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旧事之游泳
前言:关于乡土旧事,其实我印象最深的是丧葬相关,跟豆小花聊的最多的也是这个。我家被农村“礼治”裹挟最严重的就是丧葬事宜,但是这些往事说出来,一是可能引起对热爱农村人士的反感,二是丧葬意味着死别,对于我自己,也是一次并不愉快的回忆。所以我觉得还是不写为妙,就改写点别的吧。
我那个年代的水乡孩子不拘男女,在我的记忆里,就没有不会水的。只要走路踏实了,就能下水扑腾,如果上了小学了还不会游泳,是会被嘲笑的。李老师自己就会游水,也鼓励我们游。我们姐妹2人都是很门前那条小河的最忠实粉丝。天还没热就开始游,要游到霜降才告别小河,最晚的一年我记得游到11月份。李老师从来不管我们游泳的事,爱什么时间游,爱游多久,随意。刮风下雨,人家孩子都跑上岸了,我们俩还在水里扑腾。
后来有了豆小花,亦是保留了这个优良传统,她擎小儿就在河里打滚戏耍,兴风作浪。
可惜这种传统并不是人人都看得上,所以豆小花的游泳伙伴比我小时候少多了。村西头的女孩子小洁,是豆小花一起上书法班的同年伴,也很爱游泳,她的家里人却诸般阻挠。暑假一开始,说要到大暑才能游泳;好容易等到大暑,不行啊要专心准备书法考级;书法终于考过了,好了立秋了游泳时间结束。搞得小女孩常常泪汪汪地干站在河边眼看着人家小孩游得欢。
有时李老师遇到这种事,不免要替小女生说道两句:游泳是体育运动,好事呀。人家可不屑这点好事,回复多种多样:游泳多了耽误学习;水里受了凉会感冒;河里水脏,等等。嚯~生活富裕啦,人就跟着金贵啦~
说起来,这最后一条理由,也是靠谱的。今时不同往日,小河被人拦断,成了个养鱼的池塘,水远没以前清澈。不过不要紧,镇上有游泳池啊。那边家长又说了:游泳池里淹死过人,不能去。
游泳池淹死的机率,大概跟吃饭噎死的机率相同。说到底,就舍不得10元一张的门票钱。要是家境有问题,自然另当别论。可这小洁的爸,家里离工作单位骑个自行车顶多也就15分钟的路程,还非得买个小车代步,理由是别人都有车;水果机那会儿还是奢侈品,小洁爸早早就用上了,着实不差钱。
小洁以牺牲游泳乐趣的代价,换来了家里人的省心省钱,我们外人看着略有遗憾,总觉得毕竟还是小事。但是豆小花不这么认为。
在某次我夸奖豆小花思维天马行空的时候,豆小花提起了小时候的游泳,她说:没有在小河浜里豁过冷浴的人很难懂什么是野性,什么是自由。(豁冷浴=游泳) 我表示不能完全赞同:哪有这么夸张?不能说你有这样的经历就把自己往死了夸。 豆小花:你想一下,在泳池里游泳,泳池再大,也就四四方方那一块地,一眼过去,池子里除了水就只有人。在小河浜里游泳,可以仰浮在河面上看风吹云走,潜下水去可以看到鱼在游,再往下可以踩到水草河泥,偶尔河面还有小水蛇游过带出一道水线,可以从废旧的船头玩跳水。这些野趣是只能在游泳池打滚的城里孩子感受不到的,只有经历过这样完全没有束缚的豁冷浴,才能在长大后不被规矩所束缚,仍然拥有自由的灵魂。
我当时被她的长篇大论所震摄,一时竟无力反驳。过后想想,这话说的还是有点偏了,可也不无道理。所以,小洁可是损失了很多乡下孩子才能拥有的接触“自由”的机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