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看海和日落
去年三月初,春天将至未至的时节,乘了四个小时的高铁,我只身一人去到厦门,放下行李直奔海边。没料想一路车程的阴雨,竟换得目的地初晴的好天气。也更加印证了,春天的步伐虽未及江浙,却已在闽南地区扎根。
一件内衫搭一件风衣,轻装上阵。上午下过雨,沙滩上积起了水塘,映着棕榈树的倒影。路边叫不出名的热带植物开了一树繁花,红的黄的,对被困绵绵阴雨天许久的异乡人,不失为色彩的解放。脚踩沙滩,就已经是迈入了大海的领地。它就横卧眼前,满溢出视线。那个下午,我有大把的时间,和头顶的天空一样多。如果看海可以作为一个目的,那绝不是看一眼那么简单,怎样算达到了这个目的,只有看的过程中才会明了。
对着海浪发呆,是爱发呆人士的盛宴。海浪无聊又寂寞,不断地来招惹,冲到你身前嘚瑟,发出挑衅的声音,见不理睬,它会近一点,再近一点,得寸进尺,等你按捺不住,正面出击,它又节节后退,鬼头鬼脑地试探,趁松懈的片刻突然杀你个措手不及,一不小心沾湿鞋底。和海浪的淘气不同,大海总是无言以对,眼神里,同时含有父爱的沉默与母爱的温情,这是一种创世之初见证者才拥有的无差别博爱,包容一切又拒绝一切,轻蔑又慈悲。它用无数的浪潮排遣破碎,沉淀深不见底的秘密过往。
正当我眺望大海不知时间流逝的时候,身侧走来一个米老鼠玩偶,朝我打手势。我配合地拿起手机给他拍照,他对镜头摆pose,愉快比了个耶,或许还想同我合影,被我笑着拒绝了。他略显失落地走开,去寻找下一个目标。那一个下午,他都在同一块区域闲逛,找人搭讪,拍照。他似乎是靠这种方式挣钱,又像是在推广某种旅游文化。有时我觉得,我们是逗留最久的两个人,我看不懂他,他也迷惑着我,但也再不向对方走近。
临近日落,沿着海滩朝晚霞的方向走去。想起中考那年暑假和外婆一起散步,走到大坝尽头刚好架着一道彩虹,清晰且标准的七色彩虹,像个切换世界模式的关卡,你只是在那天那一刻恰巧触碰了某个开关它才突然乍现,只给特定的人瞧见。但我和外婆不知怎么都格外平静,只是叫了声“彩虹”便没再留恋地往回走。想起来,那个夏天距外公过世不到一年。那个假期之后我再没和外婆两人单独走过一段长路。
来到观景桥的最前端,和海上日落迎面相望的那一刻,我深感一天的幸运赐福。天空尚还残存坏天气的瑕疵,却不影响整体的视觉效果,甚至为天色增添了一丝诡谲。太阳是浑圆的一个火球,轮廓清晰,你已经可以直视它而不闪避。起初仍是光芒万丈,光束迸射穿透云层,海面上金光粼粼,逐渐的,色调转冷,热度骤缩,光向内凝敛,不可一世的睥睨化为温情脉脉的凝望,天空一片浪漫的紫红,晚霞如凤冠霞帔,落日变成新娘脸上的红晕,有了人间的神采,一种动情的神色,伴随恻隐的摇摆,与海上的帆影辉映,象征告别和远航。落日隐没前的最后一个眼神,是新娘钻进轿子前,下定决心又恋恋不舍的一个回眸,转身毅然蒙上了盖头。
我想以后的每一个春天,我都会记起那年只身穿梭在人潮与灯火蔓延开的中山路时,耳畔仿佛听见了远处黑色海浪拍打沙滩的声音,仿佛我漫无目的的行走是种调频,为使海风吹拂脸颊的画面更清晰,画面里的我和现实中的我,只差了一件军绿色风衣外套。那是19年三月初的厦门,晚上接近九点的时刻。我没有改变行动。夜晚繁华的步行街给心情洒下金粉,这种明确具体的幸福感令人酩酊。海浪声便由这醉意牵引,只要我想,我就可以踏着那片海风里的回声与之华灯下漫步。那晚,我也总像是在场了。我和大海都以自己最好的状态,我们有在那晚相遇。然后约定,在今后的每个春天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