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制片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49~1952)zz
电影艺术第324期
解放初期,上海文化管理部门接管了国民党官办和官僚资本占主要部分的电影制片机构,成立了国营上海电影制片厂。对私营制片机构,则允许并支持其继续拍片,以缓解电影市场求大于供的矛盾。然而,私营制片机构经济上大都入不敷出,拍摄的许多影片在思想倾向上也得不到新政权的认可。这两个原因导致了私营制片机构的迅速国有化。
上海是中国电影的摇篮,解放前,国民党官办和私营的电影制造机构集中在上海。
对如何改造上海的制片机构,1948年12月,东北电影制片厂厂长袁牧之向中央建议:
1.“在地下党的领导下由该地的电影工作者同志负责接收(以节省老区之人力并对上海同志的尊重)”国民党官办电影制造机构。
“以沪港电影界的特殊复杂情况,必须并也必然将留下一部分熟悉的当地者组成第二种国营厂,与私营出品作文化斗争的前哨,并便于就近影响私营干部逐渐争取私营中之进步者。这类厂的作风等至少最初阶段必须是新区的,其出品虽也应该以工农兵电影为努力目标,但不一定开始就占主要比重。”这样做“可以暂时适应沪港一般进步电影工作者之特殊情况,要从其习惯反映小资产阶级生活的作品立刻转到反映工农兵及其干部生活的作品,在思想感情生活及创作方法等都会有困难,故可暂时以其熟悉描写的对象而为工农兵利益的作品占相当比重,则不致顿感难于措手而可继续工作可有出品,并将以此在舆论上及争取观众上战胜私营中同类对象而无思想之出品。当最初阶段流动放映队还远远落后于新解放的城市影院发行网时,这类出品可暂时占一定的比重。”
2.允许私营厂继续存在,经过合法的商业斗争,达到国营与私营在经济上力量比重的转移;至于文化上力量比重的转移,则依靠组织私营厂内的进步分子并改造落后分子而成为国营的外围。
1949年1月,欧阳予倩、蔡楚生、史东山、阳翰笙、夏衍、张骏祥和柯灵等也向中共中央递上了一份内容丰富、全面的《电影政策献议》,建议:
“无条件没收并接受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国营’电影制作机构;彻查私营制片厂之有官僚资本者,没收其‘官服’并予以适当之改组;整理并扩充国营制片机构,除在适当地点建立中心外,并按地方情形之需要在全国各地设立分厂;一切私营制片公司,凡致力于进步影片具有成绩之摄制者,应予以积极之扶助;鼓励并扶助优良之电影工作者,组织合作社性质之制片机构,政府对之应酌予放贷资本,或配给器材。”
从中可看出,共产党和进步电影工作者取得了以下共识:
一、没收国民党公营和官僚资本经营的电影制片机构,建立统一的国营电影生产机构;
二、允许私营电影制片机构继续存在,并扶助其中倾向进步者;
三、建立公私合营的电影制片机构。接收国民党官办和官僚资本经营的制片机构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当天,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宣布成立,开始自上而下地接管市政、财经、文教和军事等部门。市军管会下设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文教委员会下设文艺处,夏衍、于伶担任正副处长,负责对电影等文艺部门的接管。不久,军管会文艺处就对上海电影事业进行了细致的清理,电影制片、发行及检查机构被分成七类:
一、国民党官办的电影制片机构3个,即中央电影企业公司(简称中电)、中国电影制片公司(简称中制)和国民党市教局所办的电影队;
二、国民党官办的驻沪电影机构4个,即国民党行政院直属电影检查所、中华教育电影制片厂、中华农村教育制片厂和西北影片公司;
三、官僚资本与私人资本合营的制片与发行机构3个,即上海实验电影工场、中华电影工业器材公司和中国电影联合营业处;
四、进步的私营制片机构1个,即昆仑影业公司,其制片方针完全符合共产党在蒋管区的电影政策;
