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紫色風衣的小王子
#星洲日報專欄鏤空與浮雕
#紫色風衣的小王子 2020年3月21日
作者: Fabian Fom 范俊奇
紫色難穿,恐怕還真沒有幾個人可以把紫色穿得好看——尤其紫色本來就有股妖邪之氣,在狐魅與俗艷之間穿梭、徘徊、閃爍。你總得要有千錘百煉的時尚品味,以及“一樹梅花如雪海”的委婉氣質,才能將它鎮壓,將它降伏,穿出衣服路逐峰旋的懸疑性,以及暮深露寒的迤邐感——除非你是陳百強。
陳百強喜歡紫色,喜歡得就好像狐貍被《小王子》馴服之後,從此喜歡上麥田的金色,因為那是《小王子》頭髮的顏色,而陳百強是極少數可以把紫色穿得出神入化,也穿出堂皇貴氣的男人。甚至倪震也在一篇專欄裏寫過,多可惜啊,香港其實也曾經有過一位貴氣的王子——而那位王子,指的顯然就是Danny。陳百強雖然是個歌手,但他說過,唱歌只是他的興趣,不會是他的終生職業,他沒有辦法忍受自己每個晚上開著車,車尾廂堆滿上台表演的服裝,然後在香港穿隧道過海,到一家接一家的夜總會趕場,所以他一直堅持把自己的歌手形象“知性化”、“學院化”、“典雅化”,整個形象都是乾凈的明亮的溫暖的,沒有舞台感,沒有江湖味,永遠的短髮,永遠的高純度靦腆笑容,永遠的有禮貌,也永遠的說話時總是運用大量的“唔該”和“多謝”,完完全全反映出他的出身和教養,養尊處優,精致從容,他擺出來的姿態是,“大家出來唱歌,我是讀過書的”—— 而那時候我還是個維特般的少年,懵懵懂懂,對時尚尤其似懂非懂,因此看見陳百強穿著一件白色米奇老鼠毛線衣,然後頑皮地一口氣將兩枚手表一同壓戴在左袖口上,加上一臉的和氣笑容,禁不住在心裏暗喝一聲采,原來好看的人和耍點心機的時尚配搭,真的可以讓人如沐春風。我還記得陳百強也愛穿藍色毛衣和灰色風衣,愛穿像雪地一樣光亮刺眼的白襯衫配牛仔褲,然後搭一塊大有來頭的名表,看上去是那麽的敦厚而優秀,如果他碰巧還是個工程師,根本就是亦舒筆下讓許多女孩子們迷戀了幾個年代的“家明”了。但“家明”其實也沒甚麽好。“家明”的生活未免太過井井有條,切斷了男人尋幽探勝的線索和樂趣,這恐怕不是陳百強所要的,陳百強特別愛美,特別要人疼,特別喜歡穿,因為穿,是對自己疼。因此到現在我還念念不忘當年音樂錄影帶的一個畫面,陳百強穿著紫色的風衣,在晨曦裏快步疾走,一臉的盈盈笑意,一眼的深情款款,仿佛趕著要去迎接一個他心愛的人,又仿佛趕著要回到什麽地方去,而那紫色的風衣穿在他身上,長度剛剛好劃過小腿,底下穿一雙駱駝色的僧侶鞋,看上去是多麽的優雅,多麽的不沾人間煙火——尤其在那個香港電視台的男藝人們還穿著鱷魚牌Polo-T,並且非要把領子豎起來不可的時候,陳百強確實比許多男明星都更能擔當優雅這兩個字。連張國榮也不能。張國榮的俊美,是飛揚跋扈的,是咄咄逼人的,對比之下,陳百強的俊秀,則是靜態的,是適合留白,是講究意境的。
而喜歡紫色的其實還有香港才女林燕妮。她也熟陳百強,也疼陳百強,喜歡叫陳百強Danny仔或“ 太子爺”——因為陳百強的父親是香港著名的表商,可惜陳百強是庶出,不太得父親歡心,就算後來為了討父親歡喜,專程跑去學粵曲,依然沒有辦法拉近父子間的距離,始終感覺生分,始終覺得自己是家裏的局外人。而陳百強出事那一天,原本約了林燕妮到文華酒店喝下午茶,後來又臨時改變了主意,因為他說,他兩個月沒有剪頭髮,文華酒店人多,怕被人看見,壞了形象,建議到另外一家酒店見面——可後來他始終沒有出現。林燕妮說,打了電話給他,他混混沌沌,像個木頭人,說他不來了,林燕妮畢竟含蓄,只暗示說,從他當時的聲音聽得出,他整個人已經不知道被什麽東西控制住,根本聽不清楚林燕妮在說什麽,結果當天晚上,陳百強就出了事——
我偶爾會想,出事的時候,是不是在陳百強獨居的家裏?據說,他獨居的整間屋子都是黑色的,黑色的墻面,黑色的天花板,黑色的洗浴間,就連家具,也沒有一樣不是黑色的,主要是他特別想躲避一切煩心的事,從蘭桂坊醉著回來,只要把燈撚熄把厚厚的窗簾拉上把自己拋擲到床上,任由那層層疊疊滿腹密圈的黑,把他整個世界都吞噬都淹沒——因此我特別好奇,他陷入昏迷的那一個晚上,誰是第一個發現的那個人?誰是匆忙之中不忘細心地替他套上他最喜歡的米奇老鼠襪子,怕他著涼,怕他被記者拍到光著的腳丫子看上去特別落寞淒涼?
