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离魂异客
一
雾浩如海,我听见了飞鸟扑翅的声音。
大雨初歇,地面的积水倒映出我的脸庞。我是那样地干瘦,像一只废弃的木偶。蚂蚁从我跟前爬行而过,每一只都背负着沉重的包裹,它们默不作声,脚步里满是隐忍。雾忽浓忽淡,我走了很长的路,身体就快吃不消了。
我再次醒来时是在列车里。车厢中仅我一人,行李横七竖八地堆在脚边,我几乎瘫痪在这张掉漆的皮椅上。空气中悬浮着尘埃,远方有月光照来,把尘埃照成出了晶莹的光泽。我的眼皮再次沉沉地合上,只偶尔听闻脚下干裂的木地板发出怨鬼呻吟般的撕拉声,好像不经意间会塌陷下去。
从列车下来,寒意侵袭了我的身躯。站台上空无一人,有几张废弃的旧报纸在地面上忽高忽低地漂游。我下意识看了看表,发现表已坏了,指针永远停在了十点十三分。天很昏暗,也许是黎明之前。
我拖着行李走在萧条的街道上。街上既无车也无人,一片死寂,铺面均严严实实地封上了折叠门,雨积水覆盖在厚厚的尘土上,城市荒颓得宛如已被弃置多时了。那个黎明前夜,我走进了一个上锁的木盒。酒楼窗外的旗子上布满污渍,一只乌鸦站在旗杆顶端,发出凄厉的惨叫声。空气变得愈发冰凉,突然有几点雨水打落在我的脸上,很快,一场来势汹汹的雨又席卷而来。
来到旅店的时候,我浑身皆已湿透了。我把雨水带进了旅店干燥的木地板上。一个皱巴巴的老女人倚靠在吧台边,她穿着艳粉色的吊带衫,露出下垂的手臂肉,宛如衣物垂挂在衣架上。屋子里十分暖和,我感到害怕,一旦暖和我似乎就会融化。我在一间黑暗的房间里落脚,被褥散发出一股带有水气的霉味。这里能听见不远处传来的火车声,哐当哐当,有序而不间断地持续着。
我把衣服和鞋袜晾在窗台。窗玻璃上的水花曲曲折折地流淌着,像无数条铁轨。不知哪里来的灯光,照得房间忽明忽暗,我的脸时而在窗玻璃上闪现,时而又被淹没在黑暗中。那灯光闪动的节拍与火车声吻合,它们无不令我感到困扰。我躲进黑暗里,不耐烦地来回踱步。
芳芳就住在我的隔壁,可我竟不知该如何去见她。不安吞噬了我,我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开始变得脆弱不堪,仿佛一阵风便能把我吹成沙尘。我故意用脚跺地板,企图引起她的注意;我又把行李狠狠地摔在地上,希望她能闻声而来。然而,这世界仍是死一般地寂静。我的芳芳是否也像我想她一样想我呢?我抬起头,有灰尘从天花板的吊扇上坠落下来,落进我的眼眶里。
我打定了主意,要去敲一敲芳芳的门。我就说旅店是不是停电了。可这个问题是不是该去问楼下那个老女人更合适?但这是我敲芳芳房门唯一的理由。我在她的房门前来回踱步,我匆匆的脚步声竟也没能引起她的注意。旅店是不是停电了。旅店是不是停电了。我反复念着这句话。大约念过一百五十遍后,我终于敲了她的房门。
没有人答应。
我又敲了三下。依旧无人前来。我趴在门上,分明听见屋里有拖鞋哒哒哒的声音,有热水壶“嗞”的声音,还有电视节目的说话声。芳芳为什么不愿见我呢?我再度感到自己的身躯快要坍塌。为了见到芳芳,我长途跋涉了不知多久,我的双脚磨得脱皮,皮靴里净是血腥味;我的双肩被背包带勒出了淤青,我许多未洗的脸上积满了泥。可是,芳芳为什么不愿见我呢?
