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审计中的结算审核过程中的对策
1.对合同内、合同外的审查,二者是统一的,相互关联的,合同外的内容有些是合同内所约定的,有些是依据建筑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要求审核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外,扎实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充分了解工程概况,工程招标投标文件中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内容,工程施工的大致过程与主要方法,施工合同中与工程结算相关条款,与工程结算相关的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审核人员被送审的结算书面材料所蒙蔽,有效避免虚增项目蒙混过关,造成工程结算价格虚高。
2.审计思路和流程分析侧重于对工程结算造价的审计程序的设置,审计中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等,明确合同价的构成及结算价的调整和扣减项目。特别关注对设备主材提供方的约定及结算金额的约定,对投标预留金的约定,对施工过程中尚不明确的基础土方工程价款的约定和调整,对工程投标报价中特定的取费项目的具体规定和约定,对工程投标报价中限制取费项目的约定,对投标报价分包项目配合费的规定等。
3.理沟通,协商解决审核人员要真诚地与施工方进行理性沟通,切忌盛气凌人。在审核结算时,应审查结算文件中的内容与合同条款、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书的报价内容是否相符。如:合同中规定套用土建定额收费的,则不能套用修缮定额或装修定额收费。合同或投标书写明某些工程项目是包干项目的,则以包干价进行结算,不得再调整。合同中规定的收费类别、包干系数、包干费用、总包管理费、配合费、下浮数、工期和质量方面的奖罚规定等都应与结算内容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