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犬乐队:我是黑色的羊不愿待在白色的羊群 | 麻乐音乐专访
败犬乐队由主唱/吉他手叉叉、贝斯手马继亮和鼓手关铮组成。访谈开始之前,叉叉找店员要了一杯可尔必斯。这个位于北京新源里一角的居酒屋,是败犬乐队和他们的朋友的小据点,菜单里有带着烟火气的日式料理,和源自“朋克之都”武汉的鲜啤酒。这里像个客厅,紧凑的空间里摆放着店主马继亮收藏的唱片和玩具。
叉叉玩滑板,有很多纹身,唱朋克乐。但经年积累的运动损伤让舞台之下的生活更接近“养生朋克”的范畴,最近听的和琢磨的比较多的也更多是上世纪的古早民谣和民歌。类似影响不难在这个既年轻又资深的朋克乐队于今年发表的专辑——《魔鬼的声音》里找到。

正如在歌里唱的那样,败犬乐队是“朋克的脑子和布鲁斯的心”,融入了ska、冲浪、乡村和迷幻,更在意旋律和歌词文本,是原教旨朋克基底之上更丰富的建构和延展。
乐队名字源自朋克团体U.S. Bombs的一首歌。本意是“失败者”角色定义的败犬,硬币的另一面则写着不投降——尽管他们讲述的人物故事都带着世俗意义上的潦草情节和桥段。在《黑羊》这首自述里面,叉叉把自己形容成一只寄居在白羊社会的黑羊,代表达尔文主义命题下的险恶丛林社会规则的叛逆态度。一方面是对圈层界限的撕咬,更是拒绝被浸染、不服从的戏谑。
《魔鬼的声音》像一本日记,关于家人、朋友、滑板运动和社会观察录,是朋克大男孩的怀乡式的人生回望。此次乐队专访由麻乐的好伙伴柯西完成。
采写:柯西

败犬乐队,从左到右:鼓手关铮、主唱/吉他叉叉、贝斯手马继亮
柯西:败犬乐队的三个人是怎么聚到一起的?
叉叉:那时候是2016年的冬天,我每天都在工作的状态里面,特别想开始一个自己的乐队,所以先找到了马继亮,那时候和他只是互相认识的朋友,之前也没有聊过很多音乐上的事情。他说可以试试,但两个人也玩不了,还得找一个人打鼓。先是和另一个老乐手排练过几次感觉不太对,后来马继亮找到关铮。当时关铮也浑浑噩噩的,不知道怎么就答应了。
关铮:我记得我当时正在新街口逛街呢,碰到老马他说他在玩一新乐队,让我来试试。我说行,试试就试试。

柯西:那段时间,叉叉和老马主要是在做什么其它工作?
叉叉:我主要还是做纹身,玩乐队是配菜,纹身是正餐。钻研纹身也很需要花时间精力、青春和身体健康去拼出来的,后面会出现颈椎病、腰椎病、眼睛各种问题。我当时已经在那个状态里很长时间了,有点受不了了。我最早也是因为玩乐队才纹身的,工作完了夜深人静在收拾工作台的时候,感觉缺少了一些什么(笑)。
当时其实我还在另一个乐队里,但非常胡逼,叫人体蜈蚣。大家也是在各自做自己的事情,主唱刘非的本职工作是经纪人,吉他大王梓玩一个乐队叫咖喱3000,也是很多女歌迷……的那个。
这个就是一个胡逼乐队,能在网上听到一些歌,但都是大家人模狗样工作之余的(关铮:泄愤乐队)……报复社会,特别是刘非,就完全是很认真地跟你说一些胡话。
这个东西也不是大家的最终追求,上不了什么台面的音乐,但当时也玩得挺开心的。到现在也没散,就留在那,没有排练,也没多想其它。我当时就想做一个“真正的乐队”,这就是我开始败犬之前的状态。
马继亮:主要是开店(指TINY酒馆)和生命之饼。我在2009年春天之前一直在专职做音乐,从05年到09年在脑浊。2012年加入生命之饼。但是音乐不能养活我,所以也在做这些小买卖。别的也没有什么具体的事情了,我生活挺简单的,接触的人很少,无非就是乐队里的和店里的同事。我挺喜欢这样的,不需要和太多人打交道。
TINY之前是在对面的那个楼,在小区的另外一面,前两年北京拆墙打洞的时候给封了,大家都从单元楼里进。后来就找了这个地方。那个时候不挣钱,自己每天在那上班,做一切事情,扫地、洗杯子。现在能挣钱就可以雇员工了,但人要是请假了我还得去扫地洗杯子。我觉得劳动挺好的。