翌日清早,我在餐厅见到了芳芳。她还和从前一样,长发乌黑,腰细得盈盈一握,她就像一盏花灯,被人不合时宜地点在了这间破旧的旅店里。她在大口吞咽一个手抓饼。以前,我总爱看她吃东西的模样,她可以将哪怕一个味同嚼蜡的东西吃出很香的感觉。天亮后,人开始多起来,我坐在离她三四米的位置上。几个小时前,她还不愿见我,而我亦不知该如何面对她。
我独自在房间里坐了半日,依旧不敢去敲芳芳的房门。我想象着她埋怨我、撕扯我甚至冲我破口大骂的样子,一边想一边发起抖来。我已经忘了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但我记得我们不是和平分手的。隔壁的房门开了,随后又关上。我赶紧追出门去,她的背影消失在楼道中。我拧了拧那扇房门的把手,门没锁。
芳芳的房间很凌乱。空气中漂浮着一股剩菜的味道,玄关的柜子上摆放着一束枯萎的百合花,我径直朝里走,只见床上的被褥未叠,床头柜上有一个芳芳的相框。那张照片我见过,是前年我们去青岛旅行时在海边拍的,她站在海天相融的蓝色里,像一只白鸟一样挥舞着翅膀。我把鼻子凑近她的被褥,酒店保洁很久没来清洗过了,被褥里积满了芳芳身上的浓郁的味道。
二
记忆像一股细长的逆流,缓缓流回他的脑中。他看见自己提了一只公文包,西服束缚着他的身子,令他感到呼吸艰难。芳芳从屋里追了出来,把雨伞递给他,天气预报说下午有雨。她每天都会把他送到家门口,目送他去上班,给他送上他落下的东西。他原是个谨慎的人,但总喜欢在小物件上犯迷糊。夜里下班回来,她又站在玄关处等他回来,为他接过公文包。那天雨一直下,黄色的灯光把她的肌肤照得枯萎干瘦。他吃了一个茄子煲配一碗米饭,身体愈发暖和起来。芳芳说话的声音很轻薄,和以往一样,问他今天工作得怎么样。她的发丝折射出些许油光,上面铺着零零散散的头皮屑。
他印象中的芳芳不该是这样的。然而记忆中的雨丝,如此清晰地映在他的眼前。是不是哪里出错了?
电话响了,他拾起听筒,里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那人想约芳芳晚上出来喝一杯。
他感到自己的手在发抖,听筒从电话边上摔落下去。
他在密林中穿行,摇摇晃晃,跌跌撞撞。树干擦破了他的皮,在他的身体上划出许多道口子。他像一只失灵的摄影机,又像一只疯狗,他的耳郭里净是脚下落叶摩擦出的沙沙声。眼前的世界变成了黑白色,他逐渐在落叶丛中昏睡过去。
河水中没有他的倒影。他找遍了整座城市的镜子,都看不见自己的脸庞。
夜晚,芳芳去见那个男人。他后悔自己没把电话留言删掉。他一路尾随芳芳。公车上只有他们俩人,但她似乎没留意他。她今天化了妆,脸颊红得有些突兀,眼影是紫色的,闪着几缕荧光。他从未见过芳芳如此装扮,像个发廊妹。下车后,他们又经过了一排古旧的公寓,画廊,按摩院,电影院,从阒寂荒凉的街道,一直走进热闹嘈杂的闹市区。夜幕微阑,烧烤摊的热火把刺骨的寒意覆盖过去。一个男人站在烧烤摊的招牌旁边冲芳芳挥手,“廖美芳!”
芳芳身上浓郁的花露水味令他感觉如置梦中。
这个男人一直在调戏芳芳。他坚持认为这就是调戏。约莫过了五分钟,他终于忍耐不住,上去抽了那男人一巴掌,他的手从男人的脸上挥舞而过,没有留下一点痕迹。他们喝酒,他也拿起酒瓶往嘴里灌,但酒水直接倒在了地上。芳芳只顾着笑,不说话,她含情脉脉的样子令人沉醉,她的脸蛋微红,神色迷离,眼睛一会儿盯着自己的手,一会儿盯着那个男人。女人的含羞是一种利器。
“你男朋友呢?”
