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英] 毛姆 著,于大卫 译,2017.11

一次精神觉醒之旅。
一次和朋友聊天,我说我特别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朋友向我推荐了毛姆的《面纱》,说也是很纯粹的一种爱情。我抱着巨大的好奇心,花了两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可以说特别失望。
小说开头扑面而来的是一种戏剧感,毫无铺垫上来就是巨大的人物冲突,完全没有带入感。情人的渣、丈夫的痴,一切都太快了,快的来不及让人解读,让人细细品。紧接着,就是丈夫胁迫妻子与他一同前往流感肆虐的城市,女主人公吉蒂在那里受到天主教、修女的洗礼,内心苍茫觉醒。最后,丈夫病死于流感,妻子成了寡妇,被送回去和她的父亲一起生活。
作者的节奏太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赶?这可能一出好剧,排成电影,让演员有发挥空间。但作为一本书,我读不到夫妻之间的眼神,读不到妻子和情人之间除了肉体之外的蜜意,读不到丈夫喷薄的爱意和汹涌的恨意。为什么这本书取名面纱?我也理解不了。
一本好的小说,应该是有穿透时光的魅力,会让几年甚至几千年后的阅读者,产生共鸣。爱情,是最容易让人产生共鸣的事物。丈夫单方面的宠溺妻子,妻子嫌弃憎恶丈夫的故事,从单人视角来写,总觉得不到位。只有从丈夫的口吻钟写自己如何宠溺,同时从妻子的口吻写如何憎恶丈夫,才能让夫妻之前的二元对立感立体起来,而不是像书中仅从妻子的角度写夫妻感情,平面化。在写妻子和情人为期一年多的地下情时,也是同样的问题,只是三言两语举了几次他俩幽会时的浓烈性欲,完全没有感情,那妻子的情人怎么可能为了她放弃家庭和事业呢?
去了疫区后,突然精神上就受到了洗礼,决定改头换面、重新做人。这真的是那句话“只有在小说里才会出现的情节”。
对这本书的失望,让我不确定是否会阅读毛姆的名著《月亮和六个便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