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父离婚
这个周五即将下班时,我忽然接到一个怒气冲冲的电话,对方是个听声音年龄应该与我相仿的男士,对方一开口就问:“请问是民政局吧,我想问婚姻登记处是不是你们的下属单位?”
我:“对啊,不过我们不在一个地方办公,你要是想办婚姻相关业务的话请去……”
对方:“归你们管就好,我要投诉这个婚姻登记处!你说一下这个投诉流程是啥?”
我听着一愣,单位好像没专门设置过受理投诉这种事情诶?不过好在我当年做交警时,经常遭遇不服气的司机去投诉。就用尽量和蔼的口气说:
“请问您具体要投诉啥,我看看是帮你解答还是转交给我们领导。”
对方:“我今天拿着我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本去给他们办理离婚,结果到了大厅人家说必须本人到场才能离婚,我给大厅的人解释,我父亲他老人家腿脚不好,行动不便。而我母亲在外地,也根本来不了,我就代他们来离婚了。结果你猜咋的,登记处的人说本人不能来必须去公证处开证明才行,我一个老百姓办个事儿怎么就这么难!你们还是为人民服务的吗?”
我:“额……你先消消气哈,大厅的人这么说应该是有相关的硬性规定的,这样我把婚姻登记处主任的号码给你,看看他能不能给你想想办法?”
对方:“和我说这话的就是那个主任,我就不信没地方说理去了!我就要找你们局长,把他的号码给我!”
我:“你稍等,局长好像上楼了,你先别挂断电话,我给你喊他去,可能要几分钟时间。”
我把话筒捂住后,跑到局长办公室,跟他说了这个情况。局长并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只是深色平淡地说:“他被稳住了吧?好,我先给登记处的李主任打电话了解下情况再说。”
他拿起电话就拨了过去,李主任显然也聊到了自己要被投诉这件事儿,很简明的在电话里说了具体情况:
那个人独自一人拿着父母的相关首先来给他们办离婚,婚姻登记处告诉他离婚就算有特殊情况不能双方都到场,也要至少有一人来登记处。父亲腿脚不便,离婚这么大的事情,让母亲从外地回来一趟不过分吧?
那人回答,母子关系早已破裂,联系不上了。
婚姻登记处又跟他说,那就必须有公证才能离婚,那人就炸毛了,说自己一个农民本来就没什么收入,公证一次要花好几百,根本负担不起,于是吵着要投诉了。
局长想了片刻,对我说:“这事儿可以这样办,他家庭困难不想花公证的钱,也没关系。咱也不搞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问明白他家具体住址,找个时间安排两个工作人员拿着录像设备找到老爷子面前办理,服务到家这总可以吧?他要还不满意,就把我电话给他。”
我得到保证后,就去拿起了电话,诉说了民政局的底线。本以为一场投诉就这样化解于无形之中,谁知他还是不干:“这手续都齐全了,咋非要见到本人呢?就不能人性化一些吗?”
我:“兄弟啊,我们都要服务上门了,还要咋更人性化?总得让我们知道,他老两口子是确定自己要离婚的吧?”
那人:“那不行,这事儿我还没告诉我爸呢,跟他说他会受不了这个刺激!”
我:“那是你妈那边坚决要离?”
那人:“我刚才不说了吗,都老长时间联系不上她了?咋听的话啊?”
我这时脑子已经有点不够用了:“敢情你父母都没离婚的意愿,你就自己来提他们做主啦?”
那人:“我们家的事儿你管得着吗,你就说怎么给解决?”
我:“兄弟,我跟你说啊,现在父母都不能干涉子女的婚姻了,你这当儿子的怎么还能替父母做这种决定呢。这种情况本身就是违法的,不管是什么原因,俩人的婚姻只能由这俩人决定,你投诉到哪里都不好使。”
那人:“你少给我打这官腔,我要连你一起投诉了!我现在就要你们局长的电话,你就说给不给我!”
我很痛快的爆出了局长的电话号码,然后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