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书话(续)15—20
16.年轻时的一技之长
一个人年轻时,如果有一技之长,必然很受欢迎、很有人缘,且不会得什么抑郁症及自闭的毛病。据《别逗了,费曼先生》介绍(费曼和朋友莱顿合著),理查德·费曼十二三岁时,就以修收音机出名,并开始挣小镇亲戚朋友的钱或友情。在收音机普及的年代,每家都有一台会说话唱歌的小机器,会修收音机比后来的(电脑普及时)会修电脑,可能更受欢迎。
为何很多人请小费曼修收音机?费曼解释说:“他们之所以会请我去修理收音机,主要是因为碰上经济大衰退,大家都穷得要命,没有余钱花在修理收音机上。当他们听说有这么一个小孩能修收音机,收费又便宜,当然是趋之若鹜。”
一次,有朋友听说他会修收音机,开车去接费曼。“这个朋友很穷,开着破破烂烂的车,住在贫民区。半路上,费曼问:“你家收音机哪里出问题了?那个人回答:“其实也没有什么很大的问题,不过是刚开始打开的时候有点声音罢了,我不喜欢那种声音。没钱你就应该习惯有一点声音呀,费曼心里想着。”
童言无忌,童心无欺。那人重复说了这么一句话“你能修好收音机吗?你会修收音机吗?要知道你不过是一个孩子罢了!”感觉被歧视的小费曼,心里不爽。
后来修收音时,小费曼发现问题不简单,又一时没辄。他盯着收音机,一边想,一边来回走动。“我是请你来修收音机的,你却在这里走来走去。”这个朋友向他抱怨。“我在想,我在想”费曼一边回答一边想:问题可能出在哪里呢?……再后来,小费曼让收音机“安静得像只绵羊,正常广播了。”这个朋友激动地看着小费曼,紧紧拽着他的手:“你真是一个伟大的人!”那状态,活像一个医生医治好了他“老婆”的癫痫。从那以后,这家伙逢人就向人说,他是一个伟大的天才,光靠想就能把收音机修好。因此给费曼找了不少活干。
由此可见,年轻时拥有一技之长是多么的重要!当然,如果你会一门乐器、并且拿的出手(那也是一技之长)。在某某联欢会上,上台演奏一首古典吉他曲——《教堂钟声》(《爱的罗曼史》),这在通俗歌曲、说唱音乐及钢琴考级等广泛流传的时代,定然会收到“一鸣惊人,不同凡响”的效果,让男女同学对你刮目相看、又爱又恨!
17.直觉关乎生死
观察动物,发现文明人的不足。美国科学家迈克尔•瓦萨尔说,在没有语言文字的群体中,猴王“需要应用凌乱的直觉,这些直觉可以告诉它们发生了什么,就应该做什么。”(据《那些科学家们彻夜忧虑的问题》一书)但是,人类步入文明社会以后,安逸的生存条件,让人可以三思而后行,直觉也渐渐退化。
拥有预见性的动物直觉,关乎生死。2004年12月26日的印度洋海啸导致超过20万人丧生,可许多野生动物却幸免于难。所谓的第六感——直觉是所有动物与生俱来的本能,它让野生动物先于文明人发现了危险,并提早逃之夭夭。
面对灾难和危机,文明人不如野生动物,这不是一件好事。因为,文明人死了,而野生动物还活着;也因为,地球上的自然灾害从未减少过,甚至越来越多。
18.爱欲:女诗人的表达强项
男诗人表达爱,可以;表达欲,则不可以。男人一写到“欲”,就容易脏。或许,女人就应当开放,男人就应当内敛;或许,这是一种社会歧视,也是对长期以来父系社会的矫枉过正。就艺术创作而言,却是一种不公平。以下列举两首“体内有魔鬼的”女诗人的代表作(它们写得好,也译得好,仅就中文译作而言。本人不懂俄文,无法对照原文)。
像这样细细地听
茨维塔耶娃
像这样细细地听,如河口
凝神倾听自己的源头。
像这样深深地嗅嗅一朵
小花,直到知觉化为乌有。
像这样,在蔚蓝的空气里
溶进了无底的渴望。
像这样,在床单的蔚蓝里
孩子遥望记忆的远方。
像这样,莲花般的少年
默默体验血的温泉。
……就像这样,与爱情相恋
就像这样,落入深渊。
(飞白 译)
我多么希望与您一起
