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审批条件以及业务范围?
一、申请条件:
(一) 注册所在地位于深圳市;
(二)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三)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八人、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十五人;
(四)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十项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五)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六)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
二、业务范围: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级别。
取得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二、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一)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级别属于一级:
1.进行重要建设项目建设; 2.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 3.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二)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级别属于二级:
1.在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地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 2.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进行一般建设项目建设。
除上述属于一、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级别属于三级。
以上就是办理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的条件和业务范围,希望可以给你帮助到你,后续有任何疑问需要解答的都可以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