五、倾向于进步的私营电影制片机构1个,即文华影业公司,其创作人员中黄佐临、曹禺等被认定为进步艺术家;
六、私营,制片态度中立,而最高负责人反动或资本有疑问的制片机构3个,即国泰、启明和清华;
七、私营,背景复杂,专出色情、堕落意识反动影片的制片机构10个,包括大同、华光、大中华、中联、五华、大华、益华、大风、大地和美艺。
分类的第一标准是电影机构的资本构成,第二标准是电影机构所出影片的政治性。
1949年6月初,于伶、钟敬之等代表上海市军管会文艺处,开始陆续接管了国民党官办的中央电影企业公司总管理处及一厂、二厂,中国电影制片厂,中华教育电影制片厂,中华农村教育制片厂及官僚资本占主要成分的上海实验电影工场,中华电影工业器材公司等机构,并着手筹建上海电影制片厂。
经过近半年的筹备,上影厂1949年11月16日正式成立,于伶任厂长,钟敬之任副厂长。下设五个摄影场:
一场(原“中电一厂”)、二场(原“中制”)、三场(原“上海实验电影工场”)、四场(原“中电二厂”)、五场(原“中华电影工业器材公司”)。
对于这些电影机构的财产,上影厂当然是照单全收,但是对这些电影机构留下来的职员,接管部门却费了一番心思。
接管之初,市军管会文艺处曾派联络员对各厂职员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每人发一张表格,分为四栏:
第一栏是简历,第二栏是对本厂过去的感想,第三栏是今后对本厂希望及意见,由被调查人员填写,第四栏是联络员意见。
例如对著名音乐家黎锦晖,联络员写了这样的评语:“长期在厂无工作表现,为人老奸巨滑,投机取巧,思想落后。虽有黄色音乐的创作经验,但无创作才华,解放后所创作之乐曲,仍不能脱窠臼,认为《毛毛雨》填上新词即可成为解放歌曲。关于编导方面根本无此才能。其妻亦甚刁滑,势利。对他处置方法:资遣还乡。”
对演员赵抒音的评定:“出身于中等商人家庭,思想比较落后,满脑子大明星思想,多少也沾染了大明星的习气,基本上单纯善良,但有点神经质,政治上是无所谓的,她的丈夫章超群。演技尚可,留用争取教育。”
而对著名导演汤晓丹则写了如下备考:“政治上无所谓,艺术上表现了功利主义的作风。长期不到厂工作(1943年入厂后共拍《警魂歌》及《万象春回》影片两部,且浪费时间胶片),解放前后政治态度冷漠,仍保持了过去的特权阶级的地位,高高在上,不与群众接近,全厂对其甚表反感。有导演技术,可暂留考虑。”
从这一材料看,联络员对艺术人员做了相当细致的调查,除与本人及家属直接交谈外,还向相关人员特别是工人们了解情况,准备对艺术人员进行区别对待,或留任或弃用。后来,文艺处根据上海市军管会制定的“按照系统、整套接收、调查研究、逐渐改造”的方针,采取了自愿的原则,基本上原职留任了接收各厂的所有职员。
上影厂成立后,一面组织全厂演职人员进行学习,主要是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一面等待中央电影局下达生产任务。新成立的国营上影厂没有决定剧本和导演的权力,实质是一个影片加工厂。
从1949年底起,导演张客、汤晓丹和张骏祥等陆续被召往北京接受拍摄任务。1950年1月底,上影厂的第一部故事片《农家乐》开拍。是年,上影厂共摄制完成《农家乐》、《团结起来到明天》、《胜利重逢》、《翠岗红旗》、《大地重光》、《上饶集中营》、《女司机》和《海上风暴》8部故事片。其中,《胜利重逢》、《翠岗红旗》、《大地重光》、《上饶集中营》和《海上风暴》5部是军队题材,《团结起来到明天》和《女司机》2部是工人题材,《农家乐》1部是农村题材,严格地执行了解放战争期间东北电影制片厂制定的“‘写工农兵’和‘写给工农兵看’为主,在写工农兵中间又当把重点放在写兵的问题上”这一方针。
袁牧之当初设想的“第二种国营厂”计划并未实行,上影厂的电影工作者们未经过渡,从“习惯反映小资产阶级生活的作品立刻转到反映工农兵及其干部生活的作品”。这就是新政权文艺部门对原国民党官办和官僚资本占主要部分的电影制片机构的基本处理方法。扶助私营制片机构那么,私营制片机构又将面临怎样的命运呢?
