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辩论
学会辩论
2010年2月25日 09:37
来源:东方网 作者:沈 栖
也许是作为高等院校教学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复旦大学前不久延请哈佛大学学生与复旦学生同堂上课,异质反差立现。其一便是美国学生大胆善辩,即使尚没太弄懂的问题也敢与老师辩上几句,还常诘问老师,而中国学生长期处于灌输式的教学环境,讨论像是老师主持下的“依次汇报”,很难集中针对一个问题展开有效辩论。日前,《文汇报》记者写了一篇“观察与思考”的文章,题目就是《中国学生能“讲”,但不会“辩论”》。
其实,能“讲”而不会“辩论”的态势并不止于我国的高等学府,说它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并不为过。不是吗?在家庭,代际井然,幼者对长者的话,言听计从;在公司,尊卑分明,伙计对老板惟命是从;在机关,上下有序,“官大一级压死人”,下属对上级岂敢说一个“不”字?即使是理应思维多元、异见迭出的学术界也少有正常的学术辩论,那些借“商榷”之名,行攻讦之实的学术辩论只能冠以一个“伪”字。
倘要说中国人天生就缺乏辩论的特质,那也有悖史实。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221年,中国曾经出现过一个“百家争鸣”的时代,诸子百家的各种学派自由辩论,那时,儒家代表人物孔子提出了“和而不同”的思想。争鸣是对话的表现形式,对话则深化了争鸣,那个时代彰显了“和而不同”的中华文化的特点。到了秦始皇时代,他在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的同时,也以“焚书坑儒”的极端手段企图统一中国人的思想。于是乎,在专制替代民主的大格局下,多了盲从,少了对话,多了“遵旨”,少了争鸣,“和而不同”的辩论式微。辩论是需要个人见解的(那怕是不成熟甚至错误的),习惯于“高度统一”的思维定势,何需别出心裁,奇想异端?辩论是需要勇气的,沉溺于唯唯诺诺的精神状态,哪敢唇枪舌剑,旗鼓对垒?
我认为,要提倡国人思想多元化,养成辩论的风气,必须破除两种长期存在于国人头脑中的潜意识:一是“论资排辈”。父亲为年长,老师为资深,老板为钱多,首长为权重,他们有话语权,而你是小辈,是后生,是伙计,是下级,唯有听从的份,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一个“靠边站”的人;二是“人微言轻”。无权无职,一介草民,即使读了点书,也还是普通百姓,说什么都不重要,说了也等于白说,沉默寡言何以辩论?
双方辩论,孰是孰非,孰胜孰负,讲的不是资历,而是智力;讲的不是辈分,而是身份(公民的属性);讲的不是权力,而是权利;讲的不是地位,而是作为。正因如此,辩论需要平等,需要宽容,需要尊重。钱学森和其导师冯*卡门的一场辩论颇有启迪意义。钱学森受益于师,完成了《高速气体动力学问题的研究》等4篇论文,获得航空和数学的双博士学位。之后的一天,钱学森拿了一篇论文请教导师,冯*卡门认为他的观点是错的,钱学森不服,与之辩论。辩到后来,导师将论文扔在地上,拂袖而去。然而,第二天凌晨,冯*卡门上门道歉:“我想了一夜,终于搞明白了,昨天你是对的,我是错的。”并向学生鞠了一躬,钱学森忙扶之。这场辩论,充分体现了师生平等、尊重、宽容。
应该看到,辩论过程中的自由表达是实现民主的途径之一。在像美国、澳洲、英国这样的文明国度里,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有辩论的训练,甚至一直到老。他们这种辩论主要由两个方面提供:一是教育,从小学到大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辩论;另一是社会提供的,如选举都是以辩论为前提。这些国家通过公共辩论提升了民族智力,也使其政治生活纳入了民主的框架。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说过:“沉默是社会公正的强大敌人。”在辩论中实现公民的表达权是追求社会公正的一个关键成分,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则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本条件。视辩论为危途,视异端为“添乱”,崇尚思想划一的政治生态环境,那么,我国整体的智力水准肯定会与其他文明国度形成越来越大的落差。有鉴于此,向国人提倡学会辩论,并非“瞎操心”。
