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通鉴》第120卷 北魏的法治 vs. 刘宋的内耗
《资治通鉴》第一百二十卷
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笃信《孙子兵法》,听从崔浩的建议,诱敌出城,遇到狂风暴雨并不退缩,一举拿下了赫连氏夏国统万城城。统万城的城高十仞(10仞=10*7/3=24米,相当于现在的8层楼顶,坚固得可以磨刀),拓跋焘身先士卒、纪律严明,才能取得这种成功。
拓跋焘说:“法者,朕与天下共之,何敢轻也?”

总体来看,北魏在早期实行就是秦朝的那种法治。北方鲜卑蛮族,不立法不足以行政,立法之后,兵将“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不仅如此,北魏太祖立下了“立子杀母”的规矩,中央集权,最终消灭了夏、北凉、后秦、北燕,统一了北方。可见“乱世用重典”这句话名非虚传,曹操、诸葛亮在三国时期就是法治,表面仁义其实内在的就是法家一套,着实有用,这一点在北魏初期的政治治理中,也是同样的。

反观南朝刘宋,刘裕一死,托孤之臣徐羡之、付亮、谢晦擅废皇帝杀二王,结果请来的新皇帝刘义隆跟明朝嘉靖一样不好对付,没多久五人党被新皇帝分化。新皇帝用五人党中的檀道济和王弘诛灭了徐羡之、付亮、谢晦。这样一来,南朝这种内耗的怪象如同东晋前中期一样,军阀割据内耗加剧,完全失去了统一北方的可能,虽然从之前刘裕北伐立克制洛阳、长安可以看出,南朝其实有着比较雄厚的军事能力,甚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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