柯西:从乐队组建到第一张同名EP发布,你们只用了一年半的时间。
马继亮:相对很多乐队来说我们还算挺快的。因为我们排练相对少,我们都不是即兴乐手,所以很多可以在家里解决的问题就在排练之前准备好,排练时就很快定下来了。这是我所习惯的一种方式,不能在排练室里浪费时间,去之前要把别人和自己的东西都想好,排练时试一试是否成立,不成立再拿回来解决掉。
叉叉:有一些歌排的基本就是一遍过的感觉,前期完成了很多东西,第一次排练就两三个小时,特别地顺,感觉很多东西不需要去说了。最开始的东西就是基础的朋克乐的根基,没有脱离太多,就是你我他都知道,下一步怎么继续进行连接,感觉怎么都对。第一张专辑所有的东西都特别地快。
马继亮:(指关铮)最快的是他。先给他发了一些之前的鼓手留下来的基础素材,让先听一下这些歌的结构。那时候Joyside还没重组,也在其他乐队友情客串。他比我们都专业一些,所以在乐队的夏天可以走得更远……(笑)
柯西:《魔鬼的声音》里的作品,是从比较久以前的动机逐步丰富成型的吗?
叉叉:是的。对我来说写歌是一个很长的过程,我不愿意写一些随随便便、你爱我爱的东西,还喜欢咬字眼、玩文字游戏,有时候挺费脑子的。歌词之间讲究押韵,但那句话的逻辑又要是成立的,所以需要花比较多的时间。
《黑羊》和《My Little Molly》其实是相对来说更新一点的。其它的歌几乎都是之前已经基本成型了,再用现在的乐队阵容呈现。虽然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玩乐队,但一直在写歌,有很多不断积攒的东西。
我有一个小本子,里面记了很多歌词,这个本子攒了五年写的。我有一个更老的本子,如果现在留下来的话应该有十年了,但是那个本子在我骨折住院回家的时候可能忘了收,就弄丢了。
Hip Hop我也会经常听,里面有很多厉害的押韵、比喻和文字游戏。一直觉得歌词是相对音乐创作来说更个人的东西,特别是唱中文的乐队,这也是我自己的一个偏执。我不太喜欢中国乐队唱英文歌,我也知道这是我自己的偏执。

柯西:专辑里有几首歌是在讲具体某个人的故事,比如《一个朋友》。
叉叉:是真有其人其事的一个朋友,而且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情远远比歌词说的走得更远。只不过很多东西可以说,有一些东西没办法说,是太疯的一个人,走得太远了。我只是把那个故事“咬文嚼字”地写了一段而已,没有必要把所有“最糟糕”的部分都得说出来。
这个人是北京的滑板老炮。王府井教堂广场在十多年前是滑板的据点,那里有个巨大的楼梯,不是特别高,但是特别长,那个楼梯有一个外号叫“风往北吹”,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起的这个名字。他是北京第一个跳这个楼梯的人。那个人特别怪,不交女朋友,不去外面花天酒地,不喝酒不抽烟,就是玩滑板,也没有工作。
他就是滑板文化里面最核心的人。滑板文化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人,但是最核心的永远是那些特别野、特别糙,在地上打着滚、流着血,什么都不顾,但还是会站起来在做一次的人。这首歌就是关于那个朋友的,但他真的太疯了,你不会想跟他有什么平常的交流,但是你会很高兴在滑板的时候看到他。
柯西:《小王子》里说的是关于谁的故事?
叉叉:这首歌其实写了好久了,关于一个已经离开十年的朋友,而且是以一种惨烈的方法离开。这首歌他还在世的时候给他唱过一半,他住在大理,曾经住在北京,是一个台湾人,长得特别帅,特别精神,像电影演员。但他是个孤儿,就像落难的小王子。
我以前住在云南,和他有很多交集,他给过我很多帮助。这首歌我有太多我想说的事情,但不管说什么都不太合适,没有办法说清楚。我现在可以很平静地在这里提到他,头几年的时候我是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说出来的,时间也让我可以放下一些。他早年间也在北京流浪,没有护照,哪都去不了,过着“非法的”生活。他有很多的问题,但他是对我特别好的一个人。