2010年2月25日 09:37
来源:东方网 作者:沈 栖
也许是作为高等院校教学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复旦大学前不久延请哈佛大学学生与复旦学生同堂上课,异质反差立现。其一便是美国学生大胆善辩,即使尚没太弄懂的问题也敢与老师辩上几句,还常诘问老师,而中国学生长期处于灌输式的教学环境,讨论像是老师主持下的“依次汇报”,很难集中针对一个问题展开有效辩论。日前,《文汇报》记者写了一篇“观察与思考”的文章,题目就是《中国学生能“讲”,但不会“辩论”》。
其实,能“讲”而不会“辩论”的态势并不止于我国的高等学府,说它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并不为过。不是吗?在家庭,代际井然,幼者对长者的话,言听计从;在公司,尊卑分明,伙计对老板惟命是从;在机关,上下有序,“官大一级压死人”,下属对上级岂敢说一个“不”字?即使是理应思维多元、异见迭出的学术界也少有正常的学术辩论,那些借“商榷”之名,行攻讦之实的学术辩论只能冠以一个“伪”字。
倘要说中国人天生就缺乏辩论的特质,那也有悖史实。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221年,中国曾经出现过一个“百家争鸣”的时代,诸子百家的各种学派自由辩论,那时,儒家代表人物孔子提出了“和而不同”的思想。争鸣是对话的表现形式,对话则深化了争鸣,那个时代彰显了“和而不同”的中华文化的特点。到了秦始皇时代,他在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的同时,也以“焚书坑儒”的极端手段企图统一中国人的思想。于是乎,在专制替代民主的大格局下,多了盲从,少了对话,多了“遵旨”,少了争鸣,“和而不同”的辩论式微。辩论是需要个人见解的(那怕是不成熟甚至错误的),习惯于“高度统一”的思维定势,何需别出心裁,奇想异端?辩论是需要勇气的,沉溺于唯唯诺诺的精神状态,哪敢唇枪舌剑,旗鼓对垒?
我认为,要提倡国人思想多元化,养成辩论的风气,必须破除两种长期存在于国人头脑中的潜意识:一是“论资排辈”。父亲为年长,老师为资深,老板为钱多,首长为权重,他们有话语权,而你是小辈,是后生,是伙计,是下级,唯有听从的份,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一个“靠边站”的人;二是“人微言轻”。无权无职,一介草民,即使读了点书,也还是普通百姓,说什么都不重要,说了也等于白说,沉默寡言何以辩论?
双方辩论,孰是孰非,孰胜孰负,讲的不是资历,而是智力;讲的不是辈分,而是身份(公民的属性);讲的不是权力,而是权利;讲的不是地位,而是作为。正因如此,辩论需要平等,需要宽容,需要尊重。钱学森和其导师冯*卡门的一场辩论颇有启迪意义。钱学森受益于师,完成了《高速气体动力学问题的研究》等4篇论文,获得航空和数学的双博士学位。之后的一天,钱学森拿了一篇论文请教导师,冯*卡门认为他的观点是错的,钱学森不服,与之辩论。辩到后来,导师将论文扔在地上,拂袖而去。然而,第二天凌晨,冯*卡门上门道歉:“我想了一夜,终于搞明白了,昨天你是对的,我是错的。”并向学生鞠了一躬,钱学森忙扶之。这场辩论,充分体现了师生平等、尊重、宽容。
应该看到,辩论过程中的自由表达是实现民主的途径之一。在像美国、澳洲、英国这样的文明国度里,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有辩论的训练,甚至一直到老。他们这种辩论主要由两个方面提供:一是教育,从小学到大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辩论;另一是社会提供的,如选举都是以辩论为前提。这些国家通过公共辩论提升了民族智力,也使其政治生活纳入了民主的框架。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说过:“沉默是社会公正的强大敌人。”在辩论中实现公民的表达权是追求社会公正的一个关键成分,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则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本条件。视辩论为危途,视异端为“添乱”,崇尚思想划一的政治生态环境,那么,我国整体的智力水准肯定会与其他文明国度形成越来越大的落差。有鉴于此,向国人提倡学会辩论,并非“瞎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