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出国以后才知道的事
查看话题 >否决全民发钱的瑞士人又开始关于牛角进行公投了(下)
上一次说到这次11月的公投一共三个提案,分别是:
- “牛角提案”(Hornkuh-Initiative)
- “保险监视提案”(Versicherungsdetektive)
- “自我表决提案”(Selbstbestimmungsinitiative)
根据投票后的统计结果,只有“保险监视提案”是多数同意通过,其余两项都是否决。最受瞩目的“自我表决提案”更是在所有州议会被否决。

相信很多对瑞士政治制度不太了解的同学完全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个玩法。所以这里要对一些概念来做说明。
瑞士的政治制度是非常独特,甚至可以说是独一无二。其独特的地方就在于赋予了公民相当大的直接参与权。这就是常说的瑞士的“直接民主制”或者“半直接民主制”。这种制度安排具体体现在两项权利上:
- “公民复决”(Referendum):凡议会通过的涉及宪法或人民基本权利的议案须交公民投票通过,称为“强制性复决”(obligatorisch Referendum)。对于一般性法令、法规,在其公布三个月内,如能征集到5万个签名或8个州联名要求对该法令进行公民投票,便可进行“非强制性复决”(fakultativ Referendum)。
- “公民创制”(Volksinitiative):政党、团体或公民如要求修宪,可发起全国性的倡议。在倡议提交联邦公署(Bundeskanzlei)并通过预审发布在正式通告(Bundesblatt)后,必须在18个月内征集10万个选民签名,才有资格将倡议和提案提交瑞士联邦办公厅。联邦公署在审核签名有效性后还需要经联邦委员会(Bundesrat)和联邦议会(Bundestag)最长两年的审核。最后交由全民投票并附有联邦委员会和议会的推荐意见(Botschaft)。
这两种投票形式都可以理解成“公投”。它们的区别在于“公民复决”代表着人民的最终否决权,“公民创制”代表着人民的主动参与权。前者在很多国家都有同样的制度,比如导致英国脱欧的那次公投就是一次Referendum。而后者则真的就是瑞士独此一家了。另外瑞士的全民投票还遵循“双重多数”原则,即投票人口和州数量的双重多数通过才能通过。这是一种考虑到各联邦州人口相差悬殊的制度设计。11月这次公投的三个提案中,“牛角提案”和“自我表决提案”就属于分别由个人和党派提出的“公民创制”部分修宪提案。
这两种公民权利形成了一种有趣的平衡关系,一个是允许公民直觉参与修宪,一个是允许公民直接否决修宪。这种设计更多的是由于瑞士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现实国情。作为一个以“城邦联盟”为起点的国家,瑞士从来不是一个民族国家。有段子说瑞士是由不想当法国人的法国人,不想当德国人的德国人,和不想当意大利人的意大利人合在一起建立的国家。虽然是个玩笑也反映了瑞士作为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和多文化传统并存的联邦国家的现实。作为一个联邦制度和独立原则深入骨髓的国家,中央集权和民主集中制度是一种在瑞士完全被排斥的理念。1798年由拿破仑法国建立的海尔维第(Helvetia)共和国和其按照法国宪法起草的宪法不久就造成了瑞士内部激烈的争论和动乱。在拿破仑的法兰西第一帝国崩溃后就被瑞士新的1848年宪法所取代。而1848年宪法正式标志着瑞士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主共和国的建立。前文提到的直接民主制度和对应的公投权利都是在瑞士1848年宪法中确立的。
瑞士的这种由复杂历史传统和民族文化构成的社会现状,是作为有着几千年单一民族高度集权传统的中国人一下子理解不了的。中国自秦始皇起,统一和中央集权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政治基因。中国人的“天下”是一个独特的文明概念。我们的历史是一部“合则天下兴分则天下乱”的历史。所有的制度设计都是顶层设计,根植于社会现状。瑞士的这种直接民主制度设计是源于自身国家现实的考虑,其他国家是不可能照搬也不可能实施的。瑞士由于其公民构成复杂和联邦传统,非常容易造成倾向于保持现状的保守主义氛围。这点从瑞士至今没有能加入欧盟的事情上表示的非常明显。瑞士独特的“公民创制”存在的最大理由,就是在本来多方参与容易引起僵局的情况下,能起到破局的作用。而“公民复决”就是政治最后的保险。
瑞士这种直接民主制虽然看上去很美好,但实际上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尽善尽美。从这次公投的提案中就可以发现,“牛角提案”就显得有点无厘头,能进入投票更多的是因为发起投票的Armin Capaul老伯所激起的情怀关注。而“自我表决提案”则完全是极右政党SVP的一种政治表演。上一篇说到“自我表决提案”本质上是国际法律法规和瑞士特有公民自决制度的冲突。一旦通过则所有现行国际法都有在瑞士被推翻的风险,这对于瑞士日常的政治经济活动是非常不利的,因此通过的可能性非常低。SVP一定也是知道提案不太可能被通过,但发起公投的姿态已经足够其获取一定的政治资本了。类似的公民创制提案从来就不少见。发起人其实本来没有想提案能够通过,更多的是想要获取社会的关注。对应的,整个社会也付出了一定的成本。和代议制度不同,这种直接民主的执行成本更大。这也是对于制度设计的一种代价。还好瑞士作为一个小国,这种系统成本还是可以承受的。如果换成有13亿人口的中国,那绝对是不可接受的。
不少人都错误地认为,政治制度决定了国家的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甚至对于中国的所有问题和弊病恨不能都扯上政治制度。其实这过于片面了。就拿瑞士来说,其富庶和发达的最大原因不是其政治制度。政治制度反而是发展的结果。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花了两篇文章的篇幅就是希望瑞士公投这点事能让大家多少了解一些不一样的制度设计和原由,而不是停留在片面的印象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