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
2012年11月10日
“我常听见你们议论到一个犯了过失的人,仿佛他不是你的同类,只是一个外人,是个你们世界的闯入者。
我却要说,连那圣洁和正直的,也不能高于你们每个人心中的至善。所以那奸邪的懦弱的,也不能低于你们每个人心中的极恶。
如同一片片树叶,除非得到全树的默许,方能独自变黄。所以那些作恶者,若没有你们大家无形中的怂恿,也不会作恶。如同一个队伍,你们一同向着你们的神性前进。”
——节选自《先知》纪伯伦
昨天得到消息,说“WCH”杀人了,并判了刑,三年,因为是未成年人。
今天早上,我谈论他的时候,仿佛谈论的是一个陌生人。我竟然说“我认识的什么人都有啊,竟然还有杀人犯。”这样语出惊人,说出来令我自己都难以置信。
WCH,是我堂弟的舅舅家的儿子,自从今年过年的时候,他和我堂弟一起来我家,并在我家过夜。我准备了吃的住的。其实,我只是尽地主之谊,最基本的待客之道。而他或许因为长久缺乏关爱,对我的照顾特别感激。
不久,他就加了我的QQ,成了好友。
其实,当时我加他时,也是想着尽自己之力,把他凑够歧途拉回来,这是物品的初衷但由于种种缘故,加了他之后,却很少与他聊天,最后索性拉黑了他。
处于迷惘中的少年,幼年丧母,在那样的家境,没人能帮助他。我虽然不能像上帝那样唤回迷途中的羔羊。但我最起码的能劝导他,给他一点安慰,连这我都没有做到。
猛然想起,有一回晚上11点半,正跟他聊QQ,他极力要求我给他打电话,那种纠缠是我最厌恶的,也就在那时,我把他拉黑了,并且关了手机。
此后,他的确再也没有打扰到我,即使他有我的手机号。现在想想,我虽然一直担心他会打扰到我,但自从加我好友后,他也从没有纠缠过,除了那一次,那一次应该有特殊的事情吧!
放假去西安的列车上,看到一个跟他长得很像的男孩子,跟他女朋友,在列车结合部坐着,坐在他的行李箱上。那装扮,很像他们那个年龄的孩子。我也想到了他。
现在,唯有一声叹息,叹自己的无为,叹他一个早早失去母亲的可怜孩子。狱中生活可能会更加残酷吧,可能会更好的锻炼他把,希望他能因祸得福,快点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