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公允性
写作可以保持客观公正吗?外行人会觉得可以,但实际上做不到。读者觉得的“客观”,只是一种流行的表达范式。这个东西非得你自己去写,才能感受到。
“客观”是舶来词,在成长的词。它代表一种哲学流派,而这种哲学流派也在不停前进。相信我,你去好好探究“客观”这个词,保证你能把西方的哲学书都看一遍。
我在刚开始写作的时候,会有如此顾虑:一定要照顾每个人的感受。为了这个目标,我左思右想,写不出东西,因为我怕伤人。王小波说的很诚恳:“写东西不是为了讨好每个人。”
写作应该是直抒胸臆,勇敢地表达,并对自己的言论负责。除此,不应该受到其他利益牵绊。如果有其他限制,那文字也更像是一种工具,一把扳手,一个锤子,也就成了软文。文字要有灵魂在。如果你写的东西看起来客客观观,那你只是钻进了前人的“窠臼”里,从创作的角度讲,这文章就是垃圾,因为前人早写过了。
抱着完全理解的心,世界是美好的,坏人也是有有理由的,任何事都有原因,那我也不用写东西了。有写作的冲动自己消化了便是,人人都别说话了。
只要是表达,就无法摆脱主观性。这也是一些书,电影,音乐等等争议巨大的原因。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争议大不大,太大了。不用说书,他本人就是个偏执狂,让人害怕。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更冷血。站在道德的角度,他能下十次地狱了。一个东西越有争议,越证明它有价值。否则,大家都写好好文章,那读者也不带要看了,因为说的话都一样。“表达”本身,就受制于形式,无法做到公允。如果你想公允,很简单,沉默便是。一些西方人已经注意到了语言的局限性,并开始研究了。我们的古人可能也有过这样的启发,但表达的太委婉了。说不清,道不明,代代如此。当下,“大语言”的时代即将到来,人类表达的“盛宴”已经拉开了帷幕。人类社会的文化符号会越来越丰富,符号间的联系也会错综复杂,超过人们的想象。
大致来说,小说重情节,散文重性情,诗歌重自由。不同的文学样式有其本身的表达优势在。神秘的,思辨的想法,用诗歌去表达会较为容易,因为诗歌的文字没有那么多文法约束,方便你组织自己的感受。很多哲学家熟读各类诗歌,他们从诗中偷去了太多灵感。不只是文字之间。法国思想家叫谁来着,生于音乐世家,他写的东西有很强的音乐节奏感。音乐帮他整理了自己的思想。昆德拉说,读小说和欣赏音乐是差不多的。当然不是几分钟的流行乐,而是古典乐。不太形象地形容,哲学家只是将其他事物要表达的,用逻辑性的文辞方式整合了出来。
我说文字做不到客观,不代表我就会胡言乱语,情绪激动,丧失理性。这也是我讨厌该死的二元逻辑的原因——非此即彼。我说我做不到公允,一些人就下意识判断我会偏颇到极点。我指出一些缺点,他就认定我直接否定了整个事物,进而把我当敌人处理。对于这样的思维,我很无奈。人人都爱用逻辑工具,简单地用几下“因为…所以…”就沾沾自喜,很少有人去审视其缺陷。不会用整体思维,多元思维去思考一件事情,随着性子,今天推出这么个结论,明天又蹦出那么个想法。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