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苹果木桌子及其他简记》及简谈短篇小说
赫尔曼·麦克维尔是文学大师,是“美国的莎士比亚”,是死后半个世纪需要被重新发现的作家,代表作《白鲸》被毛姆列入自己的“十大名著”书单……这几项评价一出,读罢本书后的消极意见不敢说出,唯恐被扣上“不懂文学”的帽子,幸亏我只是一名读者,评论不及,漫谈感想还是可以的。 我不喜欢本书的行文风格,若《白鲸》的行文风格也是如此,对其阅读的欲望已经减弱,不似之前狂热。之所以读本书就是为了尝尝口味,如今看来,目的达到。以我现今读书阅历,还不适合读麦克维尔的文章。时间会磨炼一个人的经历,再过几年,或许会突然想起麦克维尔文章某情节,兴奋的翻出再读,产生兴趣,也未可知。 我把短篇小说的故事分为两类,一种是读到的,一种是感受到的。 前者是19世纪之前的大部分作家,诸如契诃夫,莫泊桑,马克·吐温等,将小说的现实性放在首位,淋漓尽致写故事,中规中矩讲故事,把故事一脉的路走了个差不离。 进入20世纪,前辈走的路让后辈无路可走,没办法在故事上写出新意,只得另辟蹊径。从卡夫卡开始,初现端倪,将故事融入叙述的氛围,出现第二类短篇,感受故事。读完这类小说,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故事,简单之余又似懂非懂,这就与阅读状态密不可分了。诸如博尔赫斯,科塔萨尔,布鲁诺·舒尔茨等是此类小说的翘楚。这些作家们并没有抛弃故事,但是已经不再把故事作为写作的唯一标准,开始在写作上开辟新路,插叙,倒叙,乱叙等是叙述的革新;人称转换,多角度叙事等是形式上的革新;由现实转向内心的探索预示个人意识的觉醒。 简单比喻一下两类短篇小说的区别就是一种是看到了那棵大树,实实在在矗立在面前,枝繁叶茂,叶脉也清晰可见;一种是在雾中看同一棵树,如梦似幻,似真似假,感受这棵树在雾中的状态,也是一种美。 (说句题外话,后代作家还坚持前代作家写作路子并成名的,就是文豪级别的。)
回谈麦克维尔,似乎是介于两者之间,却又没有把任何一种做到精致,与之同时代的爱伦·坡则不同,专注于气氛的营造,可以使读者沉浸式阅读,文名虽不及麦克维尔,却也影响后世不少作家。
麦克维尔的短篇,现实意义是有的,也揭露了社会阴暗,但精确的描述(成了缺点?)损毁了故事的流畅,像一个老人的絮叨,精力不集中的读者读来不知所云,要把情绪调至享受小说氛围,麦克维尔的笔力又不济,无法一直吸引住读者,这就令这部短篇不尽如人意。而且麦克维尔好几篇反复用对比的写法,形式单一;前几篇又拉长了小说篇幅,令迟迟进入不了阅读状态的读者如逆水行舟般痛苦。 本书还有个翻译问题,就是译本传达不出英文写作的“双关”,尽管译者不遗余力的注解了麦克维尔的“文字游戏”,但毕竟文化的差异让这类阅读妙趣丧失,不失为一种遗憾。这种写作手法又是麦克维尔引以为豪的,甚至小说中人物命名都有意义。麦克维尔在小说中频繁“掉书袋”,也是这种写作手法的延伸。我个人以为,一个好的作家不要频繁卖弄知识,尤其是那些需要注解的引用,对读者很不友好,即使迫不得已,也要引用尽人皆知的故事,外国文学偏好《圣经》与希腊罗马神话,如果您也是世界文学的爱好者,建议这两类故事要了解一下。 一本喜欢的书我不一定能说出其好处,但是不太喜欢的书我要知道自己为啥不喜欢,以后就可以避开这种风格,就像吃东西,我一定知道不愿意吃的食物。