1949年7月12日,上海市军管会文管会召开戏剧电影工作者会议,文管会副主任夏衍在会上说:“公营电影厂的出品,在全国电影生产上的比例还不多,私营制片厂出品还占着多数。所以电影艺术宣传教育的责任一大部份落在私营电影厂的肩上。至于电影作品,我们的尺度很宽,最低要求对一般社会、人民和政策没有害处。不反人民、反共、反全世界民主运动。”7这番话给私营电影制片机构的老板和电影工作者吃了一个定心丸。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第一章《总纲》第3条规定:“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第四章《经济政策》第2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上海电影制片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49-1952)
电影艺术第324期108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
建国初期,《共同纲领》具有宪法性质,上述规定在法律上保障了私营电影制片机构的权益。
1949年10月22日至11月8日,中央电影局(1949年4月成立,先由中共中央宣传部领导,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由政务院文化部领导)在北京召开了艺术委员会会议、制作委员会会议和第一次全国发行会议。会议期间,电影局艺术委员会曾召开扩大会议,讨论私营电影业的问题。会上传达了周恩来和周扬的指示,周恩来指出:私营厂应该在工作中边学习边求进步;周扬认为:私营厂在“三反”(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三不反”(不反苏、不反共、不反人民民主)的前提下,可以写城市中的小市民和各阶层人民在新社会的改造和新生。9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和中央电影局的指示,1949年11月9日,上海市军管会文艺处电影室召开座谈会,到会的有夏衍、钟敬之、于伶和陆万美等文艺处领导,昆仑、文华、国泰、大同、大中华、兰心、嘉年、黎明、中企影艺社、国营上海制片厂和华东影片经理公司等各制片和发行机构负责人。会议的任务主要是由文艺处向私营电影企业家说明新政权的电影政策,了解私营制片机构的困难所在,并共同商量解决的办法。
《文汇报》对这次会议的内容做了详细的报道:文管会副主任夏衍首先说明政府对电影事业的政策,主要分为五点:
一、政府极端重视电影事业,在文化部下设有中央电影局,这是领导和帮助私营电影企业的机构,希望能做到公私兼顾、发展生产的原则。
二、关于制片路线的把握(剧本之生产),最低的要求是无害于人民。私营公司应该提高品质,使之比国营公司更好,希望能达到拍摄的电影是人民精神食粮的滋养品,对人民思想上、教育上和新中国的建设上有益处。
三、关于演员、编剧、导演、技术人员的录用是根据了“欢迎进步准许改造”原则。但罪恶昭彰者应向群众坦白认错,得到群众的宽恕。
四、审查制度没有必要,但是批评也许要比检查严格。应该有建设性,必要时可以审查成品。剧影协下的编导委员会可以帮助大家对剧本上的疑问作协商的改善。
五、以后制片应有计划、有步骤,用科学的方法配合各方面(如剧本、技术问题、演员等)来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大家听过报告后,很踊跃地发言,说明目前困难,总括之下有下列各项:经济方面的是资金流转,片子的发行与片子的出口问题。影片生产方面是剧本、演员、导演与胶片的缺乏。夏衍一一作明确的说明。尤其在胶片的问题中说明在向苏联订货时已把私营公司的器材包括在内了,并且最近文艺处曾帮助昆仑出口新片六个拷贝,以争取外汇。钟敬之说明国营制片厂编导演员之争取,完全是征求各人自己意见而决定的,目前已确定的有三十多人,并且争取文工团和工人、学生、部队来为国营厂拍片。并不争用私营厂的人才,并且希望在国营上海制片厂展开业务后能吸收大家的经验和合作。于伶希望在谋演员缺乏问题时能设法提拔新人和尽量利用旧人,并且最近即将有“剧本工厂”的组织来解决剧本荒。
从夏衍在私营电影业座谈会上的发言来看,上海的文艺管理部门对私营电影制片业实行的政策比袁牧之、欧阳予倩等当初的设想还要宽松。在袁牧之的设想中,国营电影制片业是第一位的,至少要占全国电影制片力量的三分之一;私营电影制片业是第二位的,必须对其进行限制和斗争,以取得国营片的优势地位。欧阳予倩等也只是要求对私营电影制片业中致力于拍摄进步影片并取得成绩的进行扶助。而现在,上海的文艺管理部门不仅允许所有私营制片机构继续拍片,放宽甚至取消了对剧本和完成片的审查,而且在剧本、器材和人员三个方面都积极主动地为这些制片机构考虑。剧本方面“将有‘剧本工厂’的组织来解决剧本荒”,器材方面“在向苏联订货时已把私营公司的器材包括在内了”,人员方面“并不争用私营厂的人才”。