“我没有男朋友。”
“你这么漂亮,怎么会没有男朋友?”
“我以前有过,后来又分开了。”
“跟我说说他呗。”
“他啊,是一个很厉害的人。名牌大学毕业,留洋硕士,会说五国外语,回国后就进大企业工作,每天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他每天六点钟起床,晚上十一点钟睡觉,必须吃早餐,每顿饭必须得有汤和蔬菜。他从来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他的脸上永远挂着一张笑脸。我本来以为,这样的男人和我八竿子都打不着。”
“你说的是你前男友,还是你的理想男友啊?”
芳芳喝了口酒,微笑着摇了摇头。
“那他现在去哪儿了?”
“他死了。”
“你用得着这么咒自己前男友么!”
凌晨两点,那个男人骑摩托把芳芳载回了旅店。他也坐上了摩托,猛烈的风险些把他的身子吹得残破。他害怕这个男人会对芳芳动手动脚,因而无论如何也要紧跟着他们。果然,这个别有居心的男人死皮赖脸地黏着芳芳上了楼。他那双死猪皮一般的手开始在芳芳的腰部抚摸,并缓缓朝下滑去。男人的另一只手慢慢褪去芳芳的衣扣,舌头在她的嘴里胡乱搅和。他用自己的长指甲不停扒拉那个男人的后背,可不论他再怎么使劲,也无法划出一道伤痕。
芳芳从那个男人怀里挣脱开来。她在床上坐了良久,突然说:“我曾经问他,我说我这么差劲,你真的会喜欢我吗?他笑着摸我的头,他说我为什么会不喜欢你呢?可是我不相信,他一定不会喜欢我这样的女人。他总是在笑,我真看不透他。”
那男人觉得她有点神志不清,便自行走了。他坐在芳芳身边,他们俩一齐盯着面前的镜子,镜子里只有芳芳一人的身影。他看见她的眼里掉落了一滴泪,沿着鼻梁慢慢滑下来。她脸上的红晕已褪去了一半,她其实一直都是清醒的,只是在那个男人面前假装醉了。她的妆花了,他看见她头顶的头皮屑,和记忆中的一样。她一直都是这样疲倦,消沉,哀伤,然而他却一直没有发现。
他顿时感到腹部有点湿,摸了一下,竟摸出一手血来。旅店的房间又黑又冷,他似乎感觉到屋里下了雨,整个空间开始飞速旋转起来。
三
我向旅店吧台后边那个穿粉色吊带的老女人借来了近一个月的报纸。三月七号,将近一个月前,我的公寓发生了一件凶案。新闻照片里能看见我家阳台,楼下站立着许多警察,死者就躺在担架上,但被警察的身影挡住了。死者是失血过多致死的,腹部被人捅了十九刀,死亡时间是夜晚十点十三分。新闻图片里也是一个雨夜,透出一股潮湿的气息。我下意识地瞧了瞧我的肚子,那块地方如今已血肉模糊,数不清是否有十九个孔了。
那个时候,芳芳应该也在家里,她或许已给我做好了热腾腾的饭菜,我们正在饭桌上计划今年年假该去哪个国家旅行。可是后来发生了什么?是有强盗闯进屋里?或是家中来了客人?我已记不起来了。我又翻了往后几天的报纸,似乎因为案情一直没有突破口,媒体便再没报道了。
是谁杀了我?
