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尼罗
有意写一篇长评,才对得起书中这几十年的光影。可惜时间不多,只能少说几句。
我之前以为情意是温吞缠绵,想起来是或低头痴笑,或心头钝痛,总之甜蜜痛苦,是一辈子的事。可陆雪征真是好潇洒。他大概不曾显出一片痴心而为情所困,总是风流肆意,喜好是漂亮白净的青年。他对人像对猫,喜欢对方就将对方宠成心肝宝贝,而当他的心肝小灰变成了一只小胖猫,他又苦笑着不认这是他的小灰灰。但陆雪征和寻常浪子大不同,他重情重义,这可能也由于他是名杀手,行走江湖总要讲个”义“字的缘故。别人对他好,他也不会亏待了对方。叶崇义疯疯傻傻地爱着他,陆雪征受不了折腾也能宽慰自己“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叶四救了他两次,为他破了相,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他打黑拳也要养着他,还要杀李继安来报仇。
陆雪征这个人呢,书的一开头便是对陆雪征长相的描写,他十分英俊,但是英俊的毫无特色,除了一小颗泪痣,其他皆是标标准准。合上书回想此人,他的性格也如同他的相貌,甚为合眼,合常理,无甚偏执突出之处,像一盆未经修剪的草木,这里长一点那里长一点,长得蓬勃茂盛。他仿佛只挑了点自己认同的价值观,其他的全不加束缚,靠本性自然发展。他爱看些和兴味的艳情小说,爱猫的媚气,这通通不是男子,尤其是一位硬汉“常规”的爱好;做了杀手,杀起人来绝不手软,内心的温情却存留着,不像一般杀手满是杀戮之气;对人不求死心塌地,只是开心愉悦,但对方的恩情他自会感念。陆雪征在社会上混得风声水起,只能说他柔韧灵活,能在任何地方生存,他可从未想过把自己按这社会的规矩揉捏,他杀人便是自成规矩。他合规矩而不守规矩,真的像”君子和而不同“了。
陆雪征自己是名杀手,因此惜命又十分看得开。他像是活在悬崖边,时刻离粉身碎骨只有一丝远,但他过得十分潇洒,一是对一身功夫和干儿子们有信心,二是顾生不顾死。如果终日念念死去的兄弟们,回想往日荣光,为倒霉运气自怨自艾,他估计要像众多同龄人样显老上几十岁。陆雪征这样重情重义,又“没心没肺”,因此步伐依然矫健又轻盈,活得自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