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与道德
发生了这么几件事,我觉得我的人生观正在悄悄改变。
1.昨天的网课,paula着重讲了拍电影时的安全问题。我们看了一则新闻,是关于一个傲慢的导演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强制组员到铁道上面拍摄,结果那个2AC姑娘被突然路过的火车撞死的事。导演坐了牢。如果上维基百科搜索:Movie Accidents,会看到一个很长很长的列表,里面什么大片都有,好多都死过人,翻都翻不完。我很震惊。我对Paula说,其实我被赫尔佐格吸引就是因为他拿枪抵在男演员的脑门上,说你不演我就崩了你。Paula十分严肃地看着我:“不。永远不要这么想。” 后来我们又看了乌玛瑟曼被昆丁搞出事的当场录像,非常惨烈的车祸,而当时所有人都签了合同不准声张。我开始质问自己,自己一直爱的着是否只是表面浮夸的东西?是否被自己局限住了?
其实,我内心总是被罪恶的感觉所吸引。因为这听上去很酷,就像一拳打在了墨守陈规的机器人的脸上。我恨透了集体,恨透了被塑造。有时内心的恨意和痛苦成了创作的灵感。我觉得自己会一直这么走下去。但现在,看到新闻里这些哭丧着的脸,我也跟着哭了起来。原来我体内有着这么野蛮的倾向,可让我做个道德楷模是绝对不可能的。假如我需要极端地活着,我一定会偏向前者。
2.文学启示。
《小说修辞学》的作者布斯说,小说是可以杀人的。隐藏在其中的观念会改变一个人。因此他花了一千多页的笔墨告诉人们如何用修辞手法尽到某种伦理教化的义务。或者比上述的更难——找到一个平衡点。像艾略特的诗,就是典型极端的非人格化,包括所有结构主义的、符号学的概念,都取消了作品教化的功能。而像这样的纯艺术是愚昧的。
纯艺术是愚昧的?我的脑子里好像过了一阵暴风。我不能接受。因为我是个天生的虚无主义者,而当我得知加缪的虚无主义的内核是鼓吹“正能量”时,我就非常不满意。连看都不想看了。我也是个天生的符号学爱好者,新浪潮电影爱好者。因为那是我接触过的最酷的东西。是我内心投射出来的破坏欲——最真实的恶魔。可是如果它对别人毫无意义,甚至是垃圾,实际上很low,那这股野蛮的快乐到底如何安放呢?人怎么能无视自己生而为人那些最原始的想法呢?
卡住了,也知道自己不对,非常难受。我真的对很多艺术作品有误解。让我把这三本mind blowing书读完,我相信内心的“恶魔”可以打败这些东西。我会吸收它们,反刍,然后让小恶魔更强大。老娘就是要非人格化,我的人物就是要极度悲观空洞。
我要写文章骂他们。就像豆瓣上有个极度理性的观者写文章骂了戈达尔一样,我可是戈达尔的铁粉,我要喷哭这些老顽固。哼,世界上伟大的小说家和诗人都必是伟大的文学批评家。那么就让我这个十八线艺术家也来做个十八线批评家好了(当然最终也可能是被同化)。
不要再输出了,该摄入了!
来吧妈的,let‘s s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