我在脑海中把自己认识的人飞速过了一遍。我想到两个人,一个是和我们公司合作的薛老板,我们公司拖欠了他们一个多亿的欠款,他来找过我好几次,起初还客客气气,在聊天中时不时假装不经意地提起债务之事。后来,他时常给我发简讯,约我出来见面,我若不出来,他就不断给我发消息,让我的手机持续保持震动。那段时日,我一听见手机震动的响声就禁不住打冷战。再后来,他时常出现在我回家的路上,不停追赶我,拽我的衣服,我的一件阿玛尼曾被他撕出了一道长长的裂缝。有一回,我故意抄小路回家,一条阴暗狭窄的小巷,我前瞻后顾,以为躲过了他,谁知,一人从垃圾桶里钻了出来,正是薛老板。还有一回,他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给我下跪,我只得装作没看见往前后,他便一边跪一边拽我的裤腿,我拖着他走了近一百米。
有回,薛老板对我说:“我要和你同归于尽!”薛老板对我怨恨尤深,人被逼上了绝路,便什么事都干得出来。除了他,我再也想象不出第二个会捅我十九刀的人。
还有一个人,但他应该不至于如此残酷地虐杀我。那是我们部门的小李。有回部门聚餐,我瞥见他对芳芳动手动脚。我制止他时,故意把话音提高,让整个部门的人都听闻此事。我一见有人前来看热闹,便趁机打了他一巴掌。后来,听说小李在公司里很招人嫌,只因他调戏芳芳一事传遍了公司上下。
我独自在这座城市中走了一夜。这里的一切都如此陌生,我不知这是哪儿。起初,我只是循着芳芳的气息来到这里。这是一座依傍着山林的小城,夜晚灯火熄灭得早,街上空荡荡的,雨积水东一块西一块,倒映出无数个缺月。马路边的凹陷处沉睡着青苔。夜里,山林中会有熊或狼等野兽出没。我出来时忘了披上外套,我于是蹲在一个墙角根里躲风。薛老板和小李都不在这座城市,我无法去找寻答案。
我一直自认为自己是个行事谨慎的人。我从小就学会了看人脸色,到国外后,我更是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一个人只要凡事都能做到完美无瑕,就没人能挑你的毛病,充其量只会有人嫉妒。毕竟,在面对一张温柔的笑脸的时候,任何人都会理亏。
那天,我把芳芳介绍给了爸妈。我在一家法式餐厅定了位子,在一个开满了月季的露台上,从餐桌上可以俯瞰整座城市的夜景。我让芳芳务必穿上我给她买的那条白色连衣裙,我母亲喜欢端庄的姑娘。
“多亏了弘宇在公司帮我找了个行政的工作,不然我至今都没个去处。”芳芳的声音依旧十分轻薄,她在我爸妈面前显得十分羞怯。出门前,她几次三番地对我说害怕今晚表现不好。尽管我一再安慰,却似乎一点作用也无。我让她化了个淡妆,母亲不喜欢浓妆艳抹的姑娘,其实我也不喜欢。她的化妆品都是我给她买的名牌,我希望她用的东西都是最好的,何况我有能力轻松支付这一切。
尽管我已经带芳芳吃过好多次法餐,可她依旧不会使用刀叉。她每次切牛排都会让汁飞溅出来。这次也不例外,汁水飞溅在父亲的脸上,场面陷入僵局。最终,爸妈带着一丝尴尬离开了。回家的路上,芳芳不停地低声抱怨,“我就知道我一定会搞砸的。我总是笨手笨脚的,什么都做不好。”我抓紧她的手,可她仍旧不停颤抖。
我还记得我最初遇见芳芳时,她把两杯珍珠奶茶端给我,她笑起来时眉眼弯弯,嘴角有两颗绿豆大的酒窝。她说:“今天买一送一。”我说:“可我没有能够分享的人。”
我把其中一杯给了她。后来,我便时常到她那家奶茶店去。我喜欢看她每次招呼我时露出的微笑,像个甜梨。