为什么要这样做?其实夏衍在第一点说明中已经透露出原因,那就是“公私兼顾,发展生产的原则”,“公私兼顾”乃不得已耳,“发展生产”才是目的。发展生产为什么要倚重私营制片机构呢?主要是因为国营厂财力、人力和物力的不足。1949年11月21日到12月14日,中央电影局召开第一届行政会议,指出:人民电影事业目前的困难是国营电影出品还远不能满足电影市场和广大工农兵群众和干部的需要;而国营电影事业经费还不能自给,开支很大。因此,今后电影工作方针应当是:提高国营片的产量和质量,协助私营电影业制作进步电影,翻译苏联影片并介绍其他国家进步影片,使进步电影在电影市场上逐渐取得优势。
1如何协助私营影片公司呢?主要方式当然是在剧本、人力和物力上的协助,因为国营电影事业自身尚且经费不足,不可能有多大能力帮助私营厂。上海市军管会文艺处也邀集吴邦藩、周伯勋等电影实业家座谈,夏衍在会上说:“美国电影片之有害,大家都知道。但目前如一下子不让英美片放映,还不能供应市场需要,明年度我们除了尽量作苏联的翻版片,和国营厂制作之新片外,还不够供应市场。”所以,除鼓励并帮助私营厂拍片外,文艺处还积极推动成立公私合营电影公司。
“上海电影制片厂明年度(即1950年)只计划出6部片子,因为我们政治和教育的要求较高,所以数量不多,因此以我们接管的电影设备,以及电影工作人员,再加上市面上的游资,是可以生产些片子出来的。”由此得知,上影厂在人力、物力方面是有富余的。拍不了更多的影片,政治和教育要求高固然是个原因,财力方面的困难恐怕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电影管理部门之所以积极筹建公私合营电影公司,不惜降低影片政治标准,主要是为了吸收“市面上的游资”,制作更多国产影片,与美英影片争夺市场。为了说服吴邦藩、周伯勋等人,夏衍还分析了过去私营厂亏本的原因和公私合营的好处:“
研究过去亏本的原因:
一、资本不够,背高利贷;
二、包袱背得很重,高价聘请明星,租两组摄影场、水电、员工浪费很大。
公私合营的好处:
一、摄影场由公家管理,公家支出;
二、聘请演员以拍戏时给薪,不拍戏可以不必聘请,节省很多。”吴邦藩表示:“在人民政府领导下,中国电影有光辉前途。以一事为例,即现在无一人可以不买票看戏,对电影企业之收入大有裨益。”
经过多次座谈,双方达成协议,准备成立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联营电影企业公司。“制片方针侧重教育与提高观众之思想水平;合作方式是由国营上海电影制片厂供应技术设备、场地及一部分工作人员,折合作资。”
也就是资方出钱,公方提供场地、设备及工作人员。中央电影局和上海市军管会文艺处都希望利用私营电影制片机构和市面上的游资发展生产,尽量生产更多进步的或至少是无害的影片,以便与美英影片竞争,逐步在市场上取得优势地位。然而事与愿违,上海解放前夕,由于政局不稳,市面萧条,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私营电影制片机构大多已经陷入了经济困境。解放初期,这种状况并未得到多大改变。
所以,一方面,电影资本家不愿继续投入资金,各制片机构基本采取观望态度,很少开工;另一方面,观众也很少上影院看电影,私营制片机构的新片上座率很低,收不回成本。
据《文汇报》报道,上海市53家电影院(包括已经改演越剧的数家),1949年七八月,营业清淡,平均每天卖座仅一到二成,最多不超过三成,9月份营业稍稍好转,可卖到四成,10月份又有好转,增至五六成。
私营制片公司中,一直以资本雄厚见称的文华公司虽然还没有到发不出薪水的地步,影片《表》也一直没有停工,可是也只能先拍演员赵钱孙一个人的戏,片场通告说演员多了连预备饭都有问题,拖期已不能免。国泰公司为了给员工发薪水,有一阵成天跑到戏院票房间坐等票款。
清华公司则于3月底解散了,演职人员各发了两个月的遣散费。昆仑公司每人只拿到一点钱,维持生活,根本谈不上发薪水工钱。大同公司以3000万元(旧币,下同)价格将影片包给职工方拍摄。
华光公司因所拍影片《小皮匠》内容荒诞,在舆论的呼吁下停映,也陷入了停工的状态。兰心公司的老板韩兰根费尽周折修好了被飓风吹塌的摄影棚,却没有人来租借拍片。
1950年初,私营公司的经济困境进一步恶化。“四大私营制片业主之一大同电影制片公司,突于1月12日宣告,因受高利贷影响,经济周转困难,而要停顿工作。消息传出,震惊了上海影剧界,大同职工为了保卫电影文化事业,抢救公司危机,全体同人均愿体谅资方,不支报酬,来继续维持下去,可是大同负债太重,闻单以前利息已累欠三千余万元,一时无适当办法。”
