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活埋79岁老母亲的儿子洗地的,都是些什么人呐?
现在网络上有一种我越来越看不懂的趋势,发生一起恶性案件时,人们非常热衷于挖掘「背后的故事」。
然后呢,不管案件性质多恶劣,触犯了多少法律法规,都对施害者充满了同理心,动辄就说「他也不容易」,然后调转枪头,就对受害者非常苛刻,一举一动都要放到显微镜下调查,但凡不是个「完美受害者」,就等着被路人们口诛笔伐,认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之类的云云。
前有鲍某明性侵养女的案例如此,今有陕西榆林靖边县男子马某活埋骨折的79岁老母亲的新闻亦是如此。
这个案件性质非常简单,5月3日23时许,女子张某梅到靖边县新庄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婆婆王某芳(甘肃省庆城县人,79岁),于5月2日20时许被自己的丈夫马某(靖边县天赐湾人,58岁),从家中(河东团结巷农贸市场附近)用人力车拉走。
因为马某之前就跟妻子透露过想要活埋母亲的想法,所以当马某说他将母亲送到亲戚家,妻子就对他产生了怀疑,在全家人寻找未果的情况下,妻子立刻到派出所报警说明了情况。
在民警强大的思想攻势下,马某交代,5月2日20时许,他将母亲用人力车拉到靖边县万亩林某处,见四处无人后,就找了一个废弃墓坑将母亲倒进去用土埋了。

确认地点后,民警立即对该墓坑进行挖掘,中途听见里面有隐约的呼救声。

最终,民警成功将墓坑内仍有生命体征的王婆婆救出,并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而王婆婆的家人称:她还在担心埋她的儿子,不希望他被判重刑。
这么一件事实清楚、简单明了的故意杀人案,到了网上却听到了许多匪夷所思的评论:

有人说,这是因为老母亲对他的过度溺爱造成的,又说是童年改嫁埋下的怨恨,所以老母亲也算是活该;

有人说,古话「久病床前无孝子」,诚不欺吾,虽然不认可他的行为,但是可以理解他的想法;(微博上起码有一万多人认可这种想法)

还有人说,这就是看不见的阶层,贫困的农村老人是负资产,归根结底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体制问题,马某不过是重压之下「被逼无奈」的选择,严格说起来他也算是受害者。(在人均月薪三万的知乎这样的看法也获得了过万赞。)

所以,最终他们的结论是,国家有错,社会有错,被活埋的母亲也有错,只有活埋母亲的儿子是可怜的受害者,值得同情,应当原谅。
这都是用屁股推导出来的逻辑吗?
我发现,大多数人对中国男人的要求真的很低,对他们的包容度则非常高。
罗志祥被周扬青爆料惯性出轨、组织多人运动,站罗志祥那边的都说「他还是个孩子,爱玩」,行吧,四十多岁的孩子,大概不能期待他长大成人的一天了。

鲍某明性侵养女的新闻之下,也有无数人相信四十多岁、体重200斤的资深大律师还是个感情单纯的孩子,被未成年的心机婊养女仙人跳,欺骗了感情。
天知道我手打下这几行字都觉得荒谬得可笑,可还有人对此深信不疑。
再到活埋老母的马某,陕西靖边警方于5月7日披露的马乐宽犯罪动机是:“我回到家里,屎尿全在床上,臭烘烘的,我受不了了。”

一时间就有无数网民跳出来表达认同,「换我我也受不了」、「他一个大男人不擅长做家务,这样会逼疯他的」。
如果马某、鲍某明和罗志祥都是女性,舆论可不会对他们如此宽容,所谓性别一换,评论过万。
潜意识里,人们就认定了女性天生就会勾引男人,但又要求女性要守贞,不可有丰富的感情生活,同时默认女性是十项家务全能,如果因为老人大小便失禁这种理由就去活埋父母,分分钟就要拉出去示众浸猪笼,可万万得不到围观群众的丝毫同情。
更有人认为谴责马某的人是站在道德的高地上,「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我都不知道,如今道德的高地已经变得那么低,劝人不杀自己的母亲就可以站上去了。
说到未经他人苦这点,我倒恰恰有点资格说几句话。
我奶奶在我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因为洗澡摔倒而脑溢血,之后瘫痪在床上八年多,这八年多时间,她的大小便都不能自理。
尤其是她刚刚病倒的一年多两年时间里,昏迷了很长时间,所以一直住院,我基本上成了放养的状态,中午去医院跟着爸妈一起随便吃点医院食堂打的饭菜,常常吃着吃着饭就要替我奶奶收拾大小便。
因为病情原因,我奶奶后期的脾气变得很糟糕,她没法好好表达自己的意见,就会在照顾她的人身上撒气,她会掀翻饭菜,会打人,会趁人出去买菜、工作的时候把门窗全都反锁让我们进不了家门。
可以说,马某经历过的,我们全家人都经历过,他没经历过的,我们也经历过。
我家就是普通工薪家庭,可我们也从没动过要把奶奶拖去山里活埋的念头啊?
这不是做人最基本的底线吗?
围观群众对马某的同情心未免太泛滥了,马某活埋母亲的举动,根本不是他们脑补的「迫不得已的选择」,或者「暴露底层现状的社会问题」。
很多人一定要把所有的问题都扯成经济问题,那我们就来看看马某一家是否因王婆婆陷入极端贫困而不得不活埋母亲呢?
原先王婆婆生活一直可以自理,和二儿子在一起生活,是去年9月份才开始跟大儿子生活,11月的时候不小心摔倒骨折,才瘫痪在床一段时间,但是经过休养还是可以恢复的,并不是什么医疗费足以拖垮全家的绝症。
至于马某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在周围邻居眼里,已经算得上是有钱人了。

所以,马某真到了「不得不」活埋母亲才能保证家里其他人活下去的地步吗?
真没有。
如果有,马某的妻子也就不会那么火急火燎地报警求助寻找婆婆了。
其实马某活埋母亲这件事,一点儿都不复杂,我感兴趣的,是那些为马某的行为洗地的人。
有些人,纯粹是借题发挥,可以把任何问题都上升到体制的问题,国家的问题。
有时候,贫困导致的家庭悲剧是社会问题,但具体到马某的个案,因为嫌弃母亲大小便不能自理就去活埋母亲,这也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吗?
请问国家是需要给母亲发钱还是给儿子发钱,还是国家得给母亲发个免费保姆才行?国家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解决所有公民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扶贫也不是这么扶的,这是妥妥的巨婴啊!
至于那些对马某的行为逻辑感同身受的人,则让我看到了更多平庸之恶。

原来,有那么多人认为嫌弃病重在床的父母才体现了人性。
难道,照顾父母、赡养父母竟然成为了违背人性的行为吗?
诚然,二十四孝等封建愚孝行为是应当批判的,可是现在批判是不是过了头,竟然将不孝当做是人性去认可和吹捧?
这种声音的强大,让我感到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