彼时,芳芳有男朋友。我一直在等他们分开。一天下午,芳芳来到我的公寓,她的手钻进我的衬衫,在我的背上轻轻柔柔地抚摸,好像有小虫一口一口地叮咬我。她的脸和我只有两厘米的距离,她的酒窝由清晰到模糊,然后,她的舌头便和我的舌头绞在开一起,仿佛打了结,分不开了。下午的阳光是金黄色的,透过白色的纱帘照进来,照在芳芳轻轻软软的发丝上。她的身体紧贴着我,像一团棉花一样。
四
往后几日,他时常到芳芳身边,同她一起入睡。旅店的被套许久无人更换,加上雨天潮湿,被褥散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芳芳现今变得愈发懒惰,她的头发很多天没洗了,头发的味道和被褥的潮味交杂在一起,但她自己似乎并未察觉。他试图回想,芳芳是从什么时候起不喜欢洗头的呢?他还真不曾在意过这事。他依稀记得,过去芳芳曾对他说过,他不在意自己。
那天,芳芳冲他莫名其妙发了一通脾气。她说他一点都不关心她,不了解她,他对她的一切都一无所知。他以为她在撒娇,于是依旧笑着拥抱她。不想她却吼了一句:“你就只会笑!”他一直以为,芳芳并不太希望他过分窥探她的生活。交往之初,他曾到芳芳家中去过一次。她住在老城区的一间出租屋里,和另一个女孩同住在一室一厅。由于屋子太过拥挤,那晚他们便在天井里坐了一宿。此后,芳芳再也没有邀请他去自己家。在他面前,她那间脏乱不堪、散发着隔夜垃圾味道的屋子,简直是她的耻辱。即便后来芳芳搬进他的公寓,可她的心中却一直锁着那间恶臭的屋子。
第一天同居,芳芳像个小兔子一样在他的书架前蹦来蹦去。他喜欢西方哲学,还喜欢收藏各国外文原版书。芳芳问他:“这么多种外国字,你全都能看懂吗?”他冲她笑了笑,像看待一个五岁的孩子。他说:“我从小爸妈就培养我说普通话和英语。上小学时我开始学习法语。上高中后,为了调节高考压力,我又学了日语。后来出国,由于太无聊的缘故,我又自学了西班牙语和俄语。”她说:“看来你很好学。”他说:“学习能让我感觉自己在不断进步,能让我的脑子不停转动。”芳芳自己也说,有时候,感觉他更像是她的父亲,因为他总是那样温情脉脉地、无言地对她笑,他的笑就像一个遮雨的棚,或是一杯热开水,永远在保护她、体贴她。夜晚,他们在公寓里看电影。他喜欢看国外的老片子,他的影碟均无字幕,他便不厌其烦地给芳芳做同声翻译。
恋爱中的男人应该宠溺女人,他一直是这么想的。
今天,芳芳不见了。他猜测也许是那个男人又来勾搭她。他来到闹市区,在那个烧烤摊前观望了许久。白日里烧烤摊不开门,整条美食街十分寂静,地面上是一堆又一堆塑料垃圾,天已经亮了,仍未有人来打扫。空气里游弋着昨夜留下的啤酒味和烤串味,他仿佛还能听见人们的欢声笑语。天下着迷蒙微雨,漫长的雨季不知何时才会过去。
突然间,他感觉自己的右腿变得万分沉重,怎么也迈不开。一回头,他看见薛老板正趴在地上紧紧抱着他的脚踝。那个男人正在闷声哭泣,脸上满是泥巴,他的头似乎也很多天没洗了。由于哭的太久,他的声音已变得嘶哑,听不清在念叨着什么。他知道,薛老板一定又在说,他们是小公司,全体员工都等着他一个人发工资,每个员工都得养家糊口……
工作上的事,他从来不会对芳芳说。一来,他不想给她传递负面情绪,让她为自己操心,二来,他不想让芳芳看到自己力不从心的样子。他是无所不能的,从小在学校,到后来出国,再到企业工作,他在所有人眼里一直是无所不能的、完美无缺的。
他不由得转过身来,弯下腰对薛老板说:“你为什么要来缠着我?是公司拖欠债务,又不是我拖欠。我什么也帮不了你。你为什么不去死呢?反正你的公司也要倒闭了。你为什么还要来找我,成为我职业生涯、甚至人生中的一块污点呢?”