“接着大同制片公司停顿生产和老板出走后,国泰影业公司在春节后于上月(指2月)26日亦宣布了暂停工作,这件事在上海电影界里传出了,大家非常重视,因为这两家制片公司,在私营厂中,是比较有基础的,如果不继续生产不仅对一群电影从业员将发生失业问题,即在文化建设的一点基础上亦是非常可惜的。……
国泰在解放后于农历年前先后完成了三部新片:一、《江南春晓》;二、《青灯怨》;三、《仇深如海》。但由于发行收入不多即卖座不旺,而所支出成本甚大,因之造成了经济恐慌,不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即公司职工演员们的工资薪金,连去年八月份的都没有全部发清,去年的年奖那更是不知从何来解决了。自然该公司老板柳中浩非常着急,同时向国泰职工宣布该厂需要整顿,暂停工作,待这些经济问题解决后,再计划继续生产。国泰职工们听到了这个消息,当然格外恐慌,一面请工会帮忙调解,一面自己加强团结向资方提出要求。据说柳中浩表示:希望劳方了解资方的困难,同时帮忙共同来研究再生产的经费问题,至于所欠的工资薪金,待片款收入陆续设法发放,至于同人们的伙食,即日起暂开大锅饭,伙食费由同人负担一半。但职工们对此均不同意,现在由工会出面进行调解中。闻在短期内恐难解决。”
眼看私营电影制片机构纷纷停业,濒于倒闭,新政权的电影管理部门并未作壁上观,而采取了各上海电影制片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积极的措施。
一方面,新政权制定并向私营影业说明了“公私兼顾、发展生产”的原则和“三反(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三不反(不反共、不反苏、不反人民民主)”的制片方针,稳定私营电影业的人心。
另一方面,新政权的电影管理部门多方筹措资金,帮助私营制片业解决经济困难。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争取原有投资人继续投资。1949年9月,中央电影局邀请文华公司老板吴性栽赴北京商谈文华事宜,文华公司经理陆洁,编导费穆、桑弧、黄佐临也一同前往。电影局保证在政策上提供方便,吴性栽也答应从他经营的颜料厂调来资金继续投资。这样文华公司才摆脱了经济困境,恢复生产,并逐渐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与其他公司拉开距离。在1949年11月召开私营电影制片业座谈会后不久,上海市军管会文艺处又组织私营业主座谈,鼓励他们继续投资电影业。
二、政府直接投资,提供贷款和实物。除文华公司外,大部分私营电影制片公司的业主都无力或不愿继续投资,政府也无法为这些制片机构找到新的资本来源,只能采取贷款或直接投资的方式扶助其继续生产。从1949年10月起,在政府文化部门的帮助下,私营电影制片业开始陆续获得贷款。“私营电影到目前为止仍能继续拍片的原因,大半是政府推动之力所促成,最近昆仑在华东影片经理公司的支持下,已借到人民银行贷款九千万元,国泰、大同各借到六千万元,完全是无条件低利借与,顿使电影工业透露曙光。……当然这贷款还是不够生产成本,昆仑任宗德便另外进行工业生产贷款,第一次计一亿零二千万元,已获照准……”
对此,《人民日报》1950年7月12日、27日也分别进行了报道:“半年多来,在扶助与指导私营电影业上,人民政府曾给与发行、出口及其他贷款共约四十八亿,帮助其度过春节前后的难关与进行再生产。”“去年十月起,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曾先后贷与昆仑等四公司发行贷款二十亿零九千万元;十一月,又贷给国泰、大同、昆仑三公司生产贷款二十二万个折实单位。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二月,又由新华银行等十三家公私合营和私营银行联合贷给上述四公司生产贷款共二十亿零五千九百万元。同时,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中央电影局对昆仑、文华等公司,曾供给负片(印拷贝用的原料)八万英尺;代做押汇二十万元港币,并代为发行至香港、南洋等地,使私营影片公司度过了九个月的困难。”其中文华公司在政府的扶助下,业务已有相当发展。“但有若干私营影片公司,还存在着依赖性,没有很好地改革本身不健全的制度、改善经营管理、调整支付预算和劳资关系等,因此陷于困难境地,对部分公、私贷款到六月底尚未清偿。”
这若干私营影片公司,就包括昆仑、国泰、大同等在内。