這樣的場景其實一點都不陌生——除了火警演習,我偶爾在想,在煙花熄滅之前,每一個獨居的驕傲的水仙花族,是不是都應該也給自己演習一下,萬一有一天不願意醒來了,誰會是那一個依循你心意,盡量不驚動所有不相關的人,讓你有格調地低調,讓你的品味貫徹始終不走味,讓你的形象晴正明朗絲毫未損地走到最後的那一個人?因為“無常”,常常像一節突如其來的火車,呼嘯著打破日常車程,轟轟然開進站,我們誰都缺乏和它談判的條件和經驗,雖然某些生命的結束,其實是如釋重負,就好像一篇開壞了頭的連載小說,因為起了個架構,也因為漸漸發展出了枝枝節節,所以不得不浮雲亂世地寫下去,寫下去,給活過的日子寫下一個敷衍的交待。
我記得陳百強喜歡白色的玫瑰。有一次他和好朋友查小欣從飯局出來,經過賣花的攤販,他隨手一指,對查小欣說,“我喜歡白色的玫瑰,將來有一天我離開了,你要送我一百朵白玫瑰。”後來陳百強昏迷了10個月之後,查小欣才陪著張國榮去瑪麗醫院探望,查小欣對張國榮說,“我猜你一定忘了買花,所以幫你買了”,張國榮神色恍惚,點了點頭,也沒多作解釋,殊不知到了醫院,病房裏的醫護人員第一句話就對張國榮說,“張生,多謝你叫人送來的白玫瑰,全都開了,很是漂亮。”可見張國榮一直把陳百強的喜好擺在心裏,都記得,都沒有忘記。而張國榮靜靜地看著昏迷中的陳百強,偶爾輕聲低喚他的名字,偶爾和他提起兩個人才懂的陳年往事,一個多小時之後,張國榮獨自下樓,一句話都沒說,只一直在搓弄手指,墨鏡後的眼睛一片通紅,最後只說了一句,“他為什麽硬是要糟蹋自己?一個人如果連自己都不愛自己,還指望什麽人來愛你?”
於是我想起好多年前看過的一部香港的青春電影《彩雲曲》,劇情我都忘得七七八八了,只記得戲裏面有剛剛出道的劉德華客串,和他臉上如早上七八點鐘的太陽般晴朗綏靖的青春,印象特別深刻的是戲裏面有一幕,女主角莊靜而站著熨衣服,一滴接一滴的血從她鼻子滴到衣服上,她不動聲色地用手背輕輕抹開,然後身後她的室友徐杰問,“不知道我們卅歲的時候會是什麽樣子的呢?”莊靜而連頭也不抬,平靜地回答,“要這麽長命幹嘛?”我當時應該不到十七歲,頓時如遭電殛,我不知道在前面等著我的歲月會不會景色怡人,但我知道如果你願意,其實你可以把自己的生命活成一則極短篇——意簡言駭,鋒利,冰冷,利落,見好就收。而陳百強離開的十年之後,在疫情蔓延,人心惶惶的非典時刻,比他年長兩歲的張國榮選擇在沙士籠罩整個香港的時候從中環文華酒店一躍而下,他們兩個相知相惜的娛樂圈的貴族,一前一後,因為憂郁,因為厭倦了和生命斡旋較勁,於是各自用自己的“簽名式”,決然修改了生命原定的終結方式——雖然都同樣的暴烈,雖然都同樣的讓愛他們的人天崩地裂,卻也應合了陳百強所唱的,“一生何求,誰計較贊美和嘴咒”,昏迷了足足十七個月之後離世的陳百強,開始時或許是為了跟命運賭氣,卻怎麽也沒有料到,他所失去的,竟然就是他的所有。
可見老是強求自己活得太過窗明几凈,太過一塵不染,太過明亮精致,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好像陳百強留下的歌,每一首的音樂都一直那麽的乾凈誠懇平實,每一個段落都一直不肯隨便丟失一個音節,像一個風度翩翩的公子,他寫的歌和他過的日子,曾經一度,一切都是手到拈來的。