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税务筹划,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节税省税
首先,个人独资企核定征收是国家允许的,是有政策依据的!通过改变商业模式或者业务拆分等方式,将部分收入导入有税收扶持的地区,即成立个人独企资业申请核定征收,从而实现降税的目的。

很多企业都被(电 壹叁吧)税负较重、没有发票等问题所困扰,经常咨询我们专业财税机构如何解决。我们给出的建议(叁九吧)是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利用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避税、减(九四壹)轻税负。目前在上海、深圳、重庆等地区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五六)税的优惠政策,税负较低。所以,个人独资企业越来越受企业喜欢,成为税收筹划的亮点。
企业要想真正享受税收洼地的税收政策红利,前提条件是需要以实际经济业务、相关证据资料做支撑,符合真实性、合理性和相关性要求。否则,就会重演霍尔果斯无注册地、无人员、无真实业务强行避税的情形。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查账征收税负、核定征收条件及个税计算方法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一一介绍。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8年主席令第九号】,个人独资企业账目比较健全、核算清晰,需要查账征收个税。按照“经营所得”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负较重。如果是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内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税率为3%,并且可以享受年销售收入在120万元以内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如果是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按不同的增值税税目,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有明文规定:国务院通知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我国鼓励个人投资、公平税负和完善所得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政策调整,既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又是规范所得税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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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财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