从1949年底到1951年5月开始批判影片《武训传》止,中央、上海的文化管理部门不断地帮助私营和公私合营制片业获得贷款。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化局电影事业管理处(1950年4月由原军管会文艺处电影室扩大而成)1952年统计,国家银行、私营银行或华东影片经理公司对私营和公私合营电影制片业的贷款额,1950年高达82亿9000万元,1951年为40余亿元。20除贷款外,政府文化部门还对私营和公私合营电影制片业进行直接投资。中央电影局和上海市军管会文艺处本来希望利用私营制片业的财力、人力、物力和市面上的游资扩大影片产量,提高国产片相对于美英片的竞争力。但是现在他们却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处境:不仅国营上影厂完全依靠政府投资,私营制片业和公私合营制片业都需要政府投资、贷款才能维持生产。1950年6月,中央电影局制定的《公私合营联合制片之投资计划(草案)》称:目前不仅私营厂需要获得政府投资以维持,即已属公私合营之前中华电影工业公司制片厂(简称电工),当时因敌股占多数,被接管后暂编为我局上海制片厂第五摄影场,现公私股业已清理完竣,亦需政府另行投资可开始生产。兹将投资预算估计如左:一、公方决定总投资额为小米二百万斤,以目前《经费米价》计算,每斤一零二八元,合人民币二拾亿零五千六百万元整。二、先拟投资昆仑四部片(附制片程序估计表),每部以六亿五千万元到七亿元之统扯成本计算,每部约为六亿七千五百万元(事后实报实销);四部片只需准备三部资本,以第一、第二两部片款收入充第四部制片资金,则投资昆仑三部之半数约为一拾亿另一千二百五拾万元整。三、其余一拾亿零四千三百五拾万元,可拟作电工厂与私股联合制片等费用之公方投资,或与其他私营厂建立类似联合制片之投资关系。此项可由上海市文化局按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四、全部资金若能一次拨给上海,存储人民银行络续按需要拨付合作之制片厂,以利息来充抵管理费用或部分管理费用。五、影片在国内外发行后,其络续收回之资金及其利润,可作为公私合营中国联合影业公司之公方股本,连同吸收之私股资金,可再投资或扩大投资。21以上只是中央电影局对上海的私营和公私合营制片业直接投资中的一次,除中央电影局外,上海政府的文化部门也曾多次投资。《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化局电影事业管理处三年工作总结》中称,截止1951年8月前,中央对长江影业公司(1950年8月在原“电工”的基础上成立)的投资为6亿元,对昆仑公司的投资为28亿元。而上海市政府对长江影业公司的投资为20亿元。22私营制片机构国有化这样一来,现实正好与政府文化部门期待的相反,变成了政府投资,私营电影业提供人力、物力,对政府文化部门而言,私营电影制片业也就失去了其主要的利用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文化部门为加强对电影制片业的控制,开始考虑以私营的昆仑公司、公私合营的长江公司为试点,逐步取消私营制片业,达到完全的公私合营。
1950年6月,中央电影局制定的《公私合营联合制片之投资计划(草案)》中说:“根据历次与上海文化局夏局长,昆仑影业公司任总经理等会商结果,为增加影片生产,在公私合营联合制片机构尚未建立之前,在私营厂本身还不能彻底参加上述机构时,先由政府投资联合制片。”
上海市军管会文艺处的初衷是在现有的私营电影制片业之外,由国营上影厂提供设备和人力,吸收市面上的游资,建立一个新的公私合营制片机构。现在对公私合营的计划则相反,不是保留现有的私营厂,而是要合并现有的私营厂。特别是到1950年底,由于发行放映部门的努力及“抗美援朝”运动的开展,美国影片已在全国电影市场绝迹,私营制片业的存在就完全失去了正面意义,成了政府文化部门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的负担。在新政权的大力支持下,私营电影制片业很快恢复了生产,1950年昆仑、文华、国泰和大同等公司共出片20多部,1951年计划出片67部,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景象。但是在经济上,私营电影制片业1950、1951两年亏损高达200亿元,除文华公司外,昆仑、国泰、大同等每家公司在新华银行的抵押贷款都高达数十亿人民币,每天的利息可观,这些公司已经资不低债。24对私营电影企业家来说,从事电影制片不仅没有什么利润可图,简直是一种蚀本生意,许多私营厂主都愿意放弃原有体制,把负担交给国家,走公私合营道路。早在1950年5月,昆仑总经理任宗德就赴北京接洽,请求政府加入资金,主动要求把昆仑改组为公私合营制片厂。
