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自身依赖性的斗争(二)
对于这种意识,经典心理学中所所使用的术语时出神。从字面上看,这个词的意思是“处于忘我的境界”,也就是说,从个体通常采用的有限观点之外的某个视角认识某物或者体验某物。

我们已经看到,成为一个人意味着要经历个人自我意识的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婴儿在自我意识出现之前的天真无知。第二个是反抗的阶段,此时个体竭力想获得自由以建立某种属于他自己的内在力量。这个阶段可以在两三岁的小孩或者青少年身上看到,而且像在俄瑞斯忒斯为其自由而进行斗争的极端形式中所表现出来的一样,可能会夹杂着挑衅和敌意。从各个不同的程度上说,反抗都是个体在切断旧的联系并寻求建立新的联系这一过程中的必要过渡。但是,我们不可以将反抗与自由相混淆。
我们可以称第三个阶段为正常的自我意识。在这个阶段,个体能够在某种程度上看到他自己的错误,考虑到自己的偏见,将自己的内疚感和焦虑看做是可以从中学习的体验,并且能够负有某种责任心地作出决定。这就是大部分人在他们谈到人格的健康状态时所指的意思。
但是,意识还有第四个阶段,从大部分人都很少体验到它这个意义上说,它是非同寻常的。当某个人突然得到关于某个问题的顿悟---出其不意地、似乎从天而降地冒出来那个他苦思冥想了许多天却仍没有结果的问题的答案时,这个阶段就能够得到非常清晰的论证。有时候,这些顿悟出现在梦中,或者出现在个体考虑其他问题而陷入的沉思中;无论如何,我们知道,这个答案出自于人格中我们所称的下意识层面。这种意识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科学、宗教或艺术活动中;有时人们通俗地称之为观念的“开窍”或“灵感”。正如所有从事创造性活动的研究者都清楚知道的,这种意识水平存在于所有创造性工作中。
这个水平应该怎么称谓呢?因为它隐约窥探了客观真理,可以像在一些东方思维中那样称它为“客观自我意识”吗?或者像尼采那样将其称为“自我超凡意识”吗?或者像伦理-宗教传统中那样称其为“自我超越意识”吗?所有这些术语都澄清了这个概念,但又都有些歪曲。我建议使用创造性自我意识这个术语,虽然它不那么惹人注目,但是对于我们这个时代而言它可能更能让人满意。
对于这种意识,经典心理学中所使用的术语是出神。从字面上看,这个词的意思是“处于忘我的境界”,也就是说,从个体通常采用的有限观点之外的某个视角认识某物或者体验某物。通常情况下,一个人所看到的周围客观世界总是多多少少会受到这一事实的歪曲和蒙蔽,即他是主观地来看这个客观世界的。
作为人类,我们都是通过个人的眼睛看到一切,而且每个人都是通过他自己的个人世界对其进行解释的;也就是说,我们总是会遇到一种主观与客观的两分法。这第四个意识水平超越了主观与客观之间的这种分裂。我们可以暂时地超越有意识人格的通常界限。通过我们所谓的顿悟、直觉或者其他创造性活动所涉及的只是被模糊理解的过程,我们可以隐约地窥视现实中所存在的客观真理,或者在如一种无私之爱的体验中,感觉到某种新的道德可能性。(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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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美】罗格.梅
郭本禹 方红 译
编辑 | 阿朴
图片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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