茨维塔耶娃
我多么希望与您一起
生活于一座小城,
那里有永远的黄昏,
永远的钟声。
住进一家乡村的小旅馆——
古老的挂钟敲响
尖细的声音——仿佛时间的水滴。
临近黄昏,有时从复式的阁楼里传来——
一阵笛声,
吹笛者倚靠着窗栏。
窗台上盛开着大朵的郁金香。
而或许,您甚至并不曾爱过我……
房间的中央——有一个瓷砖砌成的大烤炉,
每一块瓷砖上——都有一幅小画:
玫瑰——心——轮船——
而在唯一的窗户上,布满——
雪,雪,雪。
假设你躺着——我喜欢那样的您:懒散,
冷漠,无所谓。
偶尔,火柴发出“嗞”的一声。
香烟被点燃,逐渐黯淡,
而烟灰——像一小截灰木杆
在烟蒂上久久地、久久地——颤栗。
您甚至懒得将它抖落——
于是,整枝香烟飞向火焰。
19.崇古必然贬今
人,经常不说实话。比如,喜欢说既对立又统一、既有民主又有法制、既崇古又不贬今等,像和事佬似的搞平衡、玩手段。其实,在同一个层面、同一个角度上讲,对立了,就不好统一;民主了,就不易法制;崇古了,就必然贬今。
中国人的崇古心态,举世闻名。自古读书人,言必称“上古”,尧舜禹三代就像人间天堂。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在孔子眼里,三代就是大同社会;孟子也是,“言必称尧舜”。东汉王充注意到国人的崇古心态,他在《论衡·案书》中感叹:“夫俗好珍古, 不贵今,谓今之文不如古书。”
好以“先王”“古圣”,为最高人格理想,难道只有中国人吗?非也。文化中的复古主义,很多国家都有,欧洲古典作家的作品中也爱感叹“古风不在”。西方中世纪的文艺复兴潮流,就是从崇古开始的,即学习古罗马、古希腊的哲学、艺术。
我的看法是,一、古代流传下来的多是好东西,不好的东西早失传了。二、崇古必然贬今,这是一种正常的倾向。假如,你去问那些穿着汉服、唱着《从前慢》、招摇过市的年轻男女,为何要念着从前的好?人家不给你一个白眼,算是客气了。
20.狩猎民族为何爱喝酒?
喝酒会成瘾,酗酒会折寿。为什么还有人爱喝酒、甚至酗酒呢?美国历史学教授戴维·考特莱特在《上瘾五百年》书中,把酒列为瘾品家族“三大宗”(酒精、烟草、咖啡因)之一。至于酒(瘾品)广为流通的原因,他认为,除了生理上的“瘾”难戒之外,酒作为社交工具和文化载体,包含了身份认同和时尚潮流等精神属性,更容易让人产生心理依赖,进而上瘾。但是,把喝酒上瘾的原因“笼统”归结为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方面,就好像什么都说了,又都没有说透的“泛泛之谈”。
与此同时,我注意到考特莱特的一句话:“烈酒对某些传统社会的危害较其他社会为烈,例如以狩猎采集维生的民族受害的程度,就比安土重迁的农业民族来得严重,因为后者比较容易受到团体的约束。”它指出了狩猎民族比农耕民族更容易喝酒上瘾的事实。
我国东北鄂伦春人狩猎时的最好“伙伴”,除了一匹马、一杆枪、一只犬,还有一个装酒的皮囊。对鄂伦春人来说,酒是不可或缺的,他们不仅狩猎归来喝酒,闲暇时也是“醉太阳醉月亮”,逢节日更要开怀畅饮,不醉不休。
澳大利亚土著人原先也是狩猎为生,如今,生活在澳大利亚边远地区或丛林中的土著人营地,酗酒已成为最突出的毁灭性病症。在一些人口稀少的土著人社区,因酗酒而死亡的人数占到整个土著人死亡人数的50%。
我国少数民族的饮酒文化(信仰伊斯兰教、佛教的民族除外)也是导致酗酒的最大因素。有调查显示,我国少数民族男大学生酗酒检出率为11.61%,远远大于其他民族(据《卫生职业教育》2009年9期)。
由此可见,全世界的狩猎民族因生活环境和习惯使然,比起农耕民族,他们生性爱自由,也更爱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