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知识库 破产重整到底是啥?
今天忽然聊到企业破产重整的话题,然后感觉自己一脸懵,以前听的都是破产重组来着,到底啥是破产重整?吓得我赶紧找专业人士给科普了一下,下面就是咨询的收获。
2007年企业破产法首次引入了破产重整的概念,指企业无法清偿债务时,为了防止企业走向破产清算,按照法律程序,使企业继续经营,走出困境实现复兴的经济活动『也就是说相较于重组,重整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有法律支撑』。
另外一方面看也就是说破产重整是以继续经营为出发点的,需要在债务人宣告破产前提出重整条件,组成重整机构,制定重整计划上报法院,由法院调查和裁决。
那么重整过程中有哪些财务特殊性呢?
1.单独的财务核算期
划分正常经营和重整经营之间的界线,设计单独的特殊会计期间来反应这一期间的重整事项和计划执行情况,并在特殊期结束后编制专项报告。
2.会计揭示的双重型
感觉要做双份工作的感觉,利润表把企业重整期间的损益及正常经验的损益分别核算、揭示。还要对资产负债表进行拆分,把需要重整债务和不需要重整债务、流动负债、长期负债进行双重反应。
3.存在会计处理不确定性
重整成功,皆大欢喜,恢复正常经营,以重整期末作为新的起始点,进入正常的经营会计处理程序。重整失败,进入破产状态,开始进入破产清算会计处理程序。
感觉在股票市场这种情况见得比较多,房地产行业的重整JZY这种不知道算不算,FS引入了SM不知道算不算一种,TH如果复活了,这种战略合作方的引入算重整的一种吗?
不过破产重整对大型企业来说的确是一个很强的“网兜”,减少因大型企业破产造成的社会影响。至少只要受理了破产重整,那么其他的所有诉讼都将在期间中止『也就拥有了续命的机会』。
毕竟只有一个经营体活着,他的股份、资产才有可能变成价值返回到债权人手中。同时经营体的存续还能保留原本要被消灭的就业机会。
从操作上看,经营体获得最直接的收益是:欠债权人的钱可以暂时不用偿付,担保抵押物也可以暂时免于执行,还能得到一些相关的政策扶持。
这样企业在自救或者求救的路上就增加了回过来的可能性,通过金融手段和经营盘货,恢复经营能力,让组织再生,而后偿还债务,而不是留下烂摊子给社会。
制度虽好,对于债权人来说,还是存在较大的风险,比如:监督不离,导致优质资产被转移;在经营不善的情况,债权人承担了额外的风险;通过信息不透明侵犯股东及小股东利益等『所以监察手段和信息工具很重要,特别是要消弭双方间的信息鸿沟』。
最后做个小结:认识一个新词,虽然还不甚了解,但是至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小窗。
今晚就到这里,祝各位看官好梦。
老规矩,如果有错漏之处,望请批评指正。
也希望您能到这里分享您的故事和感想。
2020.07.27
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