鉴于昆仑一向表现进步,文化部才同意了昆仑的请求,1951年1月,昆仑成为中央电影局的代制机构,同年4月,上海市文化局开始代管昆仑,并以昆仑影业公私股东会名义联合刊登代管广告,宣布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化局为代管机构,代管期为一年半。任宗德作为原股东会代表人,自行负责原昆仑影业公司旧片发行和债权债务。代管后昆仑由文化局电影管理处领导,从代管日起另立账册,一切经费从文化局支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影《武训传》批判开始之前,所以,即使不发生《武训传》批判运动,上海的私营制片机构也会很快走向公私合营并逐步走向国有化。1951年5月20日,《人民日报》头版上刊登了经过毛泽东亲自修订的社论《应该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第3版“党的生活”栏刊登了《共产党员应该参加关于〈武训传〉的批判》一文。文章要求:“凡是放映过《武训传》的各城市,那里的党组织都要有计划地领导对《武训传》的讨论,要把领导这一讨论当作一个严重的思想教育工作。”此后全国上下,各机关、单位和学校广泛开展了一场历时近半年的《武训传》批判运动。影片《武训传》是私营昆仑公司摄制的。在运动中,私营影业出品的绝大多数影片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批判,其中,私营昆仑公司摄制的《我们夫妇之间》、文华公司摄制的《关连长》、公私合营长江公司摄制的《夫妻进行曲》被作为重点批判对象。这样一来,私营厂就不仅是新政权政治、经济两方面的负担,一无是处,而且成了制造和传播毒素的大本营。在这种政治空气下,中央主管部门加速了私营电影制片业国有化的进程。1951年7月,上海的“长江”、“昆仑”、“文华”、“国泰”、“大同”、“大中华”、“大光明”和“华光”八家私营制片公司派代表进京,与文化部电影局商谈公私合营事宜。公私双方经过近两个月的反复协商,于8月下旬决定,不必再经历国家资本主义的公私合营,而由国家全面收购私营影业公司,直接国有化。1951年9月1日,“长江”与“昆仑”合并,成立“长江昆仑联合电影制片厂”。1952年1月20日,“长江昆仑”与私营“文华”、“国泰”、“大同”、“大中华”、“大光明”、“华光”等公司合并,成立了国营上海联合电影制片厂。1953年2月初,上海联合电影制片厂并入上海电影制片厂。至此,上海的私营电影制片业全部国有化,同时也是全国私营电影制片业完全国有化。电影制片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比其他行业提前了三年(全国大规模的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于1953年开始,1956年结束),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新政权对电影文化教育功能的高度重视。对于私营电影制片业的国有化,《武训传》批判运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导致了政府行政力量的直接介入,加速了私营电影制片业国有化的进程。
但是,《武训传》批判,或者说政治思想因素并不是私营电影制片业国有化的唯一原因,在政治思想因素背后还有经济原因,也许这才是更深层更重要的原因。《武训传》批判只是一根导火索,它给了政府文化部门一个借口,为私营电影制片业的直接国有化创造了舆论环境。1957年初,夏衍曾说:“假如不用我们‘公式概念’的国产片去挤掉‘丰富多彩’的美国片,假如不把许多摇摇欲坠、天天到文化主管部门来要求‘贷款’的私营影片公司国营化,假如不对广大的电影从业员进行思想改造、整风学习,那么,今天的‘齐放’和‘争鸣’,是不能设想的。”
一提到私营制片公司,夏衍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些公司摇摇欲坠,天天到文化主管部门来要求“贷款”。夏衍之所以给贷款打上引号,恐怕还有名为贷款,实则有借无还的意思。私营制片公司经济困难的程度和文化主管部门对它们的厌烦态度都跃然纸上。易言之,经济原因是导致私营公司国有化的主要原因。我们认为,夏衍的这个说法是可信的。首先、夏衍和上海私营电影制片业关系密切,他不会捏造对私营影业不利的说法;其次,建国初期他直接领导了私营业的发展和改造,对于私营影业的情况非常了解;另外,他的这番话是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正热闹的时候说的,没有必要言不由衷。当时历任长江电影制片厂厂长、昆仑影业公司制作处处长、上海联合电影制片厂副秘书长的徐桑楚后来回忆说:“那时,私营厂面临着资金短缺的严重局面,没有经费,欠薪很普遍。