多。记得大一时举办过寝室风采大赛,我给宿舍的串烧音乐小品伴奏,自己找歌配和弦。还报名了一个校内的周末学琴班,学了一些理论知识。但其实没多大进步,毕竟练得少了。 大学毕业后,我去非洲工作。这把琴便寄放在亲戚家。其实在非洲工地上娱乐活动实在有限,是很适合练琴的,但我没带去,一是怕托运麻烦,另外当时对吉他热情有所衰退,再来,我也有点嫌弃这把琴旧了且音质不够好。非洲工作两年后回国,又到北京工作,还是没去把琴拿回来。这次要离开北京了,短期应该不会再回来,亲戚奶奶让我去拿琴,我也不好意思说“我不想要了,您处理了吧”。看到琴包仍是干干净净的,虽然材质已老化,背带断了一根。带着琴跟奶奶去吃个了饭,道别后,我才在小区附近把它拿出来又仔细看了一遍。六弦都已锈迹斑斑,木板也有开裂。又查了一下价格后,终于决定跟它,一把十二岁的老吉他,告别。我最后给它拍了张照片,黄昏的天色给它加上了钴蓝的滤镜。虽然它不贵,音质一般,但陪我度过了最珍贵的时光,我很感谢它。拍完照,我把它小心地收进琴包,放在小区垃圾站旁,也许有人还能用上。 等回家后,我要买一把新吉他,重新开始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