柯西:《一颗自由的心》里是想对贾宏声说的话?
叉叉:这首歌就是我在想象这个人的样子。但是我不想写那种“贾宏声坚持住”这样的口号,没有必要,也很恶心,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也会觉得那样的歌词太做作了。我不喜欢特别直白的东西,即便是想骂人,也是用婉转的方法,还特别押韵,让人听完之后会想“诶他是不是在骂人?” 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赞美还是愤怒,这是我习惯的表达的方式。
这首歌是在写他,也是写一种感觉。为什么会写这个人,不是因为他多帅或者多酷,而是我觉得这个人太操蛋了,在电影《昨天》里,真实的复原了他的过去,就这样一个人,对他的家庭他是什么样的。正是很多人心里都有这样的感觉,所以才会有贾宏声这样的人,如果不是他,也是另外一个人站在那个位置上代替他。就好像我心里有很多的东西,很压抑,但我希望他爆发出来,希望有一个人能代表我的想法,代表我心里的无名的愤怒、莫名的压抑,想要炸出来,他对于所有有这样状态的人来说,就是一个代表。
在西方也有这样的人,好莱坞也有这样的演员,他们虽然不是这么有名,但有着非常经典的形象,比如River Phoenix,很年轻就死掉了,他们都说这个人很有才华又很叛逆。其实在哪里都有一个这样的原型。贾宏声对于年轻人和亚文化的意义就在于这一点,他代表了很多人心里面的那种压抑,但他就是放开这么做了。
马继亮:他离世的时候43岁,要是活到现在也快60了。只不过他可以一直停留在那个时候,就和其他所有有勇气的人一样,选择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世界,换得的是永远给大家留下了他年轻时候的样子,这需要莫大的勇气的,而且会伤害很多人,他的家人朋友。不说好坏,当一个明星就是要付出很多常人做不到的疯狂。
叉叉:这就是在告诉你什么是“永远年轻”。你看那些二十几岁死掉的明星,他们永远年轻,照片永远在那个时候。你没有办法想象Amy Winehouse变成一个大妈,你没有办法想象Kurt Cobain或者Jimi Hendrix 60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但是BB King就可以,Chuck Berry就可以,成功地活到了很老。你看到的猫王永远都是这么迷人,没有人看到猫王秃头的样子。

柯西:专辑里编曲和乐器使用的层次能感受到民谣的影响。
叉叉:民谣其实是非常摇滚的。我很喜欢The Weavers,听他们能感受到美国曾经拥有的那些积极的社会精神,但那个年代过去了也不会再有。他们的吉他兼班卓琴手是Pete Seeger,还有一个女孩唱歌。Bob Dylan刚到纽约混的时候在东村演出,他只唱The Weavers的歌。他在那个时候是很有意思的,因为他站在了很多那个时代的人的肩上,才能走得更远。
但是那些人却并没有,比如Pete Seeger因为政治立场被迫害,有很多年不能正常演出,后来所有人都欢迎他回归,甚至到卡内基音乐厅演出,但他已经失去了他人生里最好的几十年。他是影响Bob Dylan的人,这也和当时美国的社会背景有关系,这么多年轻人在关心社会问题,身体力行做一些事情。
我也会认真地听Bob Dylan,但有时候难免有一些功利心,想要从他的歌词里发掘出一些东西。我听Hip Hop也是一样的,听这些我能知道他们是怎么讲故事、做文字的框架的结构。这是我写歌词的时候特别在意的东西,不能永远写“今天天气真好、我心情很开心,啦啦啦” 。我更喜欢一些有方法的东西。
马继亮:我不会去听Bob Dylan。那一代人里Johnny Cash的唱片是我收藏最多的,American 1-5(I-V,1994-2006出版)都有黑胶留下来。他厉害的一个点是他能持续输出,我听的比较多的是他老去之后的作品,他越老之后的嗓音越深沉,而且他也唱很多他喜欢的艺人的歌,把很多老的民歌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他不是一个老得没有味道的老,让我觉得还是很兴奋的。

柯西:不论是摇滚乐还是纹身,曾经的亚文化正在浮出水面,这个过程中你能感受到的变化是什么?
叉叉:我有很多纹身,还会继续添。纹身已经是现在许多年轻人都能接受的东西了,这也造成和过去相比,一个大纹身的出现对于社会的意义不太一样,以前我看到一个人有很多纹身,我一定会很想上去跟她聊天,相互很快变成朋友,但现在街上看到有大纹身的人,也不一定会有这样的状态了。
摇滚乐也是类似的状态,十年二十年前你街上看到有一个人穿匡威穿Vans,一定会上去跟他打招呼,他一定是听摇滚的,且是最燥的Hardcore Punk那种,而不是听Beatles。过去这就像具有识别度的接头暗号似的,现在这些东西接受度更大了更宽广了,同时也有部分意义被掩盖掉。
综艺节目让人会觉得摇滚乐可以有更大的舞台去施展。你经历了一些东西之后,的确会有一些患得患失的小伤感,而且你曾经在那里边。当一些东西更小众的时候,有更纯粹的快乐,大家在考虑继续往前走的时候就会考虑更多,不再是玩二十多岁那种样子的东西了。音乐凶猛的部分我也需要,但我也需要别的更丰富的东西可以表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