他刚要伸手去拧薛老板的脖子,那影子就消散了。
他的眼睛太揉不得沙子。他曾对芳芳说:“你是这世上最单纯、最漂亮的女孩。你千万别跟社会上那些人学坏。你好好待在公寓里,我会给你买名牌护肤品和包包,我会把你保护得完好无损。”
彼时,他把芳芳搂进自己怀里。他真的希望,自己的臂膀可以再坚硬一点,最好可以像钢铁侠一样无坚不摧。芳芳太单纯、太善良,她是这污浊的世界里的一颗明星,只有他的保护,才能让她的星光持续闪耀,才能让她的心永远纯粹。
夜里,芳芳回到旅店。她的鞋边上满是泥,裤腿上,发丝上都有泥。难不成她去了山林里么?芳芳把全身衣服脱个精光,瘫倒在床上,她不打算洗澡,就这么直接睡了。如若是从前,他一定会劝她,外出回来一定要洗澡,不能让身子污了被褥,留在衣服上的汗渍也必须尽快洗掉。如今,她的被褥已然脏了,也不介意再多脏一点,只是他还不习惯,便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两步。
今夜,他依旧陪她入睡,尽管这次,他睡在了沙发上。旅店房间里的吊扇一直在呼啦呼啦地转,转得尘土飞扬。天花板上的石灰粉偶尔落在他的头顶。窗外的火车声还在不知疲倦地响着。雨下了又停,停了又下。一切都令他感到无所适从。只有芳芳睡得很沉,就像个孩子一样。
五
次日天刚微微亮时,芳芳就起来了。她背上背包,牙也没刷,脸也没洗,重新穿上昨晚那双满是黄泥的短靴出了门。这回,我要紧紧跟着她,再不能让她走丢了。
由于时间太早的关系,公车还没发车。芳芳一路步行,沿着空旷的街道一路向前。天又下起雨来,她没带伞,雨很快就把她的衣衫淋湿透了。我想为她打伞,但我的手抓不住任何东西。才刚走过两个街口,只听后边有一阵轰隆的摩托声传来。那个男人把摩托车停在芳芳身边,他取下摩托帽,又露出那油光满面、胖乎乎的头颅。他太丑了,我不知道芳芳为什么会同意和这样的男人约会。
“咱们两天没见了。你在躲着我吗?”那个男人对芳芳说。
“没,你想多了。”
“今天到我那儿去吧。”
“我今天有事。”
“你能有什么事啊!我说了,你跟我,我养你。”
“你别再说这样的话了。”
“哎哟,你可别跟我装纯情了。你别以为自己有几分姿色,就真能嫁给有钱人了。你以为换了身衣服,你就不是那个满嘴脏话的你了吗?你也就只配我这样的,懂吗?”
