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德与法律
小生浅薄,不敢说“浅谈”或者“试谈”这个话题。或许说“胡侃‘道德与法律’”要更贴近一些;不过又好像有失尊重。在我大半个青葱岁月里,这个问题,我其实考虑得很少——自由有否边界?社会会否解体?何时走向原子化又何时走向极权?什么是社会规范?
窃闻之,“法律是公约的底线,而道德是私自的判断”;又或者说“道德是高尚的要求,而法律是正直的底线”;其实我不同意“法律是底线”;理论上,不违法的范围内都算是可以“自由行动”;但考虑到执法太严消耗监察资源,许多行为,尤其没有严重危害性的,并非被法律所拦下——法网会把它漏过,把选择权交给道德。
如果一个人有完善的道德观,往往不必知晓法律,也不会触犯它?私以为不触犯并非完全合法,而近乎“小的违犯不被纠察”。请允许我在这里,为了议论方便再胡乱发明这两个定义:我们在公众场合宣扬的道德规范,我称为“公德”;在私下行事、确信其不会进入公共视野时,独守的底线,我称为“私德”。
公德使我们追求高尚伟大的人格,毕竟假若某个国家或集体公然宣扬的是享乐利己,弱肉强食,朝秦暮楚……其民必自危,称不上是和谐进步的。而私德阻止我们过分卑劣,面对自己,未必要扮演正义,可以自私、怯懦,但不过分加害他人——其微妙类似良心。这样说,作为规范,公德严格而私德宽松;但有趣的却是,实践上,守公德易、守私德难——想来这两个“守”字的意思是不同的。公德高尚,追求不尽,也没法“彻底做到”,所以只要朝着那个方向就算“守”了。私德临渊,默认无缺无欠,但越界永远在眼前一步,一步错如悬石崩落。
公德自然是比守法更高级的要求;但遵守私德的行事,一定合法吗?人人的道德标准不同,我只能猜测,如果能严守私德,是不会被法律惩治的。甚至,不守私德的批评,只要事实不进入公共视野,也往往被视为闲言,毕竟守私德难。唯有公然支持谋财害命、利益交换、徇私舞弊……才需国器加之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