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译文】 以道、无为去治理国家,以奇巧、神妙的方法去用兵,以不扰民的作为去取得天下。我们为什么知道这种可能性?根据就在于:过去,天下的禁忌很多,而老百姓总是陷于贫穷;人民的锐利武器也很多,国家总是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很多,邪风怪事总是闹得厉害;法令很森严,盗贼也总是很多。所以有智慧的人就得出结论:我不乱作为,人民就自行组织生产发展经济,走向富裕;我虽然安静,老百姓却可以自行调整正确的生活方式,我空闲人民反而自然富足;我不乱出点子,而人民就自然淳朴。
【导读】在二章、五章和十章里,老子已将天道自然的思想,推之于人道,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思想。在本章里,老子以“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而邦家滋昏;民多智慧,而邪事滋起;法令滋章,而盗贼多有”反证应以“无事取天下”,皆末托“圣人”之言,长言无为之治,章法井然。老子生活的时代,社会动乱不安,严峻的现实使他感到统治者依仗权势、武力、肆意横行,为所欲为,造成天下“民弥贫”、“国有滋昏”、“盗贼多有”的混乱局面。所以老子提出了“无为”、“无静”、“无事”、“无欲”的治国方案。他的政治主张在当时不可能被执政者所接受,也绝对没有实现的可能性。总之,这一章是他对“无为”的社会政治观点的概括。但这对于头脑清醒的统治者为政治民,是会有益处的。实际上,只要立下一个基本原则:任何人都不得损害他人利益;若有交叉事业、公共事业,共同成本大家承担,共同利益大家享受;就是一个完善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所谓国家制度,首先就是确定民众的权力,也就是民众的“法”,来镇压“损害他人”的邪恶行为;必须重点研究如何才是表述人民意志的适当的方式,并且以此来决定国家的事务?
【提示】老子提出了“无为”、“无静”、“无事”、“无欲”的治国方案。具体就是:我不乱作为,人民就自行组织生产发展经济,走向富裕;我虽然安静,老百姓却可以自行调整正确的生活方式,我空闲人民反而自然富足;我不乱出点子,而人民就自然淳朴。
国家制度。所谓国家制度,首先就是确定民众的权力,也就是民众的“法”,来镇压“损害他人”的邪恶行为;必须重点研究如何才是表述人民意志的适当的方式,并且以此来决定国家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