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锅鸡汤(1)
有时看鸡汤文看得太不耐烦了,一边看一边骂人,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不过多数还是英语完形填空题、语文阅读题,非读不可。算了,我把鸡汤回个锅,看看能不能好吃一些……
这个我打算写成一个系列。脑洞都有,就是还没动笔。先把以前写过的一个改一改发上来吧,在贴吧、ao3都发过,改完了自以为写得还行。
(写的不行你们也别笑话我哈,想当年,我才13,,)
(以下原文)
于2018年5月17日完成的原创小说。 点子来源于一个鸡汤文,说什么一个小偷去偷一个盲老板,结果盲老板把他当做了来照顾自己的保姆吩咐了一通,小偷一边为老板干活一边大受感动,最后小偷金盆洗手……好吧个人认为挺假的。 于是就有了这篇文。。
“夏洛克城出现了一个飞贼,该窃贼多于小型珠宝店行窃,其行窃手法是在珠宝柜台上用玻璃刀划出一个缺口,被看中的珠宝便不翼而飞。根据缺口大小判断,这是个女贼,警方如今还未将此人捉拿归案。”
我坐在汽车里,沾沾自喜地听着关于我自己的报道。
我一直以自己的双重身份自豪,一个是夏洛克城医学院五年级的高材生、全鸢尾小镇的骄傲(毕竟我是仅有的几个大学生)米兰达·斯奎尔;另一个就是夏洛克镇的珠宝大盗。没办法,我不得不承认这比在快餐柜台前站几个小时要省事得多,这是我一向向我室友们夸耀的,而且我也不想向爸妈要钱——不是因为不想让他们辛苦,而是他们自己也不寄来,奖学金又不够我的生活费。我的爸妈,其实还是最爱我那个任性的弟弟。
我也没有什么可说。我也很爱我的弟弟,就像每一个姐姐爱弟弟一样。小时候我曾给他做过一个粗糙的木挂坠,他很喜欢,便一直戴在脖子上,直到五年前他离家出走,还一直戴在脖子上。
他走后,我也正好离开了鸢尾小镇。我不爱我的故乡,说真的。它的风土人情、它的模样,都没有让人心动的地方。那里的人们心胸狭隘,爱耍小聪明,好为人师,重男轻女,愚蠢愚昧,也难怪我弟出走。我理解他,全心全意地理解他,他是全鸢尾没有被玷污的一角,他纯洁的蓝眼睛是我那时唯一的慰藉。当我考上夏洛克镇的学校后,我便与鸢尾的所有人单方面断绝了联系。我整了容,染了头发,准备以一种新的面貌面对世界。哎——不做乖乖女的日子真好。
我现在正开往一个小小的珠宝店,珠宝店开了大概三年吧,也有不少顾客。据说这店主懒得很,经常不在店里,要么就是在楼上的阁楼里,一声不吭地呆着,顾客来了,还要劳驾他们到小阁楼上来“请”他。不过,他的珠宝质量还不错。这一切的一切,实在太合我的胃口了。
下了车,我看了看地址,不错,正是这家珠宝店,小小的门脸,挂着个招牌“AS珠宝店”。我不禁有点喜欢这个小店,特别是他门里门外的文艺复兴样式的雕刻,总使我想起小时候在博物馆里令我着迷的米开朗琪罗。我推开门,走进店里。又要给警察叔叔添点活干啦,嘿嘿。
珠宝店里挂着几幅油画,多是以风景为题材。我顾不了这么多,看到柜台后没有人,便径直走到玻璃柜台前,端详着一只只对我眨眼睛的戒指。好不漂亮,我心里想。
我直接掏出身上的玻璃刀开始划玻璃,一刀、两刀…这些小珠宝店毕竟太小,连防盗措施做得都不好。有时会听见楼上的木地板吱呀呀地响着,大概是店主在楼上来回走动吧。我要赶在他下楼之前,抓紧完事。当我即将大功告成,正准备拿出戒指时,突然听到声音大了,店主从小阁楼上慢腾腾地走了下来。
我迅速收好工具,装作正在看商品的样子,细细地干瞪着戒指们——真是不巧,希望他不会发现我在玻璃上划的口子……冷不丁听到这店主慢悠悠地说了一句:“欢迎光临。”