他不像張國榮,張國榮有股韌勁,活得虎虎生風,活得拳拳到肉,想要得到的東西,會拼了命去要回來,而陳百強總是靦靦腆腆,總是小心翼翼,像班上家境富裕成績標青的特優生,一下了課就馬上被父親或司機開車接走,和大家終究有著一定的距離感,所以他和香港人的連接,一直都遠遠不及張國榮梅艷芳甚至譚詠麟許冠傑那般結實。他離開的時候,我和你的心頂多也只是揪了一下,並沒有痛得掩面嚎啕,泣不欲生,但隔了這麽許多年,我偶爾還是會在清風拂面的時候想起他,在夜涼如水的時候想起他,想起他和這個水深火熱的世界始終保持著一個禮貌的距離,想起他真像某個半途出國放洋的同班同學,你所記得的,都是他背後的陽光,以及他徜徉在綠草如茵的校園裡頭的畫面。
我常常在想,陳百強之於張國榮,就好像蘇青之於張愛玲——誰會不記得呢,張愛玲說過的,把她同冰心和白薇她們來比較,很抱歉她實在不能引以為榮,只有和蘇青相提並論,她才是心甘情願的。相信張國榮也一樣,當年張國榮和譚詠麟對持,爭的是意氣,是江湖地位,是山頭和鋒頭,是勁歌金曲頒獎典禮的最佳男歌手,除此之外,譚詠麟沒有什麽是值得張國榮和他相爭的。倒是陳百強,張國榮說過,年輕時有一次和朋友在餐廳喝下午茶,突然一個衣著品位高超、樣貌出奇俊秀的男生跑到他面前,把臉湊上來對他說,“他們說我長得像你,我特地來看是不是?”就那麽一次,陳百強和張國榮從此雙雙跌入“互相欣賞、彼此糾纏、卻又偏偏似敵還友”的微妙關系。正當兩人不合的新聞在娛樂版上炒得沸沸揚揚的時候,張國榮飛過去倫敦開演唱會,而陳百強恰巧人在歐洲,還特地轉進倫敦自掏腰包買票給張國榮打氣,結果被台下的觀眾認了出來,不斷起哄,硬是要把陳百強請上台和張國榮合唱——張國榮事後提起,彈了彈手指上的煙灰說,“娛樂圈裏頭,什麽樣的人都有,但只有一個陳百強——陳百強不會害我”。
有一陣子我來來回回地讀《小王子》,我很好奇,像陳百強那樣,因為沒有辦法適應自己的鋒芒漸漸西落漸漸暗沈,每天六點鐘就開始出現在香港的蘭桂坊,從這一間酒吧,跳到另一間酒吧,一個晚上可以喝掉兩瓶XO的男明星,會不會也讀《小王子》?不知道為什麽,我心目中最貼近《小王子》原型的一直是陳百強,而不是張國榮。我從來沒有特別喜歡陳百強,但我疼他,疼他在台上唱歌的時候是那麽的彬彬有禮,疼他應對娛樂圈的爾虞我詐的時候是多麽的識大體,疼他像個真正的貴族那樣,有些話不說,有些事不做,寧可壓抑自己,也不願意在修養上失了分寸——我讀《小王子》的時候陳百強還在,我一直覺得在氣質上,陳百強才是絕對的《小王子》,善良而多情,溫柔而細膩,就連他的好看,也好看在他仕紳一般的溫文爾雅,沒有明星咄咄逼人的架勢,也沒有歌手八面玲瓏的江湖習氣,如果他開口要求我替他畫一只綿羊,我知道我一定沒有辦法說不,即便我知道自己畫出來的綿羊,除了滿滿一紙的善意,其他一無是處。《小王子》裏頭的地理學家說,不,他們不記錄花兒,因為所有的花兒都是一樣的,朝生暮死,但我願意記錄陳百強,因為他離開的時候不過才卅五,是一個男人最美好的花期。而誰說男人不應該有花期?懂得愛和願意散播愛的男人,其實都處在盛放的花期。尤其是陳百強,他離得越遠,越是讓人覺得和他原來是那麽的親近,我很高興我一直都沒有忘記,在廣東歌風靡整個東南亞的時候,有一把乾凈的聲音,把廣東歌唱得那麽真心誠意,唱得那麽安然恬靜,那麽像《小王子》一天坐著看四十四次日落,並且教會我們,什麽叫做——深情款款的溫柔如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