老板们一起商量,倾向国营。”28曾长期担任北京电影制片厂厂长的汪洋也回忆说:“私营厂实际上早就支持不下去了,先是长江和昆仑两个小厂合到一起,后来其他小厂又与这两个小厂合到一起,最后还是不成,只好全部合到了上海电影制片厂,是这样一种情况,并不是社会上流传的那样与批判《武训传》有关。”29夏衍、徐桑楚和汪洋等虽然都是中共电影管理部门的领导,但是他们又都是反对极左,反对对《武训传》进行批判的,所以,他们对于对《武训传》批判和私营制片机构国有化关系的看法,尤其值得重视。把私营制片业的国有化说成和对《武训传》批判完全无关,恐怕不符合事实;但是过分强调对《武训传》批判的影响,把对《武训传》批判看作私营制片业国有化的唯一原因,同样不符合事实。我们要看到经济和思想两个方面的原因。
注释
1转引自:钟大丰.新中国电影工业:初创设想及其实施.中国电影:描述与阐释.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2002.284.
2此文由欧阳予倩、蔡楚生、史东山、阳翰笙、吴祖光、司马文森、瞿白音、苏怡、洪遒、梅朵、章泯、顾仲彝、夏衍、王为一、张骏祥、柯灵等16人签名。中国电影研究资料1949-1979(上卷).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4-5.
3文艺部工作计划草案(第三篇).1949年.档号:B177-1-46.上海档案馆.
4关于中国电影制片厂职工情况调查表.1949年7月.档号:B177-1-45.上海档案馆.
5康文.接管上海纪实.历史巨变:1949-1956.第1卷.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11.
6陈波儿.故事片从无到有的编导工作.文艺报.1950年第2卷第1期.
7文管会邀请戏剧电影工作者,举行编导座谈会.文汇报,1949-7-13.
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人民日报,1949-9-30.
9刘怀舜主编.中国电影图志.珠海:珠海出版社,1999.214.
10文艺处召集私营电影业座谈,说明人民电影政策.文汇报,1949-11-10.可参见:文艺处召集上海私营制片业座谈.青青电影,1949,(22).
11文化部电影局首届行政会议,决定今年影片生产计划,坚定地继续贯彻工农兵方向.人民日报,1950-1-17.
12关于公私合营电影公司座谈会.1949年11月,档号:B172-1-30.上海档案馆.
13电影企业合营公司创办的缘起.1949年,档号:B172-1-30.上海档案馆.
14电影院业劳资互谅.文汇报,1949-11-19.
15施本.制片人怎样迎接新使命——看上海的电影业.文汇报,1949-6-25,26.
16震惊上海电影界,大同受高利贷影响,经济周转困难宣告停顿.青青电影,1950,(3).(注:此杂志不编页码)
17国泰公司发生经济恐慌,资方宣布暂停生产.青青电影,1950,(6).
18私营制片厂获得贷款,准备加紧拍片.青青电影,1949,(22).
19文化部负责人发表谈话,阐释有关电影事业五项暂行办法.人民日报,1950-7-12.在政府扶植下的上海私营电影业.人民日报,1950-7-27.
20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化局电影事业管理处三年工作总结.1952年.档号:B127-1-87.上海档案馆.
21公私合营联合制片之投资计划(草案).1950-6,档号:B172-1-30.上海档案馆.
22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化局电影事业管理处三年工作总结,1952.档号:B127-1-87.上海档案馆.
23公私合营联合制片之投资计划(草案),1950-6-2.档号:B172-1-30.上海档案馆.
24唐旻红.对电影《武训传》和“武训精神”的批判.历史巨变:1949-1956.第1卷.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367.
25昆仑有意改为公私合营,任宗德赴北京接洽.青青电影,1950,(11).
26曹懋唐.长江影业公司的前前后后.上海电影史料,第二辑.36.
27夏衍.一个联想——关于电影的杂感之一.人民日报,1957-1-11.
28徐桑楚、狄翟.风雨十七年——访徐桑楚.当代电影,1999,(4):78.
29汪洋.我的回忆.汪林立整理.当代电影,1999,(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