我抬头打量着店主。出我意料,他是个男青年,年龄很小,最多不过大学生,大概是高中辍学后开了这家店。他穿着黄色的花格子衬衫,脖子上有一条细细的银链子,还带着个墨镜,再看他还拿着一手杖…啊,我无趣地想,是个盲人。他在柜台后坐了下来。我又不打算附和他当个聋子,干脆应付道:“嗯,嗯。”
他身子向前倾了倾。“哦,是玛吉吗?你终于来啦。你先别急着擦柜子,你先为我煮一壶咖啡吧。”
我咕哝着。这玛吉怕是这个盲人的…女朋友?老妈?保姆?每个星期日都来帮这家伙打理小铺子?好吧,出于不想被发现,我听话地上楼去煮咖啡。煮咖啡时,我顺便去看了看这家伙一天到晚都在鼓捣什么。
他的房间里有一个小书架,一个小书桌和一个行军床。也许这些书都是盲文,或者,是他还看得见时买的。我凑上去看看,竟发现这些书都是我喜欢的,阿·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集,铁伊的《时间的女儿》,希区柯克的悬念小说集(只有三本,我记得我家有七本),还有小时候令我疯狂迷恋的《哈利波特》《纳尼亚传奇》,他都有。他的桌子上放着一个本子。我悄悄走了出去。
当我把咖啡端到楼下时,他好像收起来了什么东西。“玛吉,”他又吩咐我,“现在你可以去擦擦地了。” 就凭他这命令的口气,我不知道我在拿走我的戒指的时候还会不会收到他的工钱。
当我扛起墩布来到外面的水池边投墩布时,远远地看见了一个人影。好吧,是艾利逊,我的室友。她把头发剪短了,条染成粉色,穿了“Rock N Roll”的T恤,叼了一根棒棒糖。见到我,她小跑过来,“哟,斯奎尔,”她招呼,“你在做什么?”
我正徒手拧着墩布,一见她,我额头上的汗珠仿佛都凝住了,答道:“我…在这里当钟点工!”然后望向她。我从她的虹膜都读得出她在想什么,哦呦呦,米兰达·斯奎尔,全校出了名的势利眼,你也有今天……然而她并没有说,只是问我:“钟点工?一小时几块钱啊?”
“唔…也就那么十多块…”我咕哝着,她这么一个庞克竟然也计较起工资来。我走进小屋,她还在问:“十多块?不会吧?这么点吗?你咋不和我去迪斯科舞厅工作呢?还有,你那么厉害,也不去开一个小诊所……”我不理她,擦起地来。
“斯奎尔,喂,斯奎尔,”她没有进门,在门口远远望着,“你真的在当钟点工?你不是和我们说过,你可不爱干这种活……”我从未感到如此尴尬,一味地敷衍,结果她还在问:“米兰达·斯奎尔?你聋了?怎么不回答我?”
“米兰达?”突然,我听到店主发话了,“米兰达·斯奎尔?她在这个店里?”
“老板,您也真是,”艾利逊说,“您也不找她治治您的眼睛。”说完,她冲我眨眨眼,走开了。
我把墩布放下。“好了吧,老板,您也知道了,我不是什么玛吉,我是米兰达·斯奎尔。您可以让我走了吗?”我望向玻璃柜台上的破口,心里痒痒,“我还有东西放在您的柜台上哩。”
我走过去把看中的戒指拿走,心想,这次可能就会被抓住了。也快毕业了,我大概要换一个镇,隐姓埋名……只见店主突然把衣领解开一个扣子,露出来一个挂坠,木质的,上面粗糙地写着“米兰达爱亚历克斯”(Miranda hearts Alex)。我仿佛挨了一棒子——我?偷我弟的东西?眼前这个盲人是我的亲弟弟?原来的手工毛线链子换掉了,但挂坠一直没变……这时,他摘下了墨镜,露出了我熟悉的那双蓝眼睛。
“亚历克斯,你的眼睛……”我又一次呆住了。
“姐…”他撇撇嘴,“我其实看得见。”
“?!你居然骗我?”
“不仅如此,”他还眨巴眨巴那双大眼睛,“我还趁你出去时报警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