那个男人开始对芳芳动手,他拽着她的胳膊,想要搂抱她。芳芳拼命挣脱,可她太过柔弱,最终被那个男人扑倒在马路上。男人扒她的衣服,撕她的裤子。我站在男人身后,想要将他拉开,但无济于事。正在这时,芳芳突然从背包里抽出一把菜刀来,抵在那个男人的脖颈上,她说:“你信不信我杀了你?”那个男人顿时慌了,他从芳芳身上弹了起来,跳上摩托,一溜烟没了影。
芳芳被吓得惊魂未定,她走得摇摇晃晃地。那把菜刀上沾满了血迹,这血并不是那个男人的。芳芳把菜刀扔回包里。她加快了脚步,渐渐远离市区,向山林那边走去。她钻进高草丛,干枯的草像一片片起起伏伏的巨浪将她吞咽。天空中不时有鸟低飞,它们四处乱窜,好像瞎了一般,有几回险些撞到芳芳头上来。郊外风很大,雨点横飞,晨光半个小时前才刚刚微露,如今又被阴霾淹没。空气如同一把把冰刀,不断刺穿我的鼻孔。
她跨过一道浅浅的河,走进树林。树林里十分寂静,只有厚厚的落叶伴随着芳芳的脚步持续不断地发出沙沙声响。林中雾气缭绕,天色愈来愈黑,一朵乌云裹挟着整座山丘,芳芳依旧头也不回地向前走。林子里的每一棵树都极为相似,重重叠叠的树影令我难以呼吸。
她终于累倒在落叶堆里,但她没有歇息,而是把身边的落叶拨开,留出一小块空地。芳芳从包里取出一把铁铲,在泥地里挖坑。她显然已经体力不支了,费了好些时候,她才终于挖出一个一米深的泥坑。她又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塑料袋,拆开袋子,里面装着几件染有血迹的衣衫,其中有两件是我的衣服。她把菜刀连同袋子一起扔进泥坑,再往坑内填土。
我蹲在她的面前,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我用几近呐喊的方式问她:“是你杀了我?是你杀了我吗?”她一边痛哭一边划铲子,眼泪和雨水交织在她的脸上。她就算是哭的时候,嘴角的酒窝也会显现出来,看起来好似在笑一般。“芳芳,真的是你杀了我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听不见我的声音,她不知道我此刻就在她面前,眼睁睁看着她掩埋杀人的证据。雨越下越大,我感到无比寒冷,仿佛被人扔进了一间冰窖里,牢牢琐死。
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芳芳从早晨到现在一点东西也没吃。她跌坐在地上,体内仿佛已经没有半点力气。她的一只手从电视机柜里取出一张影碟,放进DVD,电视屏幕里跳出的画面是希区柯克的《迷魂记》。这张影碟是我的,也是我第一次带芳芳看的外国老电影。屏幕里出现了斯图尔特熟悉的脸庞,这部片子我看过不止一次,每一场戏我都清晰记得。
“我其实一点也不喜欢看这种黑白片。”芳芳盯着屏幕说,“我上学的时候英语考试每次都不及格,一听见老外讲话,心里就烦躁。可是你却很喜欢,所以我每次都装做很开心的样子,陪你看电影。但事实上,你的讲解我一句也没听进去。”
她的话令我十分惊讶,仿佛她知道我就待在她的身边。我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她没有任何反应。芳芳又继续说:“我从来就不该认识你。我喜欢在家里乱扔东西,喜欢吃垃圾食品,喜欢穿廉价的衣服,喜欢每天睡到中午才起床。你不允许我做这个,不允许我做那个,你对我说,你怎么这么没上进心?你怎么这么不严格要求自己?你嫌我这不好,那不好。你让我做这个,让我做那个,你说,这些都是为了我好。可是,你心里的那个廖美芳不是我。和你在一起后,我很少说话,我怕万一说错什么,又遭到你的指责。你可以找任何人去扮演你心中的角色,但我却不想扮演什么。”
“我们本来就不应该相遇。”
电视屏幕把芳芳的脸照得一会儿白,一会儿黑。她脸上的泪水干了又湿,湿了又干。天花板的风扇还在兀自转着。
我提着行李下了楼。我把门卡交还给吧台后那个身穿粉色吊带的老女人。她的眼睛从老花镜上抬起来瞅了瞅我,说:“要走了吗?”
我点点头。
她又问:“有落下什么东西吗?”
我说:“没有了。”
我又回到了空旷的街道,这座城市的白天和黑夜没有什么分别,永远笼罩在一片昏暗与迷离中。虽然是中午,但路灯依旧开着,有几盏坏掉的扑闪着光,好像随时要熄灭。火车站依旧没人,只有自助取票机,当票子落到我掌心的时候,我看见上边的“出发”和“到达”等字样都被抹掉了。我来到站台,向前望去,可以看见无边无际的低矮的山丘和灰色的草木。火车节奏有序的声响从远处传来,愈渐变得大声,直至停歇。我提起行李箱